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01-06 14:5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23日                               



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共杭州市委与各民主党派市委会的政党协商,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政党协商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重要意义。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加强政党协商,有利于扩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畅通意见表达渠道,有利于增进政治共识、广泛凝心聚力,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杭州的生动实践,建设美丽中国杭州样本,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

  (二)指导思想。政党协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巩固发展和谐政党关系,为实现杭州高起点上的新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

  二、明确政党协商内容

  政党协商的行为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组织。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参加政党协商。

  中共杭州市委同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开展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共杭州市代表大会、中共杭州市委全会的有关重要文件;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全市改革发展全局和社会民生的重大问题;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

  三、完善政党协商形式

  (一)推进会议协商

  专题协商座谈会,由中共杭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就中共杭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市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人事协商座谈会,由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就重要人事安排在酝酿阶段进行协商;调研协商座谈会,由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就民主党派市委会的重点考察调研成果及建议进行协商,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其他协商座谈会,由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或委托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主持召开,通报重要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会议协商一般每年10次左右。多党合作工作联席会议是开展政党协商的重要平台,民主党派市委会负责同志可提出各民主党派共性的协商议题,会后形成纪要报中共杭州市委。

  (二)健全约谈协商

  健全落实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与民主党派市委会联系制度、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与民主党派负责同志谈心交友制度。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每年都要与所联系的党外人士开展谈心交友活动,通过小范围谈心、个别恳谈等形式,了解情况、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密切感情。谈心活动一般由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主动上门。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可约请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个别交谈,就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参政党自身建设等重要问题反映情况,沟通思想。

  (三)开展书面协商

  中共杭州市委视情就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事项书面征求民主党派市委会的意见建议,民主党派市委会以书面形式反馈。民主党派市委会可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中共杭州市委提出意见建议。民主党派市委会负责同志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共杭州市委和市政府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牵头做好相关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

  四、规范政党协商的程序

  (一)会议协商的程序。每年年初,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会同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在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市委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全年会议协商计划建议,确定议题、时间、参加范围等,报中共杭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通报各民主党派市委会。遇有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协商。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根据年度协商计划事先组织调研,对协商议题集思广益、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会议协商前,一般提前7个工作日将协商议题送达民主党派市委会,并提供相关材料。会议协商中,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作有关情况说明,各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发表意见建议,进行交流讨论。会议协商后,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将民主党派市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分解到有关部门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民主党派市委会。

  (二)约谈协商的程序。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提出的约谈,应将有关信息提前告知相关民主党派市委会,由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会同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落实。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提出的约谈,由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报中共杭州市委,并协助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落实。

  (三)书面协商的程序。中共杭州市委提出的书面沟通协商,由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会同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负责落实。各民主党派市委会的书面协商意见由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汇总后报送中共杭州市委。民主党派市委会或其负责同志提出的调研报告、建议等书面意见,可由其直接向中共杭州市委提出。

  五、健全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

  (一)知情明政机制。中共杭州市委召开全会时邀请各民主党派市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开幕式,委托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会后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传达会议精神。市政府根据需要召开有民主党派市委会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就拟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建设项目征求意见,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情况;视情邀请民主党派市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等。中共杭州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定期向民主党派市委会通报情况,一般每年举行1至2次。有关部门应适时向民主党派市委会直接提供有关材料。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定期组织专题报告会和情况通报会,邀请有关部门介绍情况。

  (二)考察调研机制。中共杭州市委每年可以委托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重点考察调研,由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组织实施。完善中共杭州市委政研室(改革办)、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服务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深化调查研究机制和协同调研联席会议制度。中共杭州市委政研室(改革办)、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每年召开有关选题介绍会,协助民主党派市委会确定调研题目,协调有关部门参与调研,做好组织保障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市委会结合自身特色开展经常性考察调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应积极支持配合。

  (三)工作联系机制。健全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与民主党派市委会的联系机制,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要协助做好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与民主党派市委会负责同志谈心交友工作,沟通思想、增进友谊、听取意见。中共杭州市委负责同志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内外事活动,可根据需要、经统一安排邀请民主党派市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完善市政府有关部门同相关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同民主党派市委会的联系,视情邀请民主党派列席有关工作会议、参加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

  (四)协商反馈机制。需要办理的协商意见由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会同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交付有关部门,办理情况一般在3个月内报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并抄送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由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反馈民主党派市委会。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每年对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加强对政党协商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政党协商。要深刻认识加强政党协商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政党协商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把协商切实纳入决策程序,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把政党协商列入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对政党协商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营造宽松和谐氛围。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民主,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协商氛围。坚持真诚协商、务实协商,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讲真话、建诤言。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提倡在协商中加强互动交流,允许不同意见表达,在各种观点交融互鉴中凝聚最大共识。

  (三)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政党协商意识,熟悉政党协商方法,总结政党协商经验,推进政党协商实践。把政党协商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体系,作为培训党政干部的重要内容。支持民主党派市委会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协商水平。支持民主党派密切与党政有关部门、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建立具有自身特色、服务参政议政的智库,完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创新协同调研、专题调研等形式,提高政党协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