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52/2016-2066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7-01-25 | |
发布单位: | 市经信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信息化、无线电、交通 |
一、 政务公开推进情况
2016年以来,市经信委根据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年初发布了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时限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市经信委子网站公开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今年公开政府通知文件64条,政务信息62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次。没有发生未按规定公开而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主要做法
1、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确保《规定》有效实施。我委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要求,明确了本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和人员,积极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目前由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经信委系统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做好协助工作。依申请公开由本委办公室直接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答复形式进行答复。
2、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要求公开义务人按照统一规定,编制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以供查询。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委作为公开义务人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要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采取《规定》中明确的形式,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施行政审批,不擅自扩大审批范围或增设审批条件,积极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相关工作;按照能减则减,做好权力的承接和下放工作,认真做好“放”“管”“服”相结合工作,制定了市经信委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积极做好承接单位相关业务的专题培训工作。
4、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市经信委对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突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发布规范及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办件100%实行“实时录入、同步办理、全程监管”,权力事项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情况,进行即时调整并在电子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发布。
5、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结合企业服务专项行动,在走访企业、调研产业园区时,将省市政府的政策措施进行宣传和传播,印发了《杭州市有关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政策汇编》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本,通过走访、调研及邮寄等形式给全市1000余家重点企业。利用门户网站宣传和公开相关政策,建立杭州市经信委微博、微信公众交流平台。委主要负责人通过电视节目(我们的圆桌会等)和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解答社会关切问题。通过报刊和政府政报解读政策。
6、第三方测评中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根据《报告》中技术方面的问题,已对于出现问题的内容已经重新进行链接更新和修改,并于2016年11月15日已整改完成。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类栏目中部分末更新的问题,已责成由委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明确在11月底前整改完成。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