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00043/2016-2546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残联组宣〔2016〕29号 | 成文日期: | 2016-06-17 |
发布单位: | 市残联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残联,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发局:
为发现和培养优秀运动员苗子,积极备战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经研究,决定于7月6日-8月20日组织游泳、田径项目体育训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一)游泳队
教练员:魏 珠 一人待定
助理教练:陆晓聪
男运动员:华锦南(富阳)、洪俊杰(富阳)、夏观军(富阳)、周梓洋(富阳)、江志雄(富阳)、郑泳祺(桐庐)、洪罗峰(桐庐)、周 浩(桐庐)、向华兴(淳安)、张 丹(淳安)、胡 宾(临安)、钟希凯(临安)
女运动员:徐瑜轩(拱墅)、朱燕敏(江干)、诸 吉(江干)
试训男运动员:倪喆懿(下城)、俞书涵(下城)、杨子添(江干)、陈吉阳(滨江)、韩潇琪(滨江)、赵俊杰(萧山)、何泽峰(萧山)、包芳祺(萧山)、陈铭杰(萧山)、黄成龙(余杭)、钱 浩(富阳)、李星良(建德)
试训女运动员:赵卓依(萧山)、许青于(萧山)、韦凯婷(余杭)
(二)田径队
教练员:楼丽静 陈 俊 朱 华
助理教练:吕益民
男运动员:顾祥宇(江干)、叶方豪(余杭)、裘文辉(富阳)、方振建(淳安)、江鹏雁(淳安)、钱华康(淳安)、沈浩淼(下沙)
女运动员:周佩茹(西湖)、许璐莹(富阳)、孔桥丽(富阳)
试训男运动员:黄雨钒(上城)、许晨祺(滨江)、沈中冬(下沙)、陈凌天(余杭)、刘晓华(富阳)、陈怡星(富阳)、周鑫炜(富阳)、张林杰(富阳)、胡明海(富阳)、赵 涵(建德)、孙浪星(建德)
试训女运动员:范芷清(上城)、鲍维婷(萧山)、杜 怡(萧山)、张云阳(富阳)
二、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6日上午11:00前在杭州市残联(玉古路178号)报到,电话87982981。
(二)训练地点
游泳队:杭州市包玉刚游泳馆。
田径队:杭州市陈经纶体校。
三、分散训练
按照集中训练与分散训练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不便参加集训的优秀运动员苗子就近就便开展分散性训练,对于参训的教练员、运动员酌情给予补贴。
四、经费
参加集训运动员的食宿费用由杭州市残联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各区、县(市)残联自行负责。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市)残联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运动员接送等相关工作。在送训时,各区必须上交运动员体检表。
(二)请各区、县(市)残联协调解决好参训运动员中的职工所在单位工作岗位保留、工资福利待遇和在校学生学籍保留等问题,解决参训人员的后顾之忧。
(三)试训运动员试训期为二周,成绩合格者将直接留训,不再另行通知;退训人员将通知所在区、县(市)残联领回;在训练期间新增试训人员的另行通知。
(四)在校学生请带好学习用品,进行必要的文化学习。
(五)参加训练的人员须自带训练服、日常洗漱用品、换洗衣物、医保卡与病历本及本人残疾证原件。
联系人:阮 宇 0571—87982981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