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第三批杭州市“风情小镇”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55号)
时间: 2016- 06- 01 09: 27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

第三批杭州市“风情小镇”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6〕5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9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以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为目的,努力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建成了一批杭州地方特色鲜明、田园城市内涵丰富、生态功能健全、江南风情独具的“风情小镇”。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杭州市“风情小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9〕37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将达到市级“风情小镇”创建要求的萧山区昇光村、萧山区联群村、富阳区半山村、桐庐县新龙村、桐庐县莪山村、淳安县何家村、建德市幸福村、临安市湍口村等8个村命名为第三批杭州市“风情小镇”。

希望被命名的“风情小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创建成果,继续深化创建内容、提升建设档次,成为当地居民安居乐业的好地方、国内外游客休闲旅游的好去处、展示统筹城乡发展成就的好窗口。各地要认真学习创建的成功经验,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把“风情小镇”打造成美丽杭州的金名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