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00043/2016-2546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残联组宣〔2016〕9号 | 成文日期: | 2016-03-17 |
发布单位: | 市残联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残联,记协,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市级各有关新闻单位:
2014至2015年是全面落实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杭州市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为了全面展示2014、2015年全市各级新闻媒体在报道残疾人题材方面的优秀新闻作品,表彰广大新闻工作者在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和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作出的贡献,决定举办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
请各地、各参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推荐本地区、本单位有关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优秀新闻作品。参评作品报送至杭州市残联组宣部,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
作品寄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寄送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8号杭州市残联组宣部,邮编:310013。为便于资料整理录入,请各报送单位将推荐作品目录(附件4)、作品推荐表(附件5),以及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等参评作品的文字稿及摄影类作品原底片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f@hzcl.org.cn。
联系方式:市记协,乌 颖,85159390;市残联,杨云飞,87985209。
附件:
1、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办法
2、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3、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4、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
5、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推荐表
6、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摄影作品评选卡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新闻工作者协会
杭州市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
2016年3月17日
附件1
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办法
一、参评资格及评选项目
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共设7个评奖项目,符合参评资格的新闻单位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刊播的新闻作品均可以参评:
(一)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报纸、通讯社可参加以下文字类的5个评选项目:
1.消息;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署名评论);
3.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调查);
4.专版专栏(包括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5.新闻摄影。
(二)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可参加广播类的评选;
(三)经正式批准的电视台可参加电视类的评选;
(四)杭州市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秘书处根据杭州市残疾人事业重大事件、各业务领域阶段性工作重点,可以推荐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报道残疾人事业的优秀作品参评。
(五)各城区无正式批准、公开发行媒体,可推荐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报道本地区残疾人事业的优秀作品参评。其他区、县(市)推荐本地区新闻媒体刊播作品。
二、评奖标准和要求
(一)参评作品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社会效果好。
(二)报道内容要展示“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果,展现在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工作经验,反映残疾人事业的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反映残疾人工作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反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反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先进事迹和助残风尚。参评作品要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广大受众喜闻乐见。
(三)字数和时间限制:文字消息在1000字以内,文字评论在2000字以内,文字通讯在3000字以内;广播、电视消息在4分钟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含述评性节目)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节目在40分钟以内。
(四)新闻摄影作品要求内容真实,新闻价值高,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制作精良。
(五)专版专栏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六)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排要求主题集中,内容丰富,编辑思想明确;形式新颖,编排合理,转换流畅;字幕准确,编辑制作水平较高;主持人驾驭节目能力强。
(七)超过规定长度的作品,原则不参加评选,经评委会认定特别优秀的作品可适当放宽。
(八)作品作者姓名以推荐表为准,署名人数以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作品刊播时的人数、排序为准,不得随意变更。作者(含编辑)人数5人以上(含5人)署名集体创作;专栏作者3人(含3人)以上者署名集体创作。
(九)报纸专版奖励该版文章的记者和版面编辑,其他奖项只奖励作者。报名时,版面编辑请写在作者专栏中并加以说明。
三、奖励办法
本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根据作品的不同参评项目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视情况设立特别奖和组织奖,奖励在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报道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单位、部门或栏目。
四、参评程序和分工
(一)各区、县(市)残联、记协、新促会、市级各新闻单位进行本系统或本地区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的初评,并按附件2规定的分配数量,推荐其中的优秀作品报送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办公室。
(二)杭州市残联、杭州市记协和杭州市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共同负责组织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工作。
五、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评委由主办单位共同聘任。
六、杭州市残联享有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评选办法解释权归杭州市残联。
附件2
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
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推荐单位 数量(不含照片)
各区、县(市)主要电视台 2
各区、县(市)主要广播电台 2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 16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16
附件3
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一、凡超过附件2规定参评数额者,评选办公室按参评表顺序撤下排在最后的超额作品,不予参评。
二、推荐作品数量在5篇以上的市级新闻单位及各区、县(市)报送参评作品时,消息类作品不得少于2篇。
三、文字类消息、通讯类参评作品送一式6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分别装订在一起。
四、文字类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品除推荐表格外,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一式6套。
五、广播、电视类作品:作品文字稿、推荐表一式6套。每套由一份作品文字稿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分别装订在一起。广播类、电视类作品请刻制成DVD光盘形式上报。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节目,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排、制作。凡在评选中无法正常播出及对作品进行删改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六、摄影类作品:单幅作品或组照送原样报(刊)1份,JPEG格式光盘一张,原底片洗印件1份(一律为8英寸,用硬卡纸装裱,规格见附件6)。每幅(组)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各推荐单位选送的摄影作品不占分配数额。
七、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广播作品除报送原样报(刊)外,还须附中文翻译稿,然后按上述要求送评。
八、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复印纸。每件参评作品的文字材料统一装在一个大号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报送单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
九、各区、县(市)参评作品需由区、县(市)残联和记协、新促会共同推荐并各自盖章有效。
附件4
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
编号 | 作品标题 | 体裁 | 字数(时间) | 作者姓名 | 作者联系方式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推荐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各区、县<市>请盖残联公章) | |||||||
联系人 | 电话 | ||||||
地址 | 邮编 | ||||||
附件5
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 体裁 | ||
作者 | 责任编辑 | ||
刊播版面(栏目) | 作品字数(时间) | ||
刊播单位 | 刊播日期 | ||
联系电话 | |||
作 品 评 价 | |||
采 编 过 程 | |||
社 会 效 果 | |||
推荐单位盖章 |
(此表可复印使用,订在每件参评作品前面)
附件6
2014—2015年度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摄影作品评选卡
卡纸正面如下图(缩小样)
注: 浅色卡纸,长31CM,宽21.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