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户籍人员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时间:2016-03-15 14:46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答: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市区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申请办理,并填写《杭州市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2寸证件照以及下列相关资料: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肄)业生,提供毕(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

  (三)终止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的,提供工商、民政等部门出具的营业证照歇业注销证明;

  (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五)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

  (六)持有效《就业创业证》的,还需提供证件原件;

  (七)户籍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市区户籍人员要求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的,还需提供常住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资料:自购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住在单位内部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八)人力社保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