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z00043/2016-2509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残联计财〔2016〕2号 成文日期: 2016-01-13
发布单位: 市残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杭州市主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新及车棚安装经费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财政局、残联:

现将《杭州市主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新及车棚安装经费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原杭残联计财〔2015〕76号、杭 财 社 会〔2015〕334号文件作废,以此件为准)。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杭州市财政局

2016年1月13日

杭州市主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新及

车棚安装经费补贴方案

 

根据杨戌标副书记、戚哮虎副市长对《关于调整杭州市主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新及车棚安装经费补贴方案的请示》的批示精神,对杭州市主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下简称残疾车)更新及车棚安装经费补贴方案调整如下(萧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富阳区另行规定):

一、补贴对象

具有本市市区常驻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公安交警部门登记上牌的现有残疾车车主。

二、补贴标准

残疾车更新及车棚安装经费补贴按照“更新装棚自愿、分类分档补贴、市区两级分担”原则实施。

1、车棚安装经费。按照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残疾人扶助的通知》(杭残联教就〔2012〕100号)文件精神执行,约需经费503.25万元(均价2500元/辆),由市、区财政按1:1给予全额补助。

2、车辆更新经费。按照带棚残疾车购车价(不含车棚价)和原车使用年限分档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原车使用年限4-12年(2004-2012年)补贴90%、1-3年(2013-2015年)补贴100%,车辆更新经费约1088.46万元(均价6000元/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分担。

三、经费安排

经测算,车辆更新及车棚安装补贴经费共约1591.71万元(最后以实际结算数为准),其中市、区各承担约795.855万元。各城区在残疾车车主购置新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经费全额发放到残疾车车主。2015年市财政已补助相关城区442.5万元,具体为:上城区90万元、下城区76万元、江干区107万元、拱墅区73万元、西湖区64万元、滨江区30万元、下沙开发区2.5万元,不足部分2017年按照实际结算费用补助。

残疾车更新及车棚安装的场地租赁费等工作经费由各城区自行安排。

 


附件:     

主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数量、购车年限及经费补贴测算明细表

城区

残疾车

(辆)

购车年限

市区补助

总额

(万元)

2015年市补金额

(万元)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及以后

上城

389

66

17

111

4

32

24

1

24

97

3

10

308.09

90

下城

340

60

12

106

4

55

35

0

9

59

0


268.6

76

江干

494

182

15

109

3

34

25

17

27

81

1


390.32

107

拱墅

344

165

49

3

0

47

29

0

1

50

0


271.76

73

西湖

296

115

8

55

3

29

19

6

20

41

0


233.84

64

滨江

133

46

29

4

0

6

11

0

3

24

0

10

105.67

30

经济开发区

17

1

0

0

0

5

1

1

1

8

0


13.43

2.5

合计

2013

635

130

388

14

208

144

25

85

360

4

20

1591.71

422.5

备注

1、 本表按2013年有牌有证残疾车2013辆、更新车辆均价0.6万元/辆、车棚安装均价0.25万元/辆测算;

2、 车棚安装经费全额补助,车辆更新经费补贴测算标准为:原车使用年限1-3年补贴100%,4-12年补贴90%;

3、 市、区补助总额1591.71万元,其中车棚安装经费503.25万元,车辆更新经费1088.46万元,市、区各承担补助经费约为795.855万元;

4、 由于户籍迁移及车辆自我更新、购车差异等原因,各城区车辆数及经费补贴总额以实际结算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