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森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主要职能:

承担林地和湿地保护相关管 理工作。指导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 用。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 作。指导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林木凭证 采伐、运输。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森林、湿 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 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草原资源的保护、生态修复及开发 利用。


联系电话: 0571-8525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