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社会事务处
主要职能:

承担全市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殡葬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开展殡葬改革、殡仪馆建设和殡葬执法工作。办理港 澳台居民、华 侨、外国人在本市的婚姻登记及丧葬有关事宜。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办理华侨、港澳台居民收养登记。牵头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福利与救助工作。指导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收养、儿童福利、殡葬服务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岗位负责人: 蒋增钢
联系电话: 0571-89586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