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14-2472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函〔2005〕2号 | 成文日期: | 2014-06-20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区供热专项规划〉的请示》(杭规[2004]157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区供热专项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规划年限分近期和远期。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规划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
二、原则同意该规划提出的发展热电联产和区域性热电站为主的供热方案。规划结合杭州地区冬季湿冷、夏季炎热且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采用冬季采暖、夏季空调、常年供应生活热水的供应方式是合理的、可行的。
三、原则同意杭州市集中供热负荷以工业负荷为主、公共建筑负荷次之、居民住宅负荷为辅的基本原则。杭州主城区热负荷应逐步向公建、住宅的采暖、制冷及热水供应过渡。
四、原则同意该规划中各区的热源点布置规划及供热规划。
(一)原则同意杭州主城区不再新建热电厂。该规划应与市中心区的禁燃区规划相衔接。
在规划年限内,杭州市热电集团和杭州市热力有限公司规划供热范围内近期仍采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模式,远期条件成熟后,------采用天然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模式。
杭州市热电集团和杭州市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范围外的市中心区等非集中供热地区采用小区域供热方式或楼宇式供热方式。为保护杭州城市环境,供热能源原则上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区域内可采用小区域集中供热方式。供热能源应逐步向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过渡。
(二)原则同意下沙城热源点规划,在下沙规划建设第二热电厂。
(三)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均需新编分区供热规划。三区的分区供热规划应在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杭州市区供热专项规划框架内编制,并根据规划要求合理调整已建燃煤热源点,严格限制新建燃煤热源点。分区规划编制完成并批复后纳入杭州市区供热专项规划,同时调整杭州市区供热专项规划。
五、原则同意该规划的热力网规划,局部主干管应作合理调整。考虑到城市景观,蒸汽管应尽量采用地敷形式,热水管原则上采用地敷形式。
六、因北大桥以北地区的工业企业逐步外迁、重组,杭州市热电集团的热荷逐渐减少,为充分利用杭州市热电集团和杭州市热力有限公司现有的设备和供热能力,可适当扩大杭州市热力有限公司向市中心供热的规划范围。规划南边界线可由原确定的凤起路向南延伸至庆春路。庆春路以南规划东、西边界线仍维持中河路、环城西路不变。
七、天然气是一种清洁、环保的优质能源,积极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对提高我市人民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我市生态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供热规划的热源配置应逐步向天然气等清洁、优质能源过渡,应严格限制以煤作燃料新热源点的无序建设。市中心区非集中供热地区应积极进行小型冷热电联供系统CCHP的试点工作,主城区以外热用户集中区域应鼓励建设集供热、制冷、发电于一体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
二〇〇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