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4-247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05〕232号 成文日期: 2014-06-20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关于杭州市中山中路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4-06-20 10:25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中山中路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请示》(杭规[2005]171号)收悉。经审查,市政府原则同意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联合编制的《杭州市中山中路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明确以下规划内容
  (一)规划范围:以中山中路为中心,东起缸儿巷、光复路、柳翠井巷一线,西至羊血弄、比胜庙巷、后市街、祠堂巷一线,南起清河坊鼓楼,北至解放路,总面积23.6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13.1公顷,是以中山中路为核心,南起清河坊鼓楼,北至解放路官巷口,东起光复路,西至进深约40米的风貌完整的区域;风貌协调区10.5公顷,是规划范围内除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
  (二)规划定位:中山中路是杭州古城内历史渊源最深厚、地位最突出的商业文化街区。它集中体现了杭州古城的城市特色,反映了杭州民国时期沿街商业建筑风貌,是具有杭州独特文化和历史,集商业服务、休闲观光、生活居住为一体的传统商住综合街区。
  (三)保护要求:应重点保护中山中路历史街区内大量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和典型的沿街近代商业建筑群,保护中山中路的街巷肌理、道路格局和历史风貌。其中重点保护区应严格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各个要素以及具有杭州特色的人文景观和民俗风情;风貌协调区内的建设行为必须与街区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取得与重点保护区之间合理的空间过渡。
  (四)景观要求:严格控制中山中路历史街区内的建筑高度和视线通廊,保证该历史街区与解放路以北的中山中路历史地段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具有杭州传统特色的商业街区。街区外围的新建建筑也应注意与整个街区景观相协调。
  (五)用地布局:同意对中山中路历史街区用地布局现状进行局部的规划调整,沿街继续保留以商业功能为主,街区内部居住院落可适当保留居住功能。
  (六)道路系统:原则同意将中山中路规划为步行街,但步行街实施前必须结合街区周边道路系统编制动静态交通组织方案,解决中山中路原机动车交通问题。要保护中山中路历史街区原有街巷的尺度,保持其变化丰富的道路断面。
  (七)业态引导:需与《杭州老字号保护规划》相结合,选择优先鼓励和扶持街区内杭州传统商业及老字号的恢复与保护,重视引入小而精的特色商业,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传统商业业态。
  二、提出该规划区域下一层次规划及建设实施要求
  (一)应依据该保护规划组织更为详细的规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挖掘该街区的历史文化内涵,并要求结合现状建设及有关地块审批情况深化落实保护规划。
  (二)历史街区的实施工程应结合街区环境基础设施改善、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以及危旧房改造等三位一体予以整体推进。
  (三)规划实施方案须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如需调整,应事先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
  (四)有关道路交通规划、外围道路红线等控制线必须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四线为准,内部的交通规划可结合步行系统以及周边道路、停车设施等合理组织。
  (五)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及环卫、消防、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应与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同步实施。
  三、本保护规划的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保护规划一经批复,将作为下一步实施的依据。本保护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