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4-2472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04〕75号 成文日期: 2014-06-20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关于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规划方案的批复
时间:2014-06-20 10:1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要求审查〈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规划方案〉的报告》(杭西管[2004]125号)收悉。经专家评选、论证,征询市民意见以及市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查,市政府原则同意由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规划方案。该方案已经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规划范围东起保亻叔路,西至曙光路,北起栖霞岭、宝石山脊、宝石二弄,南至北山街以南西湖岸线,总面积约98.54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40.11公顷)。
  二、原则同意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的定位为:西湖风景名胜区内以秀美山水为载体,以历史文化为灵魂,以近代建筑为特点,集人文与自然景观为一体的历史街区。
  三、同意以“保护、整治、完善、畅通”八字方针为指导,开展保护整治工作。保护必须坚持整体性、可读性、原真性和可持续性,做到应保尽保;整治应坚持“一次规划,分期整治”的原则,做到应拆尽拆。对于个别近期内难以整治拆除而影响西湖景观的建筑必须提出明确的远期整治目标。
  四、依据《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范围内原则上不宜保留居住功能,生活延续性的保护可结合北山街的整体定位加以考虑,应以体现闲暇、雅致的氛围为目标。
  五、对于建筑总量必须严格控制,除必要的基础服务设施和个别历史遗存需建设和恢复外,原则上不得新建任何建筑。新建和恢复的建筑必须符合北山街的总体定位和环境要求,需恢复的历史建筑必须仔细论证、精心设计和施工,做到宁缺勿滥。
  六、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解决好动静态交通问题,围绕北山街的交通进行一次专门的交通组织论证,在不影响保护的前提下,彻底解决该区域的交通和停车问题,做到“山水相连,游路相通”。
  七、结合北山街的保护和游览需要,做好灯具、座椅等细部环境设计,并对沿北山街的建筑立面的形式、色彩、广告、灯光夜景等提出具体要求。
  八、深化规划范围内绿化配套设计,恢复被破坏的自然山体和植被,认真普查并做好现状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九、按远期规划进一步测算给排水总量、用电总量,合理布置各类管线地下管位,做好管位预留设计工作,实行雨污分流,并纳入北山路市政管网。进一步明确服务设施的内容、功能,结合上山游步道调整公厕位置,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
  十、结合竖向设计进一步优化道路结构,在满足保护的前提下,落实好消防及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


                               二〇〇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