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4-2477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10〕3号 成文日期: 2014-06-1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财政、金融、审计/审计,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06-19 04:53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〇年一月四日

杭州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体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83号)、《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体经济字〔1998〕36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原则和范围
  (一)体彩公益金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体育彩票销售额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发展体育事业的资金。体彩公益金的使用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坚持依法管理、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4.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5.坚持导向性、经济性和实用性的原则。
  (二)体彩公益金主要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其使用范围如下:
  1.用于资助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全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市民健身养生培训和讲座等活动的支出。
  2.用于弥补国际、国家、地方最高级别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国际单项体育比赛的经费不足。
  3.用于弥补维修和新建大众体育设施及专项体育比赛、训练场馆的经费不足。
  4.专项用于贫困地区扶贫体育工程的支出。
  5.符合《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规定的其他支出。
  市体育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上述使用范围,合理安排支出,确保体彩公益金专款专用。
  二、收支计划编制程序
  建立健全体彩公益金分配使用审批制度,体彩公益金的分配使用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一)使用单位将项目申请资料报市体育彩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彩公益金筹集规模以及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进行初审汇总后,编制年度体彩公益金收支计划草案报市财政部门;
  (二)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体育部门提出分配意见,报市体育彩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体彩公益金使用项目和金额;
  (三)市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结果下达年度体彩公益金收支计划。
  三、预算管理
  (一)体彩公益金应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上级部门返还的体彩公益金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体彩公益金的支出根据年度体彩公益金收支计划纳入市体育部门预算。
  (二)年度体彩公益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应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开展。市体育彩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及时上报年度体彩公益金收支计划。
  (三)年度体彩公益金收支计划和预算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经市体育彩票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按部门预算调整程序报批。
  (四)市财政部门应根据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及时将体彩公益金拨付到各经费使用单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管理
  (一)市体育部门负责体彩公益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每年年末应当向市体育彩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年度体彩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体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定期公告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告体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二)市财政部门负责对体彩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体彩公益金的绩效评价工作,以进一步提高体彩公益金的使用效益。
  (三)体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体彩公益金监管机构和使用单位。各区、县(市)体彩公益金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