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4-2476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08〕432号 成文日期: 2014-06-1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涉及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06-19 04:06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进一步减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负担,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市于2008年8月22日公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征收1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杭政函〔2008〕184号)。此后,国家、省也先后出台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8〕6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8〕75号)等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应在贯彻执行杭政函〔2008〕184号文件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省政府出台的收费减免政策,严格按规定取消、停止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通过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二、切实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止、降低后所涉及单位的经费保障工作。对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平稳过渡、规范管理”的原则予以保障。其中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应与国家实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政策相衔接,目前经费预算管理模式保持不变,2008年度的经费在各单位已收取的收费余额中开支,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统筹保障。同时,由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对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职能和预算形式重新予以研究确认。

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和变更手续,并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肃政纪,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对明令取消、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再予收费;对明确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要严格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各级监察、财政、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已取消、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单位,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2.省政府第一批公布的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目录

      3.省政府第二批公布的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目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取消和停止征收

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92项)

发展改革部门

1.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已随职能调整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2.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3.煤炭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教育部门

4.义务教育杂费(已于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

5.义务教育借读费

6.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位及文凭认证费

7.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费和评审费

8.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费

9.学位证书工本费

10.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

11.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工本费

12.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

13.高校保送生综合能力考试考务费

公安部门

14.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登陆证、船员住宿证、登轮证、停留许可证、搭靠外轮许可证、机动车辆出入境查验卡)

15.暂住证(卡)工本费

16.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民政部门

17.社会团体登记费

1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和变更登记费

司法部门

19.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财政部门

2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21.珠算证书工本费

22.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工本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3.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

2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25.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

26.劳动合同鉴证费

27.劳动争议仲裁费

28.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29.外国人就业证工本费

30.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工本费

31.人才流动中心收取的协调调出调入争议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3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33.工程定额测定费

3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含工业、交通、民用、市政公用等工程和建筑构件)

3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工本费

36.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印章工本费

37.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取的协调调入调出争议费

铁道部门

38.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39.铁路工程质量监督费

交通运输部门

40.海员证(含加急)工本费

41.船员适任证书(含海船及内河船舶)工本费

42.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

43.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

44.海员服务簿工本费

45.航海专业培养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46.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工本费

水利部门

47.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农业部门

48.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不含检疫费)

49.兽药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50.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51.新饲料添加剂审批费

52.进口饲料添加剂注册审批费

53.农机服务费

54.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取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和培训费

商务部门

55.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

5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费

57.最终用户证明书费

58.技术引进合同批准证书费

59.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工本费

卫生部门

60.护士注册费

61.执业医师注册费(含执业医师证书费)

62.消毒药械审批费

63.化妆品审批费

64.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

65.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66.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

6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及考核合格证工本费

68.医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科技部门

69.大型精密仪器协作共用费

中直管理局

7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中编办

71.事业单位登记费

海关部门

72.货物进出口证书工本费

73.单证收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74.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

75.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民航部门

76.民航从业人员执照工本费

新闻出版部门

77.出版物条形码胶片费

78.印刷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费

79.新闻出版岗位培训费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80.职业、矿山安全卫生检验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1.医疗器械生产准许证审查费

8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83.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

旅游部门

84.导游证IC卡工本费

国管局

8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86.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

保监会

87.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工本费

88.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工本费

89.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工本费

证监会

90.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工本费

国家外国专家局

91.外国专家证书工本费

92.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教材工本费

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8项)

水利部门

1.取水许可证费

农业部门

2.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3.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林业部门

4.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5.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工本费

7.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本费

8.制剂许可证工本费


附件2

 

省政府第一批公布的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目录

 

一、取消项目

部  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说  明

人防

1

人防工程定额测定费


统计

2

《统计登记证》工本费


卫生

3

疾病预防与控制收费(107小项)

具体项目由省财政、物价部门另行公布

4

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验贴费


5

健康证工本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6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本费


7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工本费


8

出口药品生产条件考核费


9

新药质量标准(转正)审核费


10

已生产药品和医院制剂(五年一次)登记费


农业

11

境外引种疫情监测费


12

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工本费


13

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费


财政

14

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


15

财政票据购领证工本费


部  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说  明

海洋与渔业

16

渔业证书工本费


(1)捕捞日志工本费


(2)标志牌工本费


(3)标志旗工本费


公安

17

户籍管理收费


(1)查询户籍、办理户籍证明工本费


(2)企事业单位以批查询户籍手续费


18

内河船舶证件工本费


(1)内河船舶户牌工本费


(2)内河船民证工本费


(3)内河临时船民证工本费


(4)船舶户口簿工本费


19

外地船舶进出港治安管理费


20

出海船舶证件工本费


(1)出海船舶户籍牌工本费


(2)船舶刷号工本费


21

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省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牌证费


民政

22

门楼牌证(含使用证)、地名标志工本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

23

医疗证历本工本费


教育

24

教师资格认定费


25

普通高中会考证书及登记费


 

 

 

 

 

 

二、暂停征收项目

部  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说  明

交通

1

船员证收费


1)《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工本费


2)《海员证》工本费(含加急办证)


2

船舶证明签证费


1)在港期租船出具证明费


2)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险证书签发费


3)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信用证书签发费


3

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1)客、货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2)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3)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工本费


4

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证书工本费

20088月起5年内免征

工商

5

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


6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国税、地税

7

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旅游

8

入境签证费


农业

9

新兽药质量复核检验费


10

兽药委托检验费


11

进口兽药检验费


12

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


13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费


14

农药登记费


质量技术监督

15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收费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


2)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部  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说  明

质量技术监管


3)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16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收费


1)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批准收费


2)进口计量器具批准收费


3OIML计量器具批准收费


17

计量标准考核收费


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


2)计量标准考核费


3)计量标准复查考核费


18

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发证费


1)计量检定员证书费


1)计量检定员考核费


19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


20

计量检定收费

城乡农贸市场固定摊位的经营户暂停征收计量器具检定费

21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暂停征收电梯年检时减速器校验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2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工本费


23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本费


 

 

 

 

 

 

 

 

 

三、收费标准降低项目

部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说  明

交通

1

养路费

大型物流企业运输货车全年按9个月进行包缴。

2

内河航道养护费

内河运输企业全年按9个月进行包缴;库区非经营性渡船免征。

3

船舶港务费

内河运输企业全年按9个月进行包缴;库区非经营性渡船免征。

4

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库区非经营性渡船免征。

5

货物港务费

内河运输企业全年按9个月进行包缴。

6

“四自”航道通行费

内河运输企业全年按9个月进行包缴。

7

水路运输管理费

内河运输企业全年按9个月进行包缴。

质量技术监督

8

工业产品、食品(含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测费

对企业申请(含复查)的,收费标准降低20%

9

特种设备检验费

企业起重机械和锅炉的监督检验费、定期检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5%住宅电梯定期检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

 



 


附件3

 

省政府第二批公布的取消暂停征收部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

标准目录

 

    一、取消项目

(其中:序号1至8项自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序号9至48项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

部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说  明

外经贸

1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


教育

2

建筑地方高等教育费


3

汽车年检地方高等教育费

浙财综字〔2004〕80号规定已暂停征收

食品和药品监督

4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1)

批发和零售连锁(含配送中心)企业评审费


(2)

专业零售商店评审费


(3)

商场(店)零售柜(部)评审费


建设

5

城市规划师执业印章收费


6

注册建筑师(包括一、二级)执业印章收费


7

注册结构工程师(包括一、二级)执业印章收费


8

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收费


物价

9

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1)

领用新证工本费


(2)

许可证变更手续费


(3)

许可证遗失补证费


教育

10

义务教育杂费


11

义务教育借读费


12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费及评审费


13

教育证书工本费


(1)

研究生证书


(2)

本、专科学历证书


(3)

第二学位、电大普通班带皮证书


(4)

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毕业文凭


(5)

成人大专、中专专业证书


公安

14

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


(1)

登陆证工本费(含船员)


(2)

船员住宿证工本费


(3)

登轮证(长期/临时)工本费


(4)

停留许可证工本费


(5)

搭靠外轮许可证工本费


(6)

搭靠台轮许可证工本费


(7)

机动车辆入出境查验卡


15

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工本费


16

暂住证(卡)工本费


民政

17

社团登记费


(1)

申请费


(2)

登记费


(3)

变更登记费


18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费


财政

19

会计从业资格证工本费


20

注册会计师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工本费


人事

21

证书工本费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本费


(2)

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工本费


(3)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费


22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

23

劳动争议仲裁费


(1)

案件受理费


(2)

案件处理费


24

劳动合同鉴证费

浙财综字[2003]140号规定已停止征收

25

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建设

26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27

工程质量监督费

包括建设、水利、交通、人防、通信、电力等部门

28

工程定额测定费

包括建设、水利、交通、通信、电力等部门

29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工本费、执业印章工本费


交通

30

船员证收费


(1)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工本费


(2)

《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


(3)

《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工本费


(4)

《船员服务簿》工本费


(5)

《海员证》工本费(含加急办证)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8〕66号)规定已暂停征收

(6)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工本费

农业

31

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不含检疫费)


32

兽药经营许可证费


33

兽药生产许可证费

浙财综字〔2006〕142号规定已停止征收

34

饲料添加剂审批费

35

饲料添加剂登记注册费

外经贸

36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


卫生

37

卫生监督收费


(1)

消毒药械初审费


(2)

国产特殊化妆品初审费


(3)

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发


(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5)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批费


(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工本费


(7)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工本费


38

护士注册费


39

卫生证照收费


(1)

执业医师注册费(含执业医师证书工本费)


(2)

医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3)

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


工商

40

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8〕66号)已暂停征收

41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新闻出版

42

印刷产品质量检验收费


43

出版物条形码胶片费


安全生产

44

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费


45

劳动卫生、劳动防护用品检验、审查、发证收费


食品药品监督

46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1)

专业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2)

非专业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47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旅游

48

导游证件及IC卡工本费


二、暂停征收项目(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

部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说    明

建设

1

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食品药品监督

2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1)

专业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2)

非专业生产企业许可证评审费


(3)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评审费


3

制剂许可证工本费


水利

4

取水许可证工本费


农业

5

种子许可证费


(1)

种子生产许可证费


(2)

种子经营许可证费


林业

6

林业证书工本费


(1)

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2)

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3)

林权证工本费


 

三、 降低收费标准项目(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部门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说    明

交通

1

公路运输管理费

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 

2

水路运输管理费

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