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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关于杭州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 ||||||||||||||||
时间:2014-06-19 03:32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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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科技(地震)局拟订的《杭州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200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杭州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2006-2020年) (市科技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防震减灾工作是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杭州历史上曾发生过破坏性地震,近年来邻近地区及台湾的强烈地震也曾波及我市。1996年和2004年,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将杭州市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并确定了杭州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的地域范围。为认清我市防震减灾形势,明确防震减灾目标任务,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浙江省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五”期间工作进展情况。 在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十五”期间,随着防震减灾系统工程项目的全面实施,杭州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防震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初步形成。杭州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和机构建设,健全和充实了市和部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部署和检查各地的防震减灾工作;明确了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了市地震工作部门的行政职能,初步形成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 依法加强防震减灾综合管理。我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了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和执法监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市地震主管部门已将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防震减灾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地震监测能力显著增强。建设和完善我市数字化地震台网,新建数字化地震测报站点12个,全面完成“十五”防震减灾工作规划要求。努力探索科学的技术手段,总结先进的管理经验,进一步扩充和完善数字化地震台网的功能和性能。基本实现了地震台网的无人值守、网络化和数字化,使我市地震监测能力显著增强。我市较强有感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工作部门基本上能及时做出较准确的地震分析判定。 城市地震应急防御能力有所提高。依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我市修订完善了市和重点区、县(市)两级政府的地震应急预案。以“预案”为指导,以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体的市抗震救灾指挥应急工作体系初步建立。2005年江西九江地震和2006年温州文成泰顺地震期间,我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杭州市地震应急预案”规定的震时和震后工作要求,采取了适当有效的措施,对稳定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防震减灾科技工作取得新进展。“十五”期间,市政府拨专项经费启动了“杭州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对杭州市区域内的断层(断裂)进行科学探测,取得了丰富的阶段性成果,着手建立起“三个平台一个网络”,为我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十五”期间,市科技局、科协、教育局,新闻媒体、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各区、县(市)科技局大力协同,广泛开展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讲座、举办地震科普夏令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主要矛盾和问题。 我国是发生大陆地震最多的国家之一,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大陆地震频度、强度可能再度增高,发生7级以上浅源地震的可能性较大,国家地震部门已将城市地震工作列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虽然我市区域自20世纪70年代有仪器记录以来一直为少震弱震,不属多震区,但据对历史地震资料的研究,我市市区曾在1929年发生5级地震,富阳曾在1856年发生4.8级地震,是本省陆域少数几个历史上曾发生过破坏性地震的城市。20世纪90年代以来,浙北地区有感地震明显增多。2006年国务院(国发办〔2006〕54号)再次将我市列为全国(2006-2020年)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2001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我市相当于6度设防地区范围扩大到临安等地区,因此我市防震减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目前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以下矛盾和问题: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地震工作不够重视,领导责任不落实;多数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不强;地震预测预报能力低,城市地震应急反应能力和工程抗震能力有待提高;农村民居多数未设防,抗震能力亟待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完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支撑系统不完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有关法规的落实滞后、管理机制不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视,不断加以解决。 (三)中长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背景。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努力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城乡区域协调互动,人与人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实力强、体制机制活、城市品位高、人文气息浓、生态环境美、社会秩序好、生活品质优的‘和谐杭州’”总体目标。这对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地震和震灾隐患的存在。 城市地震隐患。我市历史上曾发生过5级左右地震。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更趋密集,财富更趋集中,高层建筑和重大工程大量涌现,城市安全面临较高风险和潜在威胁,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将直接影响全市经济和社会的正常运行。 低烈度区存在发生高烈度地震的危险。近年来,低烈度区发生高烈度地震的情况时有发生。历史上较少发生强烈地震的地区,一旦发生强烈地震,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将更为严重。 水库地震隐患。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省乌溪江、皎口、珊溪等水库多次发生地震,水库诱发地震发生的概率较高,水库地震已成为我省主要地震灾害。我市中小水库逐年增多、分布广,为防患于未然,应高度重视水库地震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所构成的威胁。 2.全面建设“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对防震减灾的需求。 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深化创建“平安杭州”的工作目标。防震减灾工作是全面建设“平安杭州”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决定的具体体现。 3.经济社会发展对防震减灾的需求。 我市生产总值近年来持续高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在国内大中城市中保持领先。2006-2020年,包括我市在内的长三角地区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防震减灾战略重点地区,也是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我市城市化水平较高,人口密度大,潜在地震灾害威胁大。要继续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生活品质之城”,这对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强化防灾减灾工作”要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地震科技创新“3+1”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靠科技、法制、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原则。 面向社会。从全社会公共需求出发,不断拓宽防震减灾为社会服务的领域和内容。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的自觉性。努力增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意识。重视防震减灾法制建设,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 依靠科技。用科技引领防震减灾工作,促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提升。探索符合时代要求和杭州实际的新理念、新思路,加快吸收和引进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大力推进地震科学技术创新,提高防震减灾实效,全面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服务于经济建设。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的大局,实现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以“地震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安全。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引导农民建设安全民居,全面提高地震防御能力。 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利用防灾减灾资源,引入共享机制,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 (三)发展目标。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到2010年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2020年防震减灾能力达到我国同类城市的先进水平。具体工作目标是: 1.本市一旦有破坏性地震灾害发生,有关部门确保在12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市和有关区、县(市)两级政府在30分钟内确定震情,按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2.本市范围内如发生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含邻区强烈地震产生相当破坏烈度),城市基础设施不受到严重损失,城市生命线工程、交通枢纽及其它重大工程基本完好,新建工程与民用建筑基本无严重损坏,做到“房屋基本不倒,社会基本稳定”。 3.对可能发生的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有关部门力争在震前有预测,及时向政府报告,做到震前有准备。 4.本市地域发生非破坏性有感地震时(含受邻区中强震影响),有关地区社会秩序和经济建设基本不受影响,不发生因不良避震、恐震行为导致的人员意外伤亡。 5.发生地震误传谣传事件或其他省市严重地震灾害导致在本地发生社会异动时,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能及时、科学地平息事态,保持社会稳定。 三、主要任务 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必须按照“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的防震减灾工作三大战略要求,迎接挑战,加快发展,大力加强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稳步提升我市城市及重点区域的地震应急和综合防御能力,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可靠保障。依据规划目标,确定如下主要任务: (一)抓紧抓好专群结合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对提升防震减灾工作实效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为震灾防御国土规划和城市经济建设提供重要依据。经多年努力,我市以群众参与为主体的地震测报网已有了初步基础,显示出专群结合的地方特色。为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当前及以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加强监测网点基础建设,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其关键是应用高新技术,优化改造技术装备,加快地震测报系统的现代化改造。 1.完成现代化地震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络,提升监测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网络,加强流动监测能力建设,拓宽地震信息渠道;进一步增强台网地震预测服务功能,达到有效监控本市行政区域1.5级以上地震,确保12分钟内准确测定本市2.0级以上、近邻区域3.0级以上地震的要求。 2.加强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建设和管理。在“十五”期间数字化地震台网建设的基础上,将改造传统站点与合理新增网点相结合,加强水库地震监测能力,逐步实现“由点成网”;按省数字前兆台网建设要求,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丰富我市地震预报前兆技术手段,使我市地震前兆台网技术装备和测报水平位于全省前列。 3.开展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和地震预测预报实践。在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前兆台网和活断层探测项目成果的基础上,完成市级地震信息和地震前兆数据库、活断层探测信息平台、震害预测平台、小区划平台和地形变监测网以及与国家、省地震通讯网链接的市地震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建成杭州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不断探索适应本地区域特征的地震预测判定指标,落实震情跟踪措施,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特别是中强震短临预测水平。 4.进一步规范我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建立市和有关区、县(市)二级管理制度,健全具有我市创新特色的群众性地震测报网络,完善震后趋势快速判定预案,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地震预报科学研究,培育专群结合研究队伍,提高我市专群结合的紧密度。 (二)加强以城市为重点的震灾预防体系建设。 震灾预防是防震减灾的重要环节。提高大中城市的震灾预防综合能力,认真落实震灾预防体系建设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能大大减轻发生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1.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市和各重点防御区、县(市)要继续完善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和会议制度,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日常领导、协调和指导。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各类地震监测设施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和备案的制度,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 2.依法加强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浙江省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规定,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列入基建审批程序。各类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按设计进行施工和监理,以保证各类建筑物具有相应的抗震能力。 3.开展城市震害预测和地震应急技术平台建设工作。应用GPS、GIS技术和计算机模拟震害技术,开展市震害预测及重点、非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级城市的震害预测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各类震害预测数据库以及破坏性地震的灾害损失快速预估系统,为城市震害防御决策和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4.开展城市地震活断层的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采用先进可行的探测技术,探明和监测断层,特别是城市地震活断层的位置及活动情况。依靠国家、省在杭有关单位的力量,在完成市区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基础上,分步推进市及重点、非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级城市的地震小区划工作。 5.落实农村民居建设地震安全措施。注重吸收国内外震灾经验教训和抗震设防的先进经验,推广“十五”试点示范成果,重视对农村民居建设的抗震设防要求,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导向作用,全面提高我市民居工程的抗震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以提高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为重点的紧急救援系统建设。 震后紧急救援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方针的重要内容,对减轻震灾后果、防止灾情扩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市实际发生和几次波及有感地震的经验教训,要以大力提高城市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为重点,继续落实各项准备措施。 1.依法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完善我市“预案体系”。按市地震应急预案,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乡镇(街道)、重大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分预案,明确各项具体任务的责任单位,定期检查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工作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2.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建设。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各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运作,做到反应迅速,按既定应急预案高效有序操作。为检测反应能力,可适时组织系统内部演练。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加快地震应急指挥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做到按时限要求速报震情、灾情。 3.建立紧急救援队伍,设立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为主体组成兼职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加大资金投入并配备适用地震救援的专业搜救设备,开展地震救援专业培训。在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增设连接重、特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突发事件移动(现场)指挥中心平台,结合市民防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设立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一旦出现震灾,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依靠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机构和警备区驻军,确保高效完成抢险救灾重要任务。 (四)建设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刊物、讲座、展览、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普及地震科普知识;进一步完善我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特色突出、功能齐全、设备先进、面向社会公众的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和宣传站,不断增强其对学校、社区和乡镇的辐射功能;逐步建立完善区、县(市)二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强化破除迷信、依靠科学迅速平息地震误传、谣传的宣传响应机制;开展各级领导防震减灾意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增强科学避震应急、自救互救技能,不断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灾害救助能力。 四、重点项目 为完成我市中长期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要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我市地震监测预报和震灾综合防御技术支持系统现代化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和“十五”工作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促进我市防震减灾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转变。 (一)地震监测综合观测系统。 完善地震信息传递与处置技术系统,将网点的数据采集设备由16位提升至24位;建设杭州地震深井综合观测系统子台(含深井测震及深井水位、水温等前兆观测)网络;会同上级地震主管部门在重点区域增设4个强震仪站点,建立市地震烈度速报系统;装备完善市数字化地震流动监测仪等应急设施,应对水库诱发等其它地震突发事件。建设期为2007年至2010年。 (二)地壳形变观测网络工程。 建设杭州实时地壳形变观测的连续基准观测站2个;建设淳安、临安等区、县(市)定期观测的6个基本观测站;建设杭州市地壳形变数据处理子中心和数据共享子系统。建设期为2006年至2009年。 (三)城市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完成杭州市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评价工程项目;开展市及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城市的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建立各类震害预测数据库和破坏性地震的灾害损失快速预估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地震应急救援指挥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期为2006年至2012年。 (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 完成农村民居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农村民居资料数据库和市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服务站;进行农村民居抗震防震技术研究和各区、县(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树立标志牌,开展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指导与服务,编制样板图集,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期为2007年至2015年。 (五)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在市民防局预备指挥中心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市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移动(现场)指挥平台,在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中建立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完善全市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推进建设各区、县(市)地震应急信息节点和灾情信息速报网络系统;开展杭州市社区地震志愿者队伍建设;按国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把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在各城区建立若干城市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和疏散通道;结合其他灾种设立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期为2006年至2020年。 (六)地震群测群防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网络。 建立地震信息发布制度与宣传协调机制,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异常观察,有效提高震情和灾情速报能力。在杭州市科技馆内建立市地震科普宣教中心,各区、县(市)分别设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基地)一所;创造条件在市各个地震测报站点增设地震科普设施,向社会开放进行现场展示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建设期为2007年至2015年。 (七)地震灾害预测系统。 震害预测是地震潜在危险区提高震害防御能力建设的重要工作。在我市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项目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全市范围的城市防震减灾信息管理与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构建地震风险评估、建筑物易损性评价、生命与财产损失估算、救援与救灾管理调度模型以及基于GIS开发的震害预测和应急模拟系统,为灾区政府应急响应和制订对策提供决策支持辅助信息,显著提高城市防震减灾的综合能力。建设期为2007年至2015年。 (八)杭州地震小区划平台。 地震小区划是对某一区域范围内地震安全环境进行的划分,并预测这一范围内可能遭遇的地震影响分布。地震小区划是城市和工程场区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制定防震减灾对策的基础资料,也是城市和工程场区内新建工程项目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按照国家规范,完成市地震小区划及重点监视防御区、县(市)级的城市地震小区划工作。获得城市给定概率水平下的地震动峰值与反应谱分区图或等值线图以及地震地质灾害小区划图,为一般工程的抗震设计、土地利用规划、震害预测和防震减灾的制定提供必要的参数和基础资料。建设期为2007年至2012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依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基本建设、事业发展、科技进步、重点项目等方面,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健全完善区、县(市)地震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切实保证防震减灾管理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二)落实建设经费。 各级政府要加大防震减灾事业投入力度,把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本规划任务项目实施的经费要求,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年度经费投入机制。 (三)推进科技创新。 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科技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应急指挥、工程抗震及综合防御对策的研究,引进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大力推进地震科技进步与应用,全面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 (四)依法强化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在我市的有效实施,加强防震减灾技术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建立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强化人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把法律、法规落到实处;通过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实施,做好地震监测设施的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的抗震加固、民生环境的地震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各项工作。 (五)注重人才培养。 积极稳妥地改善队伍总体结构,加强应急指挥人才、应急救援人员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建设;依靠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后备人才,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人才梯队;做好全市地震事业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六)增强工作合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靠警备区驻军应急联动力量,整合各类救灾资源,形成防震减灾工作的合力。地震部门要继续做好地震监测、灾情预测和指导救灾、应急演练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部门要增加地震科研经费,加快重大技术难题的科技攻关进程;各区、县(市)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财政预算用于防震减灾;建设、民政、民防、卫生、交通等部门要努力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宣传、教育、科技(协)等部门要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武警、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抗震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和救援专业培训、训练工作;规划、民防等部门要加强人员防护及疏散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配合其它应急系统,认真做好体制管理、应急处理、避难场所、信息互通、预警制度、应急物资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