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我市自1985年发放居民身份证以来,累计制发居民身份证约700万张,实有持证人口约500万。居民身份证为便利公民开展社会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鉴于居民身份证早期发放中因手工编码等原因产生的重号、错号影响了部分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市公安局将结合我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发,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号码的纠错工作,以确保居民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为确保重号、错号居民身份证重新编码换发后原已办理的银行存款、股市证券、房屋产权等证照的合法性,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各用证部门(银行、保险、证券、工商、医保、房管、电信、民政、国土资源、卫生、邮政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同时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身份证号码重号错号更正证明》和已换发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及时、免费修改相应证照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登记栏内容,涉及需要更换证照的,免费为其办理换证手续。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