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4-2475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04〕153号 成文日期: 2014-06-1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商贸综合类,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关于加强杭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4-06-19 02:5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杭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质量,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际花园城市”的创建成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杭州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生态市,打造绿色杭州”的工作部署,以巩固绿化成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国际一流风景旅游城市为目标,坚持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化、市场化、属地化原则,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整体水平,切实改善杭州城区的环境面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以“双最”评选为抓手,提高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城市园林绿化是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重要措施,也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理想的生活、工作环境的有效手段。为切实做好绿化养护工作,从今年起,每年在市、区两级开展“最佳、最差道路(河道)绿地”、“最佳、最差绿化社区”评选活动,由市园文局负责组织,市建委、财政局、文明办、城管办、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护绿使者代表参加,并邀请市人大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评。具体评选办法详见附件。城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各城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体系和经费保障体系,做到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负责,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爱绿护绿活动
  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开展爱绿护绿行动。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的爱绿护绿积极性,发展壮大护绿使者队伍,将绿化管理网络的覆盖面扩大到社区,确保全体市民对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要通过设立破坏绿化公开举报电话,在绿化网站开设投诉信箱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市民的建议和意见,力争使每一位市民都成为绿化义务巡查员、监督员。
  要继续深入开展“市民林”认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绿化意识,使植树造林、认育树木成为市民诠释情感、寄托祝福的一种方式,让建绿护绿成为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绿化的自觉行动。
  四、培育绿化养护管理市场,提高绿化资金使用效益
  市场化是提高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加快城市绿化市场化步伐。
  1、要积极引入绿化养护管理市场竞争机制。凡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绿地,必须实行招标养护。未按规定实行养护招投标的绿地,市、区财政不予支付养护费。
  2、参加绿地养护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养护资质。市城区绿化办要加强城区绿地养护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3、绿地养护单位要确保绿地的养护质量,绿化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绿化养护工作的巡查和检查评比,并根据检查情况核拨养护费。对绿地质量没有达到养护标准的,要通知养护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拒不履行养护合同的养护单位,绿化管理单位要核减养护经费,乃至取消养护单位的养护资格,被取消养护资格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城区的绿地养护招投标。
  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建立多元化的绿化筹资渠道
  在保证市、区两级财政绿化建设养护管理专项经费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引入多元化绿化筹资渠道,鼓励企业、机关团体、个人出资建设绿地、认养绿地;有偿出让公共绿地冠名权;鼓励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同时,同步建设管理项目周边的绿地;鼓励乡镇、村自筹土地、自筹资金建设和管理绿地,实现“一村一园”的目标;鼓励各行业出资建设管理体育公园等行业类公共绿地。对上述项目的建设,市财政将予以奖励,奖励办法由市园文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六、多管齐下,保障绿化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城市绿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各级领导务必牢固树立绿化意识,把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作为民心工程、生态工程和竞争力工程,全力抓实抓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注重城市绿化量扩张的同时,更要注重绿化质的提高。要建立严格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对绿地责任单位和养护单位的考核,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市、区两级绿化养护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养护管理工作例会,通报巡查结果,对不认真履行养护合同的养护单位,要给予经济制裁;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实行市场禁入。尚未建立物业管理的小区(居住区)的绿化养护费,由各区政府负责解决,市财政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奖励小区绿化改造较好的城区。市政府将把绿化养护管理的评比成绩纳入对各城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城管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探索建立强有力的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维护绿线管理的法定性、权威性,确保现有绿地不受侵占、破坏。各城区执法局要加强对破坏绿化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随意践踏损毁绿地行为的管理,并会同各区绿化办建立绿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查处绿化养护单位上报的占绿毁绿案件。
  附件:1.最佳、最差道路(街道)绿地评选方案(试行)
       2.最佳、最差道路(街道)绿地评分细则
       3.最佳、最差绿化社区评选方案(试行)
       4.最佳、最差绿化社区评分细则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最佳、最差道路(河道)绿地评选方案(试行)

  一、评选范围:杭州市建成区主干道、次干道绿地,河道绿地(具体评选道路、河道每年年初公布)。2004年评选范围为:
  (一)道路(115条)
  上城区(18条):东坡路、南山路、建国南路、秋涛路、延安路、西湖大道、浣沙路、复兴大道、解放路、庆春路、环城东路、中河路、之江路、湖滨路、平海路、清泰街、望江路、江城路
  下城区(15条):武林路、建国中路、建国北路、延安路、环城北路、文晖路、环城西路、凤起路、体育场路、环城东路、中河路、上塘路、德胜路、绍兴路、河东路
  西湖区(20条):天目山路、莫干山路、省府路、保亻叔路、保亻叔北路、文一路、文二路、文三路、浙大路、黄龙路、曙光路、杭大路、黄姑山路、文新路、文华路、学院路、文苑路、玉古路、求是路、教工路
  拱墅区(11条):湖墅南路、湖墅北路、莫干山路、上塘路、德胜路、绍兴路、香积寺路、登云路、金华路、轻纺路、潮王路
  江干区(10条):秋涛路、艮山西路、艮山东路、天成路、庆春东路、凤起东路、机场路、新塘路、双菱路、凯旋路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8条):江南大道、东信大道、滨文路、滨康路、滨安路、江陵路、江晖路、江虹路
  萧山区(14条):市心南路、市心中路、市心北路、人民路、道源路、金城路、风情大道、箫绍路、通惠路、蜀山路、建设一路、建设二路、宁税路、宁东路
  余杭区(9条):南大街、藕花洲大街、东湖中路、东湖北路、人民路、世纪大道、迎宾大道、红丰路、西大街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10条):北山路、苏堤、灵隐路、虎跑路、杨公堤、白沙路、龙井路、灵竺路、梅灵路、白堤
  (二)河道(34条)
  上城区(5条):贴沙河、东河、新塘河、中河、新开河
  下城区(10条):运河、上塘河、备塘河、东新河、贴沙河、东河、中河、南应加河、新塘河、胜利河
  西湖区(7条):古新河、余杭塘河、西溪河、冯家河、莲花港河、紫金港河、沿山河
  拱墅区(7条):运河、上塘河、西塘河、红旗河、红建河、登云桥河、余杭塘河
  江干区(3条):运河、贴沙河、新开河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2条):永久河、十甲河
  二、评选方式:先由各区开展评选其区域范围内的“最佳、最差道路(河道)绿地”活动,市“最佳、最差道路(河道)绿地”评选委员会在每个区评选出的3条最佳道路(河道)、3条最差道路(河道)的基础上,评出3条市级“最佳道路绿地”、3条市级“最佳河道绿地”和2条市级“最差道路绿地”、1条市级“最差河道绿地”。
  三、检查评比办法:评选采取组织市、区有关职能部门检查考核和特邀护绿使者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将评出的年度“最佳、最差道路(河道)绿地”在《杭州日报》上公示,并经考评小组评审后通过。
  (一)日常检查。各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有计划地对辖区内绿地进行日常养护检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对养护质量较差的绿地要及时通知养护单位进行整改。
  (二)月度检查。月度检查由市绿化管理站结合平时的巡查记录,根据《杭州市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和《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对地段比较重要的绿地、市民投诉较多的绿地、近期养护质量较差的绿地、新招标的绿地以及相关部门检查中问题较多的绿地进行有重点的检查,以《养护检查月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并根据检查情况向各城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发送《绿化养护整改通知书》。
  (三)季度检查。季度检查由市城区绿化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区绿化办负责人参加,根据评分细则考核评分,评分结果由市园文局予以通报,并在“杭州绿化网”上公布。
  (四)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由市园文局组织考评小组进行。年度考评采用平时考核成绩和评委会评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全年考核成绩占80%,根据公示结果评委会评议成绩占20%),考评结果登报公布。
  四、奖惩办法:对年度“最佳道路(河道)绿地”授予奖牌,并对绿地主管单位进行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最佳道路(河道)绿地”的,对绿地管理单位领导班子予以一次性奖励。
  对被评为杭州市年度“最差道路(河道)绿地”的绿化管理单位,减扣该绿地管理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本年度40%的奖金,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该绿地养护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罚。连续两年被评为“最差道路(河道)绿地”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该绿地管理单位负责人的有关责任,有关干部、职工由管理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理。

 

附件3

最佳、最差绿化社区评选方案(试行)

  一、评选范围:杭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社区。
  二、评选方式:由各区政府分别评出辖区范围内3个年度“最佳绿化社区”和“最差绿化社区”。在此基础上,市里每年分别评出3个“最佳绿化社区”和“最差绿化社区”。
  三、评选办法:市护绿使者根据“最佳、最差绿化社区”评分细则,对各区评出的“最佳、最差绿化社区”进行考评。在此基础上,评出市级年度“最佳、最差绿化社区”,经《杭州日报》公示,评委会评审后通过。评比结果登报公布。
  四、奖惩办法:对“最佳绿化社区”授予奖牌,并对绿地主管单位进行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最佳绿化社区”的,将对管理单位领导班子予以一次性奖励。
  对被评为杭州市年度“最差绿化小区”的绿化管理单位,减扣该绿地管理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本年度40%的奖金,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该绿地养护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罚。连续两年被评为“最差绿化社区”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该绿地管理单位负责人的有关责任,有关干部、职工由管理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理。

杭政办函〔2004〕153号(BG).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