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4-2475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03〕317号 成文日期: 2014-06-1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电力,工业、交通/公路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区交通信号灯双路电源接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6-19 02:4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用电紧缺时期“让电于民”的重大决策,尽快解决市区交通信号灯的用电问题,确保市区正常的交通秩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市区主要交通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就近接入附近具备双路供电条件单位的电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通信号灯电源接入工作由市电力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组织实施,电源接入所需的施工费用由市三电办筹措解决。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认识,配合市电力部门和公安局交警部门做好双路供电单位的工作;双路供电单位要服从全局利益,大力支持交通信号灯双路电源接入工作。
  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双路供电单位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及当地供电局三方要签订供电协议,明确安全用电的职责、电费结算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四、要简化审批程序。对交通信号灯接入双路电源施工涉及的道路开挖等相关审批事宜,市有关职能部门要特事特办,即到即办。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