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4-2475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02〕171号 成文日期: 2014-06-1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时间:2014-06-19 02:39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丰富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贯彻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依照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单位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批4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详细说明和保护措施,由市园林文物局、市规划局另行印发。
  附件:第三批市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说明.doc

二OO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