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00〕10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统计局《关于做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规模以下工业实行抽样调查是国家统计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工作要求高,特别是这项工作面对着全市6万多家基础管理工作相对薄弱的小型及个私工业企业单位,要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它们的规模总量及其发展变化情况困难不少,两年之内实现以抽样调查数替代全面报表数,任务相当艰巨。为此,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做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报告
市政府:
为加快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国家统计局提出了“花两年时间完成规模以下工业用抽样调查数替代全面报表数的工业统计改革任务”。根据杭州目前的实际情况,要完成这项改革任务,顺利实现全面报表数向抽样调查数的平稳过渡,需要各级政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需要市级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需要进一步健全统计工作网络,切实抓好基层的统计基础建设。为此,我们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规模以下工业运用抽样调查方法后,抽样调查取得的数据能否真实客观地反映我市规模以下工业的现状,关系重大。准确的统计数据是各级进行科学决策的依据,而决策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全市和各区、县(市)工业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此,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保证全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由于抽样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取决基层单位统计工作的规范性、企业户数的完整性和样本单位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光靠统计部门一家工作要达到上述要求是困难的,因此,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具体要求是:
市乡镇企业局要进一步搞准乡镇工业(包括个体工业)的单位数,抓好乡、村两级基层统计台帐的规范化建设,做到一户一名,不重不漏。积极配合市统计局搞好一年一次的单位清查和名录库建设工作。
市工商局要及时以软盘的形式向市统计局提供每年年检后的工业企业(包括个体工业)名录、每季新注册的工业企业名录,以保证统计部门抽样调查抽样框的完整。同时要协调六区、七县(市)工商分局向同级统计局提供上述有关资料。
市地税局要协调好各区、县(市)地税局按季向同级统计局提供分乡镇、街道的私营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纳税户名册及分户的销售(营业)收入等情况。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夯实工作基础
健全的网络和扎实的工作基础是搞好统计工作的必要条件。各区、县(市)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的通知》(杭政发〔1997〕130号)要求,抓紧组建本级的企业调查队;要按照杭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乡镇财政办公室设置的通知》(杭编办〔1998〕65号)要求,抓好乡镇财政统计办公室的机构、人员、工作三到位;城区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根据工作要求明确一个职能部门,落实专门人员。同时,区、县(市)政府要根据抽样调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帮助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
各乡(镇)、街道要负责抓好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工业单位(包括个体工业)的基层统计台帐的规范化建设和名录库建设,抓好每年一次的单位清查工作。同时要根据工商、地税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做好名录库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认真搞好评估,实现平稳过渡
国家规定从2002年开始,规模以下工业数据一律采用抽样调查数据,全面报表数向抽样调查数的过渡必须在2001年年底完成。为此,我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决定从今年开始按照省局下达的办法,对各区、县(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推算的总量数据进行评估认定,认定结果作为对各区、县(市)通过全面调查取得的同一报告期的规模以下工业总量数据进行衔接的主要依据。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执行。
杭州市统计局
二〇〇〇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