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4-247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发〔1999〕59号 成文日期: 2014-06-1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关于确定杭州市撤村建居改革试点村的通知
时间:2014-06-19 02:32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为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理顺城郊接合部的管理体制,自去年以来,经过试点,市区已有近江村、潮王村、河东村、河西村、武林村、五联村、骆家庄村、半道红村、景芳村等9个建制村完成了撤村建居改革先行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撤村建居改革工作,根据市委办〔1998〕126号文件精神,经市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在已撤消9个建制村的基础上,对下列符合撤村建居条件的建制村确定为第二批全市撤村建居改革试点:   
  上城区玉皇村、望江村;下城区打铁关村、长木村;拱墅区东新村、沈塘湾村、大关村、八丈井村、李家桥村、三宝村、拱宸桥村、七古登村、善贤村;江干区常青村、定海村、闸弄口村、三里亭村、唐祝村;西湖区保亭村、花园村、黄龙洞村、玉泉村、金沙港村、庆丰村、古荡村、宋江村。   
  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精心组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市第二批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一九九九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