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快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设立滨江区,并对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作如下调整: 一、上城区:辖小营巷、城站、湖滨、横河、涌金、清波、清泰7个街道, 从江干区划入的望江、南星、紫阳、闸口4个街道和四季青镇的近江、望江、玉皇3个村。区人民政府驻惠民路。 二、下城区:辖朝晖、天水、武林、长庆、潮鸣、艮山6个街道,从拱 墅区划入的东新街道和石桥乡。区人民政府驻庆春路。 三、拱墅区:辖米市巷、湖墅、大关、小河 、拱宸桥、和睦6个街道和上塘镇、半山镇、康桥镇,从西湖区划入的祥符镇。区人民政府驻珠儿潭。 四、江干区:辖闸弄口 、凯旋、采荷3个街道和四季青镇(不含近江、望江、玉皇3个村)、笕桥镇、彭埠镇、丁桥镇、九堡镇、下沙乡(包括围垦区)。区人民政府驻 庆春东路。 五、西湖区:辖北山、南山、西溪、翠苑、灵隐5个街道和古荡镇、留 下镇、转塘镇、袁浦镇、三墩镇、龙坞乡、周浦乡、西湖乡。区人民政府驻西山路。 六、滨江区: 辖从西湖区划入的浦沿镇、西兴镇、长河镇。区人民政府驻西兴镇。 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要把思 想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上来,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严肃 纪律,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精心组织交接,确保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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