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 由杭州园林设计院编制的《杭州新湖滨景区规划设计》,已在较大范围内两次征求市民意见,两次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市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审查论证的意见予以修改完善。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范围:该项目位于湖滨地区,东为湖滨商贸特色街区,西临西湖,南接一公园和西湖南线,北至少年宫和白沙路。全长约1500米,总规划用地为119880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园林绿地及相关的配套服务用房。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新建及保留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4000平方米以内(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其中保留建筑面积为3150平方米,新建园林小品面积850平方米以内。 四、总图布置与交通组织 1、总平面布置应在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进行,并结合园林景观、集散广场、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同时处理好新建与保护以及与湖滨商贸特色街区的关系。 2、原则同意将新湖滨景区空间景观分成湖滨1-6公园段和圣塘路段两部分;其空间序列组织应充分考虑与南线景区和北山景区的有机衔接,以及与湖滨商贸特色街区景观的协调。六公园的自划船码头布置应考虑保持湖岸的协调完整。 3、取消平海路口的下沉式广场。 4、交通组织:应拓宽白沙路口,并与北山路平行;要考虑圣塘路段的公交停靠空间;圣塘景区不宜通行自行车;对保留的地下停车库改为自行车库的问题,应结合该地区交通组织方案进行统筹考虑后再予确定。 5、景区内的标牌、标识须与国际旅游城市的要求接轨。 五、建筑单体:景区内地面及配套服务用房应从严控制,建筑面积应尽量减少,立面造型以园林歇山式为主,体量不宜过大,并与整个景区环境相协调;艺术陈列馆应改为游客服务中心,同时体量削减。 六、景区内的雕塑应具有历史文化内涵,造型、布局应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七、原则同意给排水系统规划设计方案。方案应考虑“三水贯通”工程。应结合景区水景和绿化布置预留船闸和相关的游船通道,待“三水贯通”工程方案设计成熟后再组织实施。 八、景区内噪声源须采取必要的抗震降噪措施,空间冷却水不得采用西湖水,地下室废气在不破坏地面、建筑屋顶和地面绿化的前提下经机械排风系统排放。 本批复未涉及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接文后,在按本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原则同意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二〇〇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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