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政公用局: 你局《关于上报杭州市城市供热专业规划的报告》(杭公政公〔1998〕1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杭州市城市供热规划( 1998-2010年)和专家评审意见。该规划根据杭州市燃料结构以煤为主的实际情况,坚持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锅炉房集中供热的方案是可行的。 二、规划结合杭州地区冬季湿冷、夏季炎热且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采用冬季采暖,夏季空调,常年供应生活热水的供应方式是合理的、可行的。规划中选用的技术参数和热指标,请在工程初步设计时进一步按照我市情况选样和核算。 三、鉴于艮山电厂停产,望江热电厂规模调整,热源的供热范围有所变化,规划编制单位要根据其他能源规划供应情况,及时调整供热分区规划图。 四、对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新建工业、公建项目,不再设置自用供热锅炉。近期集中供热条件尚不具备的,可设置临时锅炉,但要限定使用期限。 五、要补充集中供热管网规划,以利于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同步实施。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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