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水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分水江流域综合规划文本〉的请示》(杭林水〔1998〕 238号)及其附件《分水江流域综合规划文本(1998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规划》以防洪为重点,统筹规划水电开发、沿江两岸农业灌溉及重要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兼顾旅游资源开发和改善水环境。 二、同意《规划》以蓄泄兼筹、综合治理、合理利用为原则所提出的建库蓄洪、修堤疏浚相结合的治理措施,以及以分水江水利枢纽(五里亭水库)工程为主的防洪方案。 三、同意在分水江干流上游兴建华光潭一、二级电站,中下游兴建青山殿(在建)、分水江枢纽、龙潭、毕浦及浪石埠电站五级工程布局。 四、同意《规划》中提出的流域综合治理开发一期工程为兴建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扩建英公水库工程、堤防工程、河道疏浚工程及华光潭一、二级电站工程。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是流域防洪骨干工程,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批准立项后,尽早实施工程建设。 五、请桐庐、临安两县(市)政府抓紧进行分水江流域的综合治理工作。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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