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
2014-
02-
27
03: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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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2月14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张鸿铭代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我市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中求活、转中求好”的工作基调,稳增长、调结构、强统筹、治环境、惠民生、促和谐,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在全省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为实现杭州高起点上的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杭州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