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0号)
时间: 2014- 02- 27 03: 14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
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4〕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标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27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杭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均应按照《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和分散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采购。
  二、组织形式
  (一)集中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因项目情况特殊,经市财政局审批后,可由单位依法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教育设备和医疗设备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部门集中采购。
  (二)分散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分散采购。纳入分散采购预算的项目,单位可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也可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资金一律实行国库直接支付。
  三、采购预算管理
  政府采购预算作为年度预算的组成部分,报经市人代会批准后执行,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变更、终止、撤销或追加预算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采购。
  四、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对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8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他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类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采字〔2007〕8号)规定,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对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8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采购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2014年政府采购项目的调整
  参照浙政办发〔2013〕127号文件明确的全省集中采购统一目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2014年将集中采购目录“一般、专用设备等维护维修”中的“硬件运维系统、软件运维维护”2个项目,从集中采购调整到分散采购。
  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一)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力度。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的管理。
  (二)继续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工作。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新增公共社会服务类项目,原则上应以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机构。财政、审计、监察等行政职能部门应对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
  (三)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政府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相关制度,在项目立项、需求确定等阶段,明确采用节能环保产品的项目;在政府采购环节,应优先强制采购。同时,要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四)扶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级各部门应降低政府采购准入门槛,积极扶持包括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内的有发展前景、信誉良好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融资办法,为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有利条件。
  (五)加大对本地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在满足需求且质量、价格同等的条件下,鼓励采购本地企业产品。各级各部门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可参考《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采购杭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第二批)》。
  (六)规范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行为。各级各部门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51号)规定,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七)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政府采购信息应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涉密项目除外),接受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建设以网上采购为主要功能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方便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获取采购信息、参与采购交易和享受公共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

  附件:2014年度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