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
加快工业治水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杭经信产业〔2014〕457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市委市政府“四治”决策部署,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工业领域治水促转型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一)重要意义。水生态环境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业污水治理和工业节水是“五水共治”的关键领域。推进工业治水,是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美丽杭州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杭改十条精神,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全市经信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业治水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工业治水与智慧经济、“腾笼换鸟”、“机器换人”、“两化融合”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抓治水、扩投资、促转型工作。
(二)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市委市政府“四治”决策部署,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推进“两少一达标”(少用新水、少产废水、达标排放)为基本目标,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为根本要求,切实削减工业对水环境的源头性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全面提升工业发展质量效益,实现工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三年(2014—2016年)解决突出的工业水污染问题;五年(2014—2018年)基本解决工业水污染问题;七年(2014—2020年)工业水污染从源头上机制上得到根本性治理。到2017年,力争每年淘汰改造水污染落后产能企业100家以上,每年工业治水技术改造投资80亿元以上,每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0家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每年提高0.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下降6%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年均下降5%以上,工业重点行业用水定额达到国家行业先进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规定,坚决淘汰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和工艺。根据水环境治理要求,进一步提高淘汰标准,转移淘汰一批不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的低端产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行业范围更宽、要求更严的地方性淘汰落后产能标准,确保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到2017年,力争累计淘汰改造水污染落后产能企业500家以上,完成淘汰落后印染产能3亿米、电镀100万升、造纸100万吨、化工30万吨。
(二)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印染造纸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82号)精神,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要求,全面推进印染、造纸、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深化电镀、涉汞节能灯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整治力度,力争2015年全面完成省、市政府确定的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任务。
(三)开展传统块状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抓好萧山区化工、印染、铸造三大行业综合整治提升、富阳市造纸行业淘汰整治行动、余杭区石料加工行业综合整治行动。指导建德市、临安市等区、县(市)开展碳酸钙行业、印刷线路板行业集中整治行动。推进传统块状行业“腾笼换鸟”省级试点(萧山化工),督促指导试点单位制订块状行业关停淘汰、整合入园、规范提升标准,做好整治提升试点方案的编制、实施,确保整治提升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加大与环保、工商、公安、安监、消防、质监、建设等部门的协同,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多措并举,形成倒逼低端落后企业淘汰的联动机制。
(四)大力推进工业治水技术改造。推进高耗水、重污染行业实施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效应明显、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减污、节水、废水处理回用技术改造项目,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方向。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积极应用减污、节水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提升,力争到2017年印染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40%以上,其中非棉项目达到55%以上,造纸企业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
(五)大力推进工业节水。加快发展装备制造、物联网、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附加值高、水资源消耗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工业节水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制订出台《杭州市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一批工业节水地方标准,推动重点行业开展企业用水定额对标工作。鼓励热电厂供热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和印染、造纸行业中水回用。开展节水型企业和绿色企业创建活动。在重点用水行业中,选择一批用水大户,开展节水型示范企业创建试点。落实《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开展园区清洁生产示范试点工作,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对年取水量3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耗水企业,全面落实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六)大力强化治水技术和装备支撑。围绕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组织实施一批新产品开发计划并鼓励本地企业率先使用。成效显著的治水新产品和新技术,优先推荐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予以推广。落实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首台(套)装备开发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研究开发工业领域治水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服务。以技术进步为主线,坚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在涉汞、涉铅和农药生产企业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从源头减少汞、铅和高毒农药等高风险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促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荧光灯行业全面推广低汞生产工艺,采用低含量固态汞材料进行生产,推广纳米氧化铝悬浮液作为保护膜,降低荧光灯中的汞含量。加快推动治水重大技术产业化,培育壮大治水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污水处理回用系统,污水纳管及监控系统,洪水及供水预警系统,工业用水集中控制系统等开发与应用。加强企业管理创新,积极推广精益生产模式,实施工艺流程优化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水排放。
(七)大力提升治水信息化应用水平。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治水信息化应用项目,提升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等领域的信息化综合应用水平。以富阳造纸、萧山化工、余杭印染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区域污水整治的信息化应用,完善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连续监测信息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在资源回收利用、废水废气处理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杭州市经信委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委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业治水促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市工业治水促转型的各项工作。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把工业治水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工业治水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建立工业治水促转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环保、林水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激励倒逼。经信系统要进一步加大对工业治水促转型的政策倾斜力度,确保一定比例的技改扶持资金用于工业治水相关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大对节水型产业、节水技改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优先保障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绿色与安全制造试点企业和同行业中零排放、少排放企业用电需求。探索开展企业单位资源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引导科学合理配置要素资源。以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冶炼等高污染、高水耗、高能耗行业企业为重点,加大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差别排污费力度,用经济手段倒逼转型升级。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杭州市工业治水促转型督查考核机制,将工业治水目标任务和工作绩效纳入区、县(市)经信部门年度考核体系。各区、县(市)经信部门也要加强对工业治水促转型绩效的督查考核,分解下达工业治水目标任务,督促各部门和企业加快推动工业领域治污水、抓节水。
(四)完善统计监测。建立工业治水促转型相关指标数据的统计报送制度和工业治水促转型信息报送制度。全市经信系统要高度重视,针对工业治水促转型开展专项摸底调查,及时报送相关数据、资料。要加大政策指导和跟踪服务,开展工业治水促转型的政策业务培训。
(五)加强动员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工业治水促转型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业治水促转型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努力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最大限度降低水污染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经信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除有明确期限的政策内容外,本实施意见中的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