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处历史建筑上升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日前,我市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包括浙江省电话局旧址等20处原历史建筑上升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该20处建筑涵盖清代、民国及近现代三个时期的代表性建筑,包括传统民居、办公、教育、医疗、宗教和文体建筑多种类型。至此,我市共有28处历史建筑上升为文物保护单位。
我市启动2014年“春风行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爱心助梦•美丽杭州”2014年“春风行动”。主要任务是:开展捐款献爱心活动;深化结对帮扶活动;加大教育援助、就业援助、医疗援助、养老援助和住房援助力度;加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度。据统计,2014年“春风行动”自2013年12月25日启动以来,截至今年1月14日,杭州市本级累计募捐超过3292万元,加上各区、县(市)的捐款,累计募捐总额已超过5167万元。这些爱心善款都将用于保障、改善杭州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
市政府制定《2014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1月9日,市政府制定了2014年春节期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烟花销售时间:2014年1月28日至2月6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至正月初七);燃放时间:2014年1月30日、31日,2月4日、14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正月初一、初五、十五日)。禁止销售燃放的种类、规格:市区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直径大于30毫米);严禁销售须专业燃放的烟花爆竹和禁止个人燃放的礼花弹、小礼花以及摩擦类、烟雾类产品;严禁销售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军事设施所在地;(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八)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九)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我市首批10家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正式授牌
1月16日,我市举行首席技师颁证暨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授牌仪式。仪式上,为2013年度新评选出的20名“杭州市首席技师”颁发荣誉证书,为认定的首批10家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授牌。副市长谢双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此次评选出的20名首席技师来自纺织机械、装备制造、园林绿化、餐饮服务、医药生产等多个行业,涉及14个职业(工种)。首席技师的评选由是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20名。截至目前,我市共评选首席技师78名。我市公共实训基地自2010年投入运行以来,目前签约的实训单位已达100余家,年实训量突破36万人次,累计实训人数已达90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