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2013年征兵政策的相关问答
编者按:近年来,为适应征兵形势,积极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杭州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便于适龄青年和家长了解征兵政策,现将征兵工作部分基本常识和有关政策作一解答。
1、什么是兵役义务?
答:国家《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服兵役。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为2年。
2、公民拒绝或逃避服兵役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根据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或逃避兵役登记、体格检查和应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2年内不予晋级晋职,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和升学手续;入伍前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入伍后拒绝或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不得恢复学籍。
3、今年全国征兵的征集时间和对象有哪些新变化?
答:今年全国征兵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4、对征集年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答: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身体基本条件。身高与体重:男性身高为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初中文化程度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今年新兵征集办法有什么变化?
答: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县(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6、 如何进行网上预征报名?
答:自2010年开始,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当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翌年毕业的学生,完成所有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也可以上网预征报名。目前,网上报名工作已经展开,高中以上学历适龄青年可登录http://zbbm.chsi.com.cn进行报名,也可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
7、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征集今年有什么新政策?
答:今年,国家继续鼓励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根据2011年国家修改后《兵役法》,从2012年起,对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取消缓征规定。凡年满18岁的适龄青年均有参加应征义务。
8、今年女兵征集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实行网上报名征集,主要征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9、国家对大学生入伍有哪些补偿政策?
答: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按规定可保留学籍,对2013年刚考上大学的学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1年内可回原校复学,所在学校允许在一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2013年起,往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全部纳入学费补偿范围。
10、国家对退役士兵在考学升学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11、战士报考军校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大专毕业生或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1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含直招士官)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入伍训练科目考核合格。
12、对于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和优秀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有什么政策?
答:分为两类:一类是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条件是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高中或中专以上毕业;获得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年龄在25周岁以下(截至保送入学当年1月1日),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可放宽到26周岁。第二类是优秀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选拔范围是从普通高等学院(含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同)全日制毕业生中征集的士兵。基本条件是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大学本科毕业生,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
13、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在杭州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聘时,根据省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各区、县(市)根据当年事业单位招聘的实际情况,推出一定数量的符合退役士兵就业的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录用退役大学生士兵。向社会招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岗位时,根据省有关规定和岗位实际需求情况,重点面向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的退役士兵招考。
14、退役士兵报考社区工作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大学生“村官”的,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应按不低于20%的比例招聘经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合格的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对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经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合格的退役士兵可免试录用。退役大学生士兵在3年内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时,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等优惠政策。
15、退役大学生士兵军龄是否可计入工龄?
答:退役大学生士兵被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或招聘为“村官”、社区工作人员的,其军龄按连续工龄计入实际工作年限,由录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16、哪些岗位适龄青年可优先入伍,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对新考(招)录公务员、国有事业单位和社区工作人员、“村官”的男性青年,优先纳入征集范围,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服役期间保留工作岗位,享受原工作单位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对进藏进疆服役的,享受援藏援疆干部待遇,服役年限等同工作经历。
17、我市对退役士兵有哪些就业扶持措施?
答: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
18、非杭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进杭落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从2013年起,在杭州市入伍的非杭州籍退役大专以上学历(含高职)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杭落户手续。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
19、我市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有什么规定?
答:在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区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金。
20、在杭州市区入伍的义务兵有哪些经济优待政策?
答:2013年,在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区入伍的义务兵家庭,每年优待金为20050元。进藏义务兵家庭每年优待金按2.5倍发放(每年实际发放50125元);入伍后部队调防至西藏地区执行任务3个月以上的士兵,按照进藏兵标准享受家庭优待和安置政策。在艰苦地区三类区以上和特类岛屿内服役的义务兵年优待金为1.5倍(每年实际发放30075元)。
21、高校在校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待金或奖励金有什么政策?
答:从2012年起,高校在校大学生应当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符合征集条件批准入伍的,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年优待金标准发放。也可享受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22、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自谋职业享受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2012年补助金基础标准为19500元,按基础标准的200%发放,其中城镇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以服役满2年为基数,每多服役满1年增发10%;对转业士官以服役满10年为基数,按基础标准的600%发放,每多服满1年增发10%。对农村退伍义务兵以服役满2年为基数,按基础标准的60%发放,每多服满1年增发10%。
23、退役士兵在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从2010年起,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农村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选择参加一次由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包括初、中、高级技能培训,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全日制成长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等内容。
24、义务兵服役期间有哪些待遇?
答:义务兵服役期限为2年,每月发放津贴费,第1年每月津贴费为550元左右,第2年每月为600元左右;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志愿,经团以上单位批准可转改为士官。
25、士官服役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士官服现役期间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生活补助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从下达士官命令后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待遇。如:下士(入伍后第3年)的工资约2110元,中士(入伍后第6年)的工资约2760元,并根据服役年限和工资调整逐年递增。
26、关于士官结婚和家属随军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可回入伍前户籍所在地结婚,对孤儿、伤残、年龄超过30周岁等特殊情况的士官,经军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后可以在驻地找对象。高级士官(三级、二级、一级军士长)经组织批准后,家属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并享受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待遇。
27、如果适龄青年对今年的征兵工作还有其他疑问,可通过哪些渠道进行咨询?
答:适龄青年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咨询,或者登录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www.hangzhou.gov.cn)进行查询,也可直接致电杭州市征兵办咨询,电话:0571-87345086。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42号,邮编:310006。
(杭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