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3年杭州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纲要》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委办发〔2013〕39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13年杭州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日
2013年杭州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
行动计划纲要》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要点
2013年,我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要求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坚持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服务民生、面向基层”的工作原则,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夯实基础,加强协作,努力开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科学素质工作机制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3年全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要点》(浙委办发 〔2013〕15号)精神,结合我市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际,围绕打造美丽杭州,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促进生态型城市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杭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要把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本地、本系统科学素质工作的指导。(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要进一步完善《纲要》实施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强联合协作,共同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杭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做好计划总结、沟通联络、协调服务,加强监测评估和督查,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杭州市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和年度科普工作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委)
二、围绕中心,扎实开展主题科普活动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主题,举办杭州市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27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世界气象日、世界环保日、世界人口日等有效载体,广泛开展科普“六进”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垃圾分类(资源再生利用)进社区、全民科学健身行动、科学家教进万家、家庭节能减排等活动,大力宣传普及低碳生活、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知识。(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举办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推进社科知识和人文精神向公众普及。(责任单位:市社科联)
在全市商贸系统开展绿色消费、科学消费宣传,倡导消费者购买节能商品,努力为消费者创建节约型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贸易局)
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绿色传媒平台,全面宣传杭州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为建设绿色杭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三、以五大人群科学素质建设为重点,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积极推进科学素质教育,鼓励幼儿园、社区和家庭通过身边的事物与现象,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培养幼儿的观察力、想象力和认识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2.将启发式和探究式教学渗透到学校各门课程和各个环节,鼓励学校开设丰富多彩的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在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的过程中,培养对科学探究的兴趣和爱好,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素养。大力推进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借助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市社科联)
3.积极开展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科学教育的差距,推动科学教育的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环保局)
4.积极开展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依托全市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大手拉小手、小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 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社区)、 走进科普场馆(基地)感受科技魅力、科普夏令营等活动,鼓励学生走进实验室参与科研和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生科技节等活动。积极开展公益性儿童科普展览、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科委)
5.积极发挥中科院老科学家科普演讲团、杭州市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科普讲师团等智力资源,组织开展中小学科普巡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市体育局〕
6.加强农村中小学生、残疾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的科学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活动的机会,保障未成年人中特殊群体的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的权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杭州文广集团、市社科联)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农业实用技术推广。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技术技能和发展生产的能力,形成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农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局、市科委)
2.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体系。采用技能培训“进村入社”、实用人才短期研修、农村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等有效模式,分层次分专题培训,全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万人、素质提升培训3万人、培训农村实用技术3万人、培训农村双证制教育2万人、培训农民转移就业1万人。(责任单位:市农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科协)
3.开展“共建和谐家园科普在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传播科学生活、保护生态家园等理念。积极发挥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在科技传播中的作用,重点帮助贫困村、空心村在保护生态家园的基础上寻找摆脱贫困、和谐生活的途径。(责任单位:市农办、市科委、团市委、市科协)
4.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以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实用人才实训基地、科普惠农服务站等为载体,建立常态化农村科普示范服务窗口。坚持全面指导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在每个涉农区、县(市)重点培育5—1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提高其组织水平,在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品牌建设上发挥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科协、市财政局)
(三)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以“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为主要载体,将科学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充分发挥“新杭州人文化家园”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和“杭州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等资源的作用,加强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的宣传普及,鼓励倡导群众性技术的创新和发明,倡导和普及低碳经济、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激发城镇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的愿望,培养其获取知识改变生活方式的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安全监管局)
2.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需要,实施好高技能人才“815”培训倍增工程,做好政府补助培训、技师社会化考评、职业技能竞赛、技师素质提升培训等工作。继续开展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3.加大企业“蓝领”技能培训力度,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作业人员、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妇女巾帼建功活动,进一步激励妇女在岗建功成才。(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安全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
4.组织开展职工科技成果评选活动,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创新培训方式,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科委、市科协)
(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围绕“三型”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以社区学校、科普活动站、社区科普馆、社区服务信息网等为载体,开展科学传播,引导公众在享受科学带来的方便、实惠、快乐和幸福的同时理解科学,在参与科普互动中提升参与社会各项事务和科学判别能力,为幸福和谐杭州建设提供素质保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2.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要按照中国科协和省科协对科普益民计划的总体要求,发挥各自优势,在不断巩固科普工作的基础上,创新科普工作的形式、载体,在“益民”上下功夫、做实事。(责任单位:市科协)
3.积极推进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实施家庭节能减排行动,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回收活动。(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
4.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内外科普资源,在科普产品、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建立共享机制。鼓励和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科普设施和项目。拓宽社区科普工作对象,推动科普工作从居民个人到辖区单位、组织的全覆盖,使社区科普工作真正成为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平台之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认真落实杭州市公务员培训计划,把提高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科学素质的内容列入各级干部教育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要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继续举办公务员科学素质知识竞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经信委、市科协)
2.在“杭州干部学习新干线”课件开发中进一步加大“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等相关内容的比重,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践行科学发展和科学决策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市社科联)
3.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将科学发展观、创新型国家建设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国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学工程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
四、实施五大基础工程,努力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教学基础建设,为科学教育提供条件。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发挥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示范作用,形成校外科普资源与学校科学教育有效衔接的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科委、市科协)
2.加强科技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对中小学校科技教师(辅导员)全员培训,组织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课题研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
3.强化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市民学校、社区教育学院、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科协)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重视报刊、电视、网络和手机等媒体科普资源开发。鼓励将科学、文化、艺术融为一体的科普资源开发。建立手机科普平台,编发手机科普短信、微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市科协)
2.加大科技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重大科研项目、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设立杭州科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通过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推介,盘活存量优质科普产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在杭州电视台等媒体开设《科学新七天》、《健康杭州》、《环保资讯》、《健康晨话》、《科普一分钟》等专栏,做好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开展科技记者与编辑的科学素质培训,提升科技媒体工作者的科学素养和科学传播水平。(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杭州文广集团、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科协、市社科联、杭报集团)
2.加强与市内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办好“科学大讲堂”、“文澜大讲堂”、“西湖文史讲堂”等。加强微博、视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的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科协、市社科联)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强化需求导向,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加强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中国茶叶博物馆、中国西溪湿地博物馆等国家和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展教内容的互动性、多样性和时效性,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吸引力和服务效果。借助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实现科普教育基地互惠、互利、合作,进一步提升科普基地联合服务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协)
2.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科普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2013年各区、县(市)要完成2个基层科普场馆的选址、建设任务,为公众就近参与互动式科普体验活动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科协、市财政局)
3.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平台、科普网站、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科技企业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设施,面向公众开放科技实验室、企业产品展示中心。(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实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科技教师、科技记者与编辑以及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形成相对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采取高校科协与区县(市)科协、企业科协共建的方式,组织大学生、研究生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加强管理,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切实将科普志愿服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科协、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
2.组织基层科协秘书长、科普员、科普志愿者开展科普政策法规、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强化科普工作者对政策法规的执行能力,提高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委、团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