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73号)
时间: 2013- 05- 27 04: 00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3〕7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6日


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

  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以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为主体,搭载各类专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服务场地、服务网站,并在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市各商贸行业协会、各商圈(特色街区、物流园区、专业市场、中小商贸企业其他形式的集聚区,下同)管委会以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设立工作站、联系点,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服务的平台。为确保我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各项服务有效开展,根据国家商务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为宗旨,向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投资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管理创优等服务,助推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重点解决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找不到服务”、“用不起服务”和“不敢用服务”的问题,实现“企业提出需求、平台提供服务”的功能,有效提升平台服务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数,提高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发展等能力,努力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服务中心。以市贸易局(市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杭州市商业信息中心为主体,成立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与下设各工作站、联系点和服务机构的联络沟通,承担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并为服务平台的运行提供技术、财务、组织等保障。
  (二)整合服务机构。有效整合金融、科技、法律和其他社会中介组织资源,为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服务。为使服务方便、快捷,在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全市各商贸行业协会、各商圈管委会以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设立工作站、联系点,形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网络体系。
  (三)设立专业网站。采用国家商务部统一提供的后台技术,设立专业网站,建立统一的网络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系统、共享数据资源中心,开设便捷的信息分类检索、网络在线交互、呼叫接转、服务导航等功能。
  (四)建设服务平台。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和“一对一”贴心服务。
  1.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开展商贸政策、法规、人才和服务供需信息的采集分析,并公开发布;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情况的采集分析、监测;为行业或区域内企业提供定向信息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开办法律、政策、经济、管理等基础知识讲座。
  2.投资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畅通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融资信息渠道。组织企业与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保险、小额贷款、第三方支付等机构进行对接并开展相关配套服务。收集企业共性需求,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发推广新型融资产品。开展企业信用征集与评价等工作。
  3.市场开拓服务平台。举办或组织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节庆促销、跨产业对接等活动,拓展企业经营领域。推动企业建立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等合作机制。分行业、地域开展市场环境分析、发展趋势预测,建立市场信息预警机制,提升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4.科技应用服务平台。推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业务流程和交易方式,提高管理、营销和服务水平。推动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利用网络营销平台发展网络销售业务,拓展营销方式。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提升效率等方面的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5.管理创优服务平台。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志愿服务人员,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与咨询、法律与维权、品牌设计与传播、财务管理与税务、创业辅导与代理等服务,开展对经营者、高级工商管理人才和专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推动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成立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张建庭任组长,张文戈、刘庆龙任副组长,市财政局、科委、贸易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工商联、供销社、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市粮食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工作站、联系点的作用,推动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政策支持保障。充分利用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市财政将根据服务平台的建设进展情况适当安排配套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平台和其他相关建设的投入。
  (三)制度规范保障。服务中心每年要制定服务平台发展目标和计划,建立服务中心大厅日常运作管理、监督评价、激励淘汰、考核考评、服务追溯、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登记备案留档等制度,实现规范管理、高效运作。
  (四)宣传推广保障。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载体,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培训、考察、交流活动等形式,加强对服务平台运作模式、服务项目、最新动态、活动和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公众、企业对服务平台的知晓度、认可度和信任度。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贸易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