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13-2595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办函〔2013〕194号 | 成文日期: | 2013-11-26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工作计划(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6日
杭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工作计划
(2013-2015年)
为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杭州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黔东南州的各项工作,根据两地签署的对口帮扶框架协议书,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有序推进。科学编制对口帮扶工作总体规划,并根据帮扶工作的不同阶段,合理安排年度工作重点,推动对口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做好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协调服务等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对口帮扶工作的积极性,确立各类经济实体在合作中的主体地位,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帮扶行动,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对口帮扶工作的首位,资金、项目重点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基层倾斜,兼顾社会事业、产业合作、干部和人才培养交流等领域,务求对口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四)创新方式,合作共赢。把杭州市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与黔东南州的资源、劳动力、特色产品、市场等优势结合起来,创新合作模式,拓宽合作领域,促进两地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和优化组合,不断提高黔东南州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双赢。
二、工作目标
(一)扶贫开发攻坚实现新突破。重点帮助黔东南州以月亮山、雷公山地区为重点,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促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以特色农业为重点的产业化扶贫成效显著,贫困人口健康生活水平、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扶贫对象大幅减少。力争在2013—2015年,帮助黔东南州贫困人口累计减少50万人以上,到2015年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上,达到贵州全省平均水平。
(二)公共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以支持农村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帮助黔东南州实施一批公共服务领域重点项目,全面建立两地职业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合作关系。教育、文化、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农村饮水、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到2015年年底,黔东南州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3%。
(三)经济交流合作呈现新局面。帮助黔东南州大力实施工业强州、城镇带州、旅游活州战略,各类经济实体在对口帮扶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推动杭州市农产品深加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型建材、特色轻工、文创、旅游等领域的企业到黔东南州投资兴业,建立生产基地。推进两地开发区管理与开发方面的经验交流、经济技术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到2015年年底,双方共同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推介、文化交流、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6次以上。
(四)人才智力支持得到新加强。两地积极开展干部挂职交流、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职业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合作等工作,帮助黔东南州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乡科级干部和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使黔东南州干部人才体系进一步健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总量和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扶贫开发攻坚行动。
1.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1)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帮助黔东南州推进基础设施向贫困地区农村延伸,加大农村饮水、道路、供电、沼气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通过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低压电网改造、大中型沼气及户用沼气工程和农村“光纤宽带”进乡入村工程,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水平和支撑发展的能力。帮助实施镇远县、天柱县、施秉县、锦屏县、麻江县、三穗县、从江县、凯里市等一批村组道路建设及硬化、人行桥建设等项目,以及锦屏县、黄平县、岑巩县、从江县、三穗县等一批人畜饮水用水安全工程项目。
(2)实施农村连片环境治理。大力推进黔东南州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清洁家园”行动,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美丽乡村。帮助黔东南州实施村庄整治试点工程、乡村清洁工程等,加快村庄道路硬化,加强农村“五改”工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面源污染治理,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山水田园村寨和民族特色村寨。依托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资源优势,重点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名村。帮助实施推进凯里市、岑巩县、黎平县、镇远县、麻江县、锦屏县、剑河县等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村容村貌整治和农村房屋风貌改造项目,以及榕江县、雷山县、从江县、三穗县、施秉县、台江县等一批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村寨设施提升等项目。
(3)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帮助黔东南州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和生态移民安置。重点扶持农村低收入危房户特别是优抚对象、农村低保户和残疾人危房户的改造和建设,帮助黔东南州加快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目标。对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继续实施生态扶贫搬迁工程。帮助实施三穗县桐林镇移民新区配套设施建设、麻江县宣威镇翁堡村农房改造等项目。
2.建设生态特色农业示范基地。
发挥黔东南州的生态优势和杭州市的技术优势,围绕特色山野菜、喜凉蔬菜、精品水果、地方特色优质米、茶叶、中药材、油茶、生态特色畜牧业等特色生态农业资源,加强特色中药材和农产品种植以及优质种子种苗培育等方面的科技交流和对口帮扶,按照产业化扶贫的要求,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致富带头人的带动作用,实行一乡(一村)一品,整村、整乡连片开发,形成有特色、有竞争力的区域性主导产业。按照“建基地、强龙头、带农户、拓市场”的思路,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参与黔东南州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公司+基地”模式支持建设一批生态特色农业示范基地。通过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营销网络,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结构调整升级,拓宽当地农民增收渠道。
帮助实施雷山县精品水果产业园区、丹寨县中药材推广种植、施秉县牛大场中药材现代高效农业(扶贫)示范园区、黎平县特种黔东花猪养殖、榕江县现代高效农业扶贫示范园区、黎平县特色中药材、台江县老屯乡林下养羊、岑巩县精品蔬菜示范园、凯里市伟勇村温氏养鸡等项目。
(二)基本民生服务帮扶行动。
1.实施教育帮扶。
加强与黔东南州在师资培训、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常态化交流与合作,每年接纳黔东南州年轻教师到我市中小学实习交流,通过名校结对帮扶形式提升黔东南州贫困地区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帮助黔东南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教育合作,签订教育帮扶协议,我市每年选派当地急需的优秀职业技术教师赴黔东南州短期支教。支持黔东南州创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等工程,并通过项目资金补助、校际互动交流等形式帮助黔东南州加快建设凯里职教城,提高黔东南州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
重点帮助推进凯里经济开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帮助实施岑巩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台江县民族中等职业学校民族工艺品加工实训场地建设,以及黄平县、镇远县、从江县、锦屏县等一批小学食堂、教学楼等设施建设等项目。
2.实施医疗卫生帮扶。
支持黔东南州加快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在医院管理、卫生人才培养、医疗技术、临床科研等方面给予支持。杭州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卫生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帮扶计划》,建立常态化医术交流机制,与黔东南州卫生部门和相关医院开展结对活动,每年接纳黔东南州年轻医生到我市三甲医院开展实习交流,杭州市各区、县(市)也要在对口县开展医技人员交流、技术培训等工作,帮助黔东南州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技术和卫生服务水平。
3.实施公共文体事业帮扶。
帮助黔东南州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建设一批乡镇基层文化信息共享服务点、村(社区)文化中心、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完善乡、村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健身场所。支持黔东南州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掘、保护和抢救。维护特色民族村镇和古村镇风貌,重点加强文物古迹保护。帮助实施三穗县滚马乡滚马村老年活动中心、凯里市伟勇村文体活动中心、天柱县远口镇新市村老年活动室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类项目建设。
4.实施就业社保帮扶。
开展就业培训帮扶和劳务合作。建立职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合作机制,按杭州市劳动力接纳地急需专业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和职业培训。探索开展技工学校教师培训交流合作,提高技工学校办学质量;探索“订单式”劳务培训模式,根据企业需求,定向开展专项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支持黔东南州有技能基础的劳动力向杭州市有序转移,为杭州市企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使黔东南州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和增收致富。支持黔东南州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帮助实施施秉县扶贫开发技术培训中心建设等项目。
(三)产业承接合作交流行动。
1.加强产业平台的合作交流。
将黔东南州的资源、政策优势与杭州市的产业、技术、装备、管理等优势结合起来,以凯里经济开发区、炉碧经济开发区和洛贯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加大规划建设、招商管理等方面的帮扶力度,积极引导两地开发区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交流。鼓励杭州市相关企业到黔东南州投资建设产业基地,探索两地共建园区的适当方式,提升黔东南州经济开发区的建设管理水平。
2.引导适宜产业入黔投资。
帮助黔东南州每年在杭举办1—2次招商引资推介会,并组织杭州市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合会和知名企业家到黔东南州进行项目考察。鼓励劳动密集、用能密集、用地空间受限的在杭企业利用黔东南州的资源优势在当地投资建厂。重点引导在杭州市有优势、在黔东南州有资源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旅游文创、生物制药、食品饮料、农产品深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杭商、浙商到黔东南州投资兴业,参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实现两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3.提升当地资源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水平。
引导杭州市相关企业参与黔东南州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旅游、特色农产品、特色生物医药资源开发,促进黔东南州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由杭州市卫生、科技部门组织相关创新型企业和科技研发主体,根据黔东南州当地太子参、半夏、钩藤、何首乌、茯苓等优势中药和药用野生植物分布生长情况,加强特色民族医药产品合作开发,帮助提升当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水平,打造民族医药品牌。利用杭州市创意产业雄厚的人才资源、产业基础和较为成熟的政府管理运作经验,通过协助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人才培养、企业投资等,参与黔东南州原生态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充分发挥杭州市信息、人才、金融等高端要素资源优势,帮助提升黔东南州企业研发、管理、营销能力。
(四)市场共拓行动。
1.树立特色旅游品牌。
整合两地丰富且互补的旅游资源,积极建立旅游长效合作机制。相互为对方旅游行政部门及旅游企业在本地的促销推介活动提供帮助,进行线路互推、客源互送。帮助黔东南州每年在杭开展1—2次文化旅游推介会,并通过相关媒体推介黔东南州优质的文化旅游资源和文化旅游产品。积极鼓励杭州市旅游企业和媒体参与黔东南州大型文化旅游宣传、促销、招商、节庆展览活动和文化旅游推介会等活动,不断扩大旅游互动和双向旅游规模,帮助黔东南州扩大客源市场。两地根据旅游市场的需求,积极开发跨地区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实现优势互补。
2.共创特色文化品牌。
鼓励杭州市影视拍摄、演艺创作、图书出版、室内演出、动漫产业等文化创意领域的优势企业,结合黔东南州木商文化、红色旅游、侗族大歌、苗族服饰等元素,开发相关影视或动漫产品,提高黔东南州民族特色文化的美誉度与知名度,提升当地文化资源多领域开发和管理水平,逐步形成杭州知名文化创意企业品牌与黔东南州知名文化旅游产品品牌互促共赢的发展态势。
3.共拓特色农产品展销渠道。
充分发挥杭州市在农产品开发和销售方面的经验优势和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的作用,帮助黔东南州通过在杭州市设立“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进入杭州市主要超市等途径,拓宽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发挥杭州市电子商务产业优势,鼓励黔东南州更多特色农产品龙头企业与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拓宽网络销售空间。支持黔东南州特色农产品通过创意加工、工艺化包装加工等方式,借助两地旅游市场的影响力,共同拓展对外营销渠道。
(五)干部人才培训交流行动。
1.开展干部互派挂职与培训。
杭州市和黔东南州每年各选派5名干部互相挂职,并依托杭州市委党校、杭商学堂等对黔东南州干部进行产业发展、投融资、城建规划、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同时,根据市委办发〔2013〕51号文件要求做好黔东南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乡科级干部、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学习有关工作。杭州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卫生局制定《对口帮扶黔东南州干部人才工作计划》,做好两地干部互派及黔东南州干部来杭培训工作。
2.开展人才交流合作。
支持黔东南州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考虑有助于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各类急需人才。开展“杭州专家学者黔东南行”活动,每年组织专家学者深入黔东南州企业、学校开展技术服务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帮助黔东南州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重点课题、重大项目开展联合攻关。构建人才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两地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互联,开通人事人才网上“直通车”,两地人才需求信息实现互通,推动两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两地人才服务合作不断深化。由杭州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制定《人力战略合作协议书》,负责具体实施两地人才交流合作的活动和项目。
四、资金及项目管理
(一)资金及项目安排。
按照“当地急需、紧扣重点,周期适应、基础具备,中小项目为主、全州覆盖”的原则安排资金及项目:
2013年,投入帮扶资金3000万元,实施各类项目38个,适度侧重基本公共服务和产业扶贫项目;
2014年,投入帮扶资金3100万元,实施各类项目33个,适度侧重美丽乡村项目;
2015年,投入帮扶资金3200万元,实施各类项目40个,适度侧重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资金管理使用原则。
(1)分级筹措,统筹使用。对口帮扶资金由杭州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筹措,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列入当年同级财政支出。各区、县(市)帮扶资金统一纳入市帮扶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统筹管理和拨付。
(2)服务项目,总量控制。按照“项目根据资金定,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编制我市帮扶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加强两计划的衔接,确保项目资金安排总量不超过我市帮扶资金总量。
(3)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部门及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联络处须单独设立帮扶资金专户,用于接收、储存和拨付帮扶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2.项目资金使用模式。
根据帮扶工作特点和黔东南州项目筹资渠道,分为资金补助和智力援助两种项目资金使用形式。资金补助项目采取定额补助方式,由受帮扶方负责实施;智力援助项目通过人才交流、产业技术培训、支医、支教等方式开展帮扶工作。
五、近期工作计划
(一)明确对口帮扶结对关系。
根据市委办发〔2013〕51号文件要求,杭州市及13个区、县(市)分别与黔东南州的1市15县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杭州市本级同时做好与黔东南州全州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人员交流培训以及文化旅游项目推介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杭州市各区、县(市)与黔东南州各结对县(市)之间的干部交流由杭州市和黔东南州组织部门统筹安排,原则上不自行派遣。鼓励各结对区、县(市)积极开展多元化的交流和经贸合作,并充分发动民间力量参与产业投资、公益捐赠和社会事业帮扶等工作。
(二)组建对口帮扶联络处。
杭州市每年选派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条件好的中青年干部到黔东南州承担前方对口帮扶工作,组建杭州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联络处,并在当地有关部门挂职。联络处主要负责对口帮扶的具体联络和对接工作,协调推进对口帮扶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杭州市对口帮扶资金的管理和拨付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任务。
杭州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对口支援办)牵头负责对口帮扶黔东南州1市15县的总体工作,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要按照市委办发〔2013〕51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产业、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科技、宣传等方面的对口帮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对口帮扶黔东南州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对口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工作,建立领导定期双向互访机制,研究确定双方合作交流重大事宜。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办)负责提出对口帮扶黔东南州规划(计划)及帮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建议,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对口帮扶经济技术、人力智力服务、文化交流中的具体事宜。各区、(县)市的对口帮扶、区域合作、服务企业、投资促进、公务接待等工作要与市本级进行对接,形成帮扶工作合力。
(二)引导社会参与。
发挥财政性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注重发挥好市场主体的作用,加大对口帮扶和相关鼓励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多渠道参与对口帮扶,实现共赢。适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搭建信息发布、经济合作、技术交流、产业招商、旅游推介、农产品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引导有能力、有愿望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对口帮扶和交流合作。
(三)建立完善机制。
健全对口帮扶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完善、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口帮扶项目申报、调研、审批、实施、验收和资金划拨、使用、监督、管理程序和方式。健全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对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完善项目检查验收和效果评估办法,加强决算审计,构建决策、执行、监管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四)强化考核评估。
杭州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联络处会同黔东南州对口帮扶工作办公室,对三年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进行年度分解,建立任务进展监测分析和绩效评估机制。市对口支援办适时会同黔东南州相关部门开展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建立对口帮扶工作目标评价体系,确保各帮扶项目在规定时限按质按量完成。
(五)加强沟通协作。
加强与黔东南州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推动对口帮扶工作发挥更大效益。加强帮扶信息报送工作,市对口支援办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对口支援办报告有关重大事项及对口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 2013—2015年杭州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实施项目总体安排情况.doc
2.2013年杭州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项目表(2013.7—2014.6).doc
3.2014年杭州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项目表(2014.7—2015.6).doc
4.2015年杭州市对口帮扶黔东南州项目表(2015.7—2016.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