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第十三次“春风行动”的通知
市委办发〔2012〕147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问题,努力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三次“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向外来务工人员延伸,合力构建“城乡统筹、全面覆盖,分级实施、上下联动,保障有力、健康持续”的全市一体化帮扶救助体系,进一步深化内容、完善机制、创新载体、加大力度,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充分发挥“春风行动”在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中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捐款献爱心活动
为困难群众捐款献爱心是“社会各界送温暖、困难群众沐春风”的主题内容,是“春风行动”募集帮扶资金的主要途径,是践行“我们的价值观”、提升我市文明程度的有效举措,是打造“道德高地”、传递社会“正能量”的重要平台。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党政倡导、社会主体、媒体引导“三位一体”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奉献爱心、扶贫济困的良好局面。
1.强化党政倡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春风行动”募捐工作的领导,坚持倡导和自愿相结合原则,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为帮扶困难群众捐款献爱心。各级党组织要发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帮扶困难群众出钱出力。企业单位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向“春风行动”捐款献爱心作为服务社会、回馈社会的自觉行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和奉献精神,积极带头向“春风行动”捐款。各地财政要加大帮扶困难群众的资金投入,财政补助资金在“春风行动”募集资金中的占比不得低于20%。
2.创新资金募集方式。积极探索“春风行动”资金募集新路子,加强与捐款企业的合作与互动,扩大“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项目规模,尊重企业意愿拓展定向捐助项目,提升捐款企业的社会公益形象,实现商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健全帮扶资金的查询、反馈、公示、审计制度,提高捐款使用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春风行动”的社会公信力,激发社会各界捐款献爱心的公善力。
3.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杭州“道德高地”的优势,让以吴菊萍、吴斌等为代表的“最美现象”在杭州进一步发扬光大。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和杭州“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人文精神,集聚民间道德力量,培育大众慈善文化。切实发挥“春风行动爱心碑”留名褒扬、反哺救助、税收减免、推优评先等机制作用,激励更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社会各界捐款献爱心,实现“春风行动”健康持续发展。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春风行动”捐款献爱心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募捐活动,所募集的捐款全部用于救助当地困难群众。
(二)深入推进“春风行动”两个延伸工作
1.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围绕建设全市一体化帮扶救助体系,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救助双管齐下、两手并举,坚持城乡统筹、上下联动,加快“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步伐,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缩小城乡、区域帮扶救助差距。
一是加大组织建设力度。各地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春风行动”开展有序、工作有效、保障有力。要健全“三级救助圈”建设,重点加强乡镇、村帮扶救助服务站的人员、资金、场所、制度的落实,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房做事、有章理事。要完善困难家庭分层分类帮扶救助机制,规范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和审批程序,确保困难群众“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
二是加大政府保障力度。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区要实现农村与城镇标准一致。落实困难群众参加养老、医疗保障的优惠政策,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建设,加大大病医疗困难救助的力度,着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萧山、余杭区和5县(市)要参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对杭州市区困难群众实施援助的意见》(市委办发〔2012〕119号),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完善涵盖农村困难群众日常生活、文化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法律等方面的援助政策,深化帮扶内容,加大救助力度,让更多的农村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萧山、余杭区要逐步与老城区接轨,5县(市)要努力缩小与主城区的差距。
三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贯彻落实《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萧山、余杭区和5县(市)要进一步放宽困难家庭准入条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节日慰问、困难补助和助医、助学等临时救助的力度。各地要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民间慈善力量,努力实现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市“春风行动”从2013年起,把“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项目延伸到5县(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助学援助工作;对建立“春风行动”大病救助机制的县(市)给予一定的救助资金补助。
四是加大结对帮扶力度。深入开展第二轮“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户困难家庭”活动和“1+X”社会结对帮扶活动,重点帮扶5县(市)农村低保户、农村困难户和低收入农户。结对的党员干部每年走访慰问结对困难群众不少于2次,切实帮助结对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深化“联乡结村”活动和区、县(市)协作机制,完善“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方式,以项目带动、资金扶助、人才支援等多种形式,促进对口支援地区发展,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增收脱困。各城区“春风行动”办公室要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帮助5县(市)提升“春风行动”救助水平。
2.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向外来务工人员延伸。贯彻落实《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就业问题,按照外来务工人员在杭务工有收入、有房住、有书读、有医疗、有社保、有救助、有组织、有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在对遭遇急难险情、患大病重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救助的基础上,对夫妻双方均在杭州市区务工3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参加工会组织等)因病因学因灾等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春风行动”春节一次性救助、“送清凉”慰问和助学援助等帮扶。大力开展面向困难农民工的免费技能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免费学历教育、免费法律援助等活动,让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第二故乡”的温暖。
(三)深化主城区“春风行动”工作
落实《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管理办法》、《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学援助管理办法》,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春风行动”帮扶救助范围。实施《杭州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对杭州市区困难群众实施援助的意见》,切实加大对市级救助圈困难群众日常生活、文化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法律等方面的援助力度,继续开展“八送”活动,努力实现主城区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更上一层楼。
1.深化日常生活援助。实现“送捐款”、“送年货”、“送清凉”等慰问活动常态化;落实残疾人和70至79周岁未享受高龄补贴老年人的特殊生活补助待遇;免收困难家庭成员在杭州殡仪馆、萧山殡仪馆、余杭第一殡仪馆和余杭第二殡仪馆小告别厅的使用费(200元),同时赠送骨灰盒1只(300元以内);在杭州市南山陵园、杭州半山公墓、杭州第二公墓、杭州龙居寺公墓、杭州华侨陵园、杭州钱江陵园、浙江安贤陵园等7家经营性公墓中实施生态葬的,每格位(穴)给予财政补贴2000元(实际支付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计算)。
2.深化文化生活援助。困难家庭每户可免费订阅《杭州日报》1份;免费开通市民卡(社保卡)公园IC卡功能,免收IC卡系统维护成本费;杭州市工人文化宫活动中心向困难群众免费开放。
3.深化教育援助。完善从学前教育到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全覆盖教育援助体系。困难家庭子女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每生每年资助750元的农村爱心营养餐费;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就读的,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对子女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市级困难家庭和因学致困家庭,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和6000元的“春风行动”助学金;对子女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区级困难家庭和因学致困家庭,每生每年资助不低于1500元和3000元的“春风行动”助学金。
4.深化医疗援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家庭成员,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其当年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通过分段累计方法享受“零起点、不封顶”的医疗困难救助;其当年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按50%的比例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00元的救助。深化惠民医院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爱心门诊、惠民病房”等医疗惠民举措,“十免缴十减半五减免”政策提升为“十免缴十减免五减半”,优惠比例分别提高20%和30%。
5.深化就业援助。困难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申领《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优先安排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并享受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相关优惠政策;对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并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的人员,每人每月给予400元的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不含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6.深化住房援助。困难家庭承租公有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建筑面积在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以内部分可凭《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租金核减)》减免至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建筑面积在人均11平方米以内部分减免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元的租金标准。扩大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供应规模,努力实现困难群众“住有宜居”。
7.深化法律援助。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公证等服务;对需要刑事诉讼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免费提供辩护和各种代理服务;对涉及民事、行政诉讼的,经申请符合免交条件的,市、区两级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免收诉讼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春风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破解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的总载体、总抓手。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讲民生就是讲政治、保民生就是保发展”的理念,越是经济发展的时候越要关注民生,越是改革关键的时期越要关心困难群众,切实从民生优先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开展“春风行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实际行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精心谋划、全力投入。市和各区、县(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牵头实施、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春风行动”的宣传,进一步完善“春风行动”爱心捐款长效机制,要把开展“春风行动”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与企业家推选劳动模范和提名“两代表一委员”等结合起来,善于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春风行动”,确保社会资金募集不少于去年。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精做优“春风行动”专访专题、特别报道、爱心榜等栏目,大力宣传社会各界捐款献爱心、结对帮扶以及困难群众脱贫后回报社会的先进典型,让“道德高地”、“最美现象”成为“春风行动”的又一道风景线,让社会“正能量”成为“春风行动”发展的又一个新动力。
(三)市县联动,整体推进
深入推进“两个延伸”,加快城乡统筹步伐,是第十三次“春风行动”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一盘棋思路和统筹联动的要求,坚持以城带乡、以市促县,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看病、上学、就业、养老等困难,不断深化帮扶内容、完善救助政策、创新活动载体、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春风行动”各项工作,真正实现“不让一户家庭因生活困难而过不下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春风行动”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实施“春风行动”工作目标考核,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真正做到“春风行动”全面开展、整体推进。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