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党政机关办公业务资源系统
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党政机关办公业务资源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8日
杭州市党政机关办公业务资源系统
运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无纸化办公,提高办公效率,规范公文报送制度,确保杭州市党政机关办公业务资源系统(以下简称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是综合性非涉密办公平台,用于市政府办公厅与各区、县(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间电子公文的全流程无纸化传输工作。全市非涉密无纸化办公的各项工作适用本办法。
二、职责分工
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主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杭州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建设和管理。
各区、县(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接入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的,须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并接受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的相关指导和管理。
三、接入要求
凡属市政府的独立受文单位,均须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申请在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开户。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统一配发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安装套件(包括电子印章、CA证书、系统安装盘等)。
各级各部门在管理、技术等方面创造条件,做好内部办公系统与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的互联互通工作。未实现互联互通前,各级各部门原则上只允许1台计算机接入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
四、运行管理
(一)电子文件收发管理。
1.凡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各类公文,均通过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以电子文件方式(CEB文件格式)传输,不再下发纸质公文。各级各部门用彩色激光打印机打印的正式公文,效力等同于纸质公文。市政府和其他上级机关的各类电子公文,应按有关文件管理的规定处理,不得任意扩大阅读范围,或向非权限用户单位传送。
2.各级各部门报送(抄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的各类公文,均应制作成带红头红章的电子公文并通过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实行电子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原则上不再接收和处理各类纸质公文。报送公文的类型应与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上的报送入口对应。各类公文或邮件的发送范围必须与实际接收范围对应。
3.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公文应采用电子公文方式通过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传输,原则上取消纸质文件的传输。
4.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为非涉密办公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上制作、存储、传输涉密信息。
5.各级各部门必须及时维护、更新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公共通讯录中的相关信息。
6.各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提供的省内手机短信发送功能发送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手机短信。
(二)工作站及其人员管理。
1.各接入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的工作站由各接入用户单位负责管理,接受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的业务指导。用户单位需自行为工作站配备计算机,购买和安装正版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和办公软件等基础工具软件。联网计算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安装与党政专网应用无关的软硬件设备。用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遵循统一的技术规范,确保工作站安全、稳定。
2.连接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的设备应专机专用,要选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一定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的人员负责工作站工作,并建立AB角工作制度。工作站工作人员名单需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备案。用户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每天接收文件不得少于2次(上、下午各1次),确保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和信息传输的及时、准确、畅通。
工作站因故不能正常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的指导下尽快排除故障、恢复工作。
(三)电子印章管理。
1.为规范和统一全市无纸化办公工作,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管理和建设电子印章系统,各级各部门不得自行部署。每个接入单位只能拥有一套电子印章设备(包括加密狗和公章ukey),并按照实物印章的管理要求进行保管。每个接入用户单位原则上只制作发放2枚电子印章印模。
2.用户单位的配套软硬件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报备,并自行承担相应软硬件的购买费用。
3.用户单位如撤销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联网工作站,须将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中发放的CA证书、电子印章等设备全部交还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并负责清理联网工作站全部相关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各级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对接入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工作站或内部办公系统的保障工作。对影响市党政机关办公系统正常运行的联网工作站或内部办公系统,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可暂停该工作站与内部办公系统的联网,以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根据《电子政务指标》综合考评要求,对用户单位的市党政机关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应用保障及电子公文收发工作进行考核。
六、附则
本办法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