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301号)
时间: 2013- 01- 28 03: 22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2〕30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31日

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高我市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杭州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函》(国知发管函字〔2012〕38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围绕“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建设,以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以促进城市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为着力点,培育壮大我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技术、产品,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和经济科技深度融合,把我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拥有量位居全国前列、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良好、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高、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贡献度高的知识产权强市。
  (二)工作任务。
  1.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继续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提高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到2015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每万人发明专利数量、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知识产权产出重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速度高于总增长速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有明显提高。行政认定驰名商标突破50件,浙江省著名商标达到500件,杭州市著名商标达到1000件。版权产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超过全市GDP的增长速度。以计算机软件、创意设计等为代表的版权登记量逐年增长。不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政府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其他领域知识产权拥有量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2.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争取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行列,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文化创意园区圆满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验收;60%以上的区、县(市)列入省知识产权示范、示范创建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累计培育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不少于50家,省级专利示范企业不少于200家,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不少于500家。
  3.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探索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在重大创新项目立项、评审、验收和评奖中的权重,优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探索研究知识产权指数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知识市场和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平台,促进创新创意成果向企业转移。积极引导企业采取转让、许可(交叉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推动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商品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三年累计达到1.5亿元。每年不少于500万专项资金于用扶持15-20个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4.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中国(杭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强化中心的协调、维权和服务功能,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方法和模式。以大型商场、大型超市为重点检查对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推进流通领域“正版正货承诺”单位创建,加大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效率明显提高,专利纠纷案件年结案率不低于95%,侵权商标和侵权盗版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在十大产业中选择不少于3个重点行业开展专题技术研究、跟踪和预警分析,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和应急机制。市知识产权局争取列入国家知识产权“5.26”工程建设单位。
  5.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基本建成覆盖全市、面向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主要内容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专利、商标和版权信息为主,重点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知识产权数据库和网站等服务平台。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机制,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年。规范和壮大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累计培育60家以上为全社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代理、咨询、评估、培训、科技金融服务的高层次、综合性中介服务机构。
  三、工作重点
  (一)有效实施“十二五”知识产权规划,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
  1.推进《杭州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发展规划目标和重点工作,联合知识产权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规划制定的各项工作,有效完成各项任务。
  2.推进《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杭州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1〕36号)的实施。按照今后5到10年杭州商标战略实施的目标、重点和方向,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有计划有重点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实施《2012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为核心,着力提高全市专利质量,促进专利运用,加强专利执法,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强有力支撑作用。
  4.强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导向。根据我市经济科技社会的发展需要,适时修订《杭州市专利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服务于“一中心四基地”,并以培育壮大十大产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技术、产品为重点的政策,强化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1.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开展大型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通过专版、专栏、论坛等形式,加强新闻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2.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培育。以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形式继续抓好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并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开展针对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的知识产权高级学习班、研讨班等活动,增强企业家的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3.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兄弟省市知识产权局、国外(境外)知识产权组织的沟通交流,宣传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学习先进经验。
  (三)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
  1.抓好企业专利“扫零”和“破百”工程。一是加强对零专利企业的宣传培训引导和服务工作,激发企业创新创造热情,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二是抓百件有效专利企业的培育工程,培育有效专利拥有量位居全国前列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抓好十大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积极组织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法律工作者,深入重点企业,特别是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中具有产业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联系机制,开展对口交流,提供重点扶持服务,做好行业知识产权分布情况的分析研究工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性、有效规避知识产权纠纷和提高技术层次提供支撑,培育一批十大产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核心技术和产品。
  3.推动知识产权的运用和流转。一是制定政策,加大对拥有核心专利技术项目的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扶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二是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评估、转让、许可、联盟等方式,挖掘知识产权价值,形成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融资、拍卖、交叉许可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三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作设计大赛,以设立分赛场的形式吸引优秀设计资源和人才,促进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化、产业化和商品化,推动企业产品转型升级。
  4.加快培育企业自主品牌。实施商标品牌和版权战略,建立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鼓励技术产权化、专利技术标准化,加强驰名和著名商标、精品版权、地理标志产品、植物新品种权的培育和保护力度。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充分发挥中国(杭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之间的违法案件信息沟通,严格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城际间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和协同执法的工作,提高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效能。
  2.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联合专利、工商、版权、农业等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抓好杭州重点发展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合“一基地四中心”建设,加强高技术产业、会展业、文化创意产业等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方法新模式,对行业内重大知识产权案件提供技术分析、法律研究,引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和救济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1.继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能力建设,完善专利工作人员的配备,强化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
  2.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应急和预警机制。以开展专题技术研究、跟踪和预警分析、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建立行业知识产权数据库等形式,研究分析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新动向和趋势,向企事业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国际惯例,采取应对措施。
  3.进一步构建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以知识产权信息全社会共享为目标,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库、重点发展领域专业化信息库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库的建设,满足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信息和服务的需求。
  4.建立健全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在杭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在科技孵化器、工业功能区、大学高教园等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推动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引导社会风险投资进入知识产权领域,积极探索科技风险投资中知识产权的质押工作。
  5.搭建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平台。深化开展“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通过设立企业冠名的分赛场,开展设计需求发布、国内外校企对接、国际国内创新设计营及展示交易等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知识产权的组织领导。
  1.建立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2.建立例会制度和汇报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及时汇报,争取国家和省的指导和支持,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化发展。
  3.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指数考核制度。探索研究知识产权指数体系,把知识产权指数列入区、县(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考核内容。
  (二)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1.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落实。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配套政策。
  2.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要求,研究制定与创建工作相配套的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
  (三)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
  1.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市财政对知识产权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保护和管理。对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发展知识产权企业有重大贡献的知识产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定资助。区、县(市)财政要根据需要参照设立专项资金。
  2.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市专利专项资金重点向发明专利的创造和专利技术的实施倾斜,在提高企业申请专利积极性的同时,注重引导企业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支持企业PCT国际申请,支持重大、关键技术项目的知识产权申请、维护和维权,提高我市的专利质量和专利技术实施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3.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加大政府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采购力度,对市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经申报列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实行首购或订购。积极向国家推荐我市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申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