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
关于杭州市2013年度水利建设
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2〕28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林水局拟订的《杭州市2013年度水利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4日
杭州市2013年度水利建设工作意见
(市林水局 2012年10月2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水利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杭州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现就杭州市2013年度水利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1〕7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水利体制改革,实现平安水利、民生水利、资源水利、生态水利和科技水利“五水”共兴,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经济用水安全和生态用水安全,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二、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建成功能完善的现代化防灾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水环境持续改善的江河湖库生态健康体系、适应现代水利发展的科学管理体系,坚持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水利建设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快水利事业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快防洪体系建设,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河道水环境,深化水利体制改革,推进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到2013年底,完成土石方2400万方;新增旱涝保收面积9万亩;扩大灌溉面积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平方公里;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43座;加固万方以上山塘223座;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363公里;加固重要堤防136公里;改造排灌渠道545公里;完成喷微灌3万亩;完成水利建设投资38.5亿元。
(二)分项建设任务。
1.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闲林水库大坝枢纽工程、三堡排涝泵站主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萧山钱江水利枢纽续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青山水库遗留移民搬迁力度,解决水利工程遗留问题;有序完成桐庐富春江干堤加固二期工程等省、市10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千岛湖引水工程前期工作。
2.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43座、万方以上山塘除险加固223座。加强水库安全巡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临安市、桐庐县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加强农业“两区”水利设施配套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菜篮子基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加大灌区节水改造力度,提高农业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大力提升灌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广管道灌溉、喷微灌技术,引领和助推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改造排灌渠道545公里,完成喷微灌3万亩,更新改造闸站84座;新增旱涝保收面积9万亩,扩大灌溉面积6万亩。
4.重要堤防加固工程建设。一是以钱塘江综合治理“独流入海”项目列入中央财政补助项目为契机,开工建设建德市、桐庐县、富阳市钱塘江干堤加固工程;二是以余杭区列入国家级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为抓手,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开展中心镇、中心村防洪达标工程建设;三是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兼顾河流生态环境修复,加大重要小流域堤防工程建设力度,完成重要堤防加固136公里,提高区域防洪安全能力。
5.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城郊河道、乡村河道整治和村内池塘河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363公里;全面实施农村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切实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居民生活环境。
6.水土流失治理。结合生态市建设,进一步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7平方公里。
7.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省、市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强化县级、健全乡镇、延伸到村”的全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升全市水利信息化技术水平,更新全市水利水文设施,提高水文预报能力,保障水利设施正常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将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签定的防汛安全目标、“十二五”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书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及时公布各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进度,树立典型项目和典型部门,引导全市水利建设行业积极、健康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确保全市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保护的比例不低于20%,城市建设维护税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
(三)强化技术保障。建立健全水利科技创新机制,加大水利先进技术和适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强化水文信息在防汛减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信息化技术在防灾抗灾、水利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执法等方面的应用。大力培养、引进和用好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积极引导水利从业人员规范化执业。
(四)强化监督管理。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利建设和运行各环节的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资金审计制等规章制度,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合格、进度按计划、投资合理、运行安全、队伍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