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202号)
时间: 2012- 08- 27 04: 11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推进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2〕20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23日


关于推进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更有效地发挥气象现代化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要求和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
  气象工作关系国计民生,在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及保障经济、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气象事业作为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其现代化水平是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之一。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切实举措,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更是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互相配合,积极推进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工作。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需求牵引、服务引领、政府主导、统筹集约,以更好地服务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紧紧依靠科学技术、科技人才、科学管理,加快推进气象服务、气象基础业务、气象人才、气象科技和气象科学管理现代化(以下简称“五个现代化”),努力建设一流的气象装备、气象技术、气象人才和气象台站(以下简称“四个一流”),全面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气象预报预测、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以下简称“四个能力”),努力探索符合科学发展、满足发展需求并具有时代特征、杭州特点的气象现代化建设道路。
  三、工作目标
  按照提升“四个能力”、建设“四个一流”和推进“五个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加快杭州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到2015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运行高效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以及相应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气象人才体系,基本实现气象观测自动化、预报预警精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气象保障标准化,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一)气象预报预警更加精准。建成立体化、自动化的综合气象观测网,实现对重点区域气象灾害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建成以短时临近和24小时精细化预报预警为核心的无缝隙气象预报业务体系,1-3天短期气象预报精细到乡镇(街道),制作发布时效长达10天的城市基本气象要素预报,气象预报预警精准度明显提高。到2015年,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平均间距为6千米(人口密集区为3-5千米),晴雨24小时预报准确率超过88%,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综合预报预警准确率达65-70%,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30分钟以上发出。
  (二)公共气象服务覆盖城乡。建成覆盖城乡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气象服务针对性、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国民气象意识明显增强,城市和农村气象灾害应对防范能力全面提升。到2015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3%以上,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入户率和网格化管理单位覆盖率均达95%,全市乡镇(街道)100%通过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健全程度达100%,每年直接参与气象科普活动的人数达20万人(次)以上。
  (三)气象趋利避害效益显著。基本实现气象服务产品多样化、行业气象应用专业化、气象社会管理法制化、气象科普宣传社会化,气象科技创新及应用软实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气象信息和气象科技成果在城市管理、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能源、电力、通信、旅游、环境、经贸、卫生、建设、规划等行业领域得到充分应用,气象服务满意度达85%以上。
  (四)气象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气象法制、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公共财政对气象事业的投入保障有力,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全面提升,气象社会工作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到2015年,气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气象现代化建设重点工程全面实施,气象装备、技术、人才、台站总体水平达到国内一流。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功能先进的气象监测预报业务体系。
  1.建设精准化的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实施天气预报预警网格化工程,构建现代天气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建设灾害性天气和气象要素的精细化预报技术支撑系统,健全无缝隙、细网格、数字化的中期、短期、临近滚动预报预警业务系统,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分辨率;开发突发灾害性天气分区预警制作发布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的及时率、准确率。加强气象影响预报和灾害预报,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评估,建立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能源、旅游、环境、经贸、卫生等敏感行业的影响预报。建立山洪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加强积涝、山洪、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预报预警业务,增强气象影响预报和灾害预报的针对性、实用性。
  2.建设自动化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实施杭州临安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工程,提高我市特别是西部山区的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实施气象观测自动化工程,完成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自动化升级;新建余杭国家地面自动气象观测站;完成区域自动气象站标准化改造,实现三级分类建设与管理;完善边界层风廓线、微波辐射仪和基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水汽观测系统以及垂直大气观测网;优化完善大气电场监测网,提高雷电监测预警精准度;建设温室气体监测网;完善雾霾天气监测站网;加强紫外线、负氧离子、酸雨等大气环境监测。按照服务需求、功能布局、统一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优化站网布局,提高人口密集区、重点流域和山洪灾害易发区自动气象站网的分布密度,建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航道沿线交通气象监测网,覆盖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特色项目的旅游气象监测站网,针对输变电设施覆冰易发区、电网输送主通道的电力气象监测系统和服务于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的林区气象监测系统。
  3.建设标准化的气象装备保障系统。扩展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升级地面通信和卫星通信相融合的气象通信网络系统,扩充海量数据存储系统,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开发智能化技术装备管理系统,完善气象观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标校业务和装备维护体系,对自动气象监测设施和气象信息发布设施等气象装备进行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综合气象观测在线监控平台,实现对全市所有气象探测设备运行状态、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的实时监控和故障自动诊断、远程维护。加强对气象观测资料的评估和共享,建设气象探测资料质量控制系统,开发综合气象观测资料应用产品,开展气象数据处理标准化业务,提高气象观测资料质量与使用效率。
  (二)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1.推进气象灾害预警全覆盖。实施气象信息“云传播”工程,依托各类社会公共媒体和公共信息传播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通信技术,建设气象信息“云传播”平台和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数字电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频道快速发布系统和手机短信、农村有线广播“绿色通道”,研发气象预警信息即时通讯推送技术,推进气象预警分区发布、预警入户。按照网格化管理布局,完善地质灾害和城市积涝风险预报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立东苕溪、三江口、分水江等重点流域气象预警中心,建设小流域暴雨实时监测分析平台和精细化暴雨预报预警系统,完善雷电预警数据中心系统和网格化服务系统。建设大气污染扩散应急服务系统。建立和完善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分灾种应急预案。
  2.推进公众气象服务全覆盖。丰富公众气象服务产品,提供气象要素实况、灾害性天气监测信息,发布公众气象预报预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开发公众生活气象服务产品。依托精细化气象预报产品,开发针对不同媒体形式的气象服务产品,建设电视气象服务直播系统和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业务系统。结合全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基层服务管理制度,推进气象信息直达网络建设,将气象预警发布平台与数字电视社区信息化平台、社区便民信息亭、公交智能电子站牌、公共自行车信息亭和其他各类公共电子显示屏等公众服务平台实时联通,实现社区、重要公共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学校、医院、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以及灾害易发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气象预警信息接收设施全覆盖。
  3.推进气象科普全覆盖。以气象台(站)为依托,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全部建成常态开放的气象科普主题公园或气象科普场馆;依托杭州国家基准气候站和杭州气象科普体验馆,在符合杭州南宋皇城遗址综合保护规划方案的前提下,结合保护工程建设南宋皇城遗址气象天文科普主题公园。建立健全气象科普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及科学技术普及实施计划,将气象科普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第二课堂”教育活动,在部分中小学校设立气象观测站和气象科普基地,开展青少年气象科普教育。强化农村防雷减灾宣传,推广应用农村防雷实用技术,提升农村防雷减灾能力。开展“万名市民(学生)进展馆、千场电影进社区(农村)、百场讲座进讲(课)堂”活动以及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防雷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推进气象科普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构建气象科普大格局,全面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推进基层气象工作组织全覆盖。发挥市、区(县、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研究部署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强化部门合作联动,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落实中心城区气象工作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把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街道)和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以及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纳入统筹城乡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工作部署;探索中心城区和中心城镇气象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气象服务工作站以及村(社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农业大户气象服务点建设。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村(社区)气象信息员、部门(行业)和重点单位气象联络员队伍建设,组建气象志愿者队伍,加强农村实用人才气象知识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健全配套机制,提升气象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
  (三)建设趋利避害的气象科技社会应用体系。
  1.提高农业气象科技水平。实施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工程,加强农业小气候观测和农业气象遥感监测,开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粮食生产等农业气象观测与试验;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功能示范区建设,建立现代农业气象示范推广基地,研究和推广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气象工作室,落实农业气象服务功能;建立农业气象情报信息分析与诊断业务平台,开展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以及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和适应性分析;完善精细化农业气象预报系统,开展分区域、分品种、分阶段的精细化农业气象预警预报与服务,发布农业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农业病虫害最佳防治期预报;建立现代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综合区划与评价工作,开发农业气候资源示范利用项目,开展特色农产品品质小气候认证。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化建设,适时开展服务于农业抗旱、森林防火、水库增水和改善环境等的人工增雨作业。
  2.提高城市气象科技水平。实施城市发展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城市生命线气象保障系统、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系统和城市积涝预警保障系统,开展城市积涝等多灾种综合、多部门联动、多环节应对处置的一体化的城市多灾种早期预警服务;科学确定城市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加强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防御规划在城乡规划、重大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完善现行规划、建筑设计、人居环境等涉及气象参数的标准,合理规划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市政、交通、电力、给排水等管理部门与气象部门的信息互动机制,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高影响天气的综合能力;加强对浑浊岛、热岛、干岛、湿岛和雨岛等城市效应的监测研究,应用气象科技有效应对各类城市化问题。全面落实新建建设项目防雷安全措施,加强防雷重点单位安全管理,提高防雷装置到位率和安全合格率。
  3.提高专业气象科技水平。发展旅游气象,旅游、园文、气象等部门联合开展景区气象适宜度和气象灾害风险度评估分析,建立旅游气候资源应用示范项目,优化旅游气象指数,加强外事旅游气象服务。发展交通气象,交通、公安交警、气象等部门共建交通干线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和交通安全决策支持系统,开展交通气象监测信息发布和预报预警服务。发展电力气象,电力、气象部门合作开发电网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系统、输变电设施覆冰及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系统,开展电力气象指数预报。发展商贸气象,促进气象科技和气象信息在商业贸易、仓储物流配送等领域的应用。发展环境气象,开展杭州雾霾天气气候特征及成因机理研究,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逐步建立极端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业务,开展雾霾天气预报预警;气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PM2.5和空气质量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研究制定应对措施,提高雾霾天气应对和防控能力。发展健康气象,开展紫外线辐射、花粉、人体舒适度、疾病天气指数等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保健、疾病防疫的气象条件评价服务。
  4.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水平。完善杭州温室气体监测中心站功能,气象、林业、农业、发改、环保等有关部门联合构建温室气体监测体系,建立温室气体监测数据库,开展温室气体数据监测分析业务。建设杭州生态环境与气候变化动态监测评估系统,开展城市热岛等城市环境小气候现状与变化规律、趋势的预测与评估研究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决策咨询服务。研究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及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和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重大项目、重点单位、敏感行业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开展风能、太阳能监测与评估工作,开展气象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预报业务,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发和推广应用气象节能新技术,提高能源生产的安全性、采购的计划性、调度的科学性、消费的合理性和社会的稳定性。
  (四)建设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
  1.强化气象科技创新。成立开放式气象研究机构,建设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开展气象精细化预报、雷达和卫星遥感、气象观测资料融合处理、气象灾害评估、气象信息传播和雾霾天气监测分析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引进、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的气象科技成果,结合我市实际进行本地化开发和应用。完善支持气象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促进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有关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应用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气象科技的应用效益,提高气象科技创新贡献率。
  2.强化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灵活的国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聘用机制,培养气象拔尖创新人才。通过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团队、参与重大业务科研和服务项目以及进修访问、学术交流、岗位练兵等途径,培养一支气象技术骨干队伍。健全市、区(县、市)两级公共气象服务机构,完善国家气象编制、地方气象编制、社会聘用用工等多渠道用人机制,不断满足快速增长的公共气象服务需求对气象事业人力资源投入的强烈要求。
  3.强化气象依法行政。制定完善气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气象相关领域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提高气象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可操作性,加大气象法制宣传力度,强化可执行力。深化落实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工作制度,加强气象行政执法监管,规范气象行政执法活动。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做到气象行政审批工作透明、高效、便民,提高服务的满意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政府要明确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机构,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措施,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科技、经济等手段,切实抓好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二)加强投入保障。对“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明确的与气象现代化建设相关的项目,地方各级财政和专项规划主要实施部门要积极做好项目和资金的落实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省气象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扶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现代化项目规划实施的可行性研究,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统筹各方资金,保障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资金到位、进度落实、质量保证,尽早发挥效益。
  (三)加强宣传引导。气象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宣传,增强公众趋利避害意识,引导社会形成主动关注、应用各类气象科技信息的习惯、理念和方式方法,保障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各项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果的广泛应用,促进气象趋利避害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加强考核评估。气象和有关部门要对照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参照国内外气象现代化建设新进展,适时组织开展气象现代化建设情况阶段性评估,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目标任务、完善推进举措、优化保障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气象局(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