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2-2594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12〕131号 成文日期: 2012-04-28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2011〕10号)精神,设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简称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1.划入原杭州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反走私与口岸管理的职责。
  2.划入原市信息化办公室承担的组织、指导和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组织、协调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职能。
  3.划入原市公安局承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不再管理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不再管理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杭州市档案局,杭州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和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开展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督促检查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和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重要内外事活动的安排。
  (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八)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的编辑工作。
  (九)负责市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
  (十)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十三)组织、指导和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五)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协调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国家机关副部以上党政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各市(地)党政领导在杭的公务接待安排。
  (十八)负责市政府办公大楼安全保卫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九)联系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处。
  (二十)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立杭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应急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简称市接待办),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和23个内设机构。其中,市应急办归口管理应急值守处(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应急协调处;市接待办归口管理接待联络处;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归口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一)秘书一处。
  承担市政府办公厅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公文的收发、办理、审核、印制、备案和归档等工作;承担国务院和省、市涉密公文的收发工作;组织编写市政府大事记和有关政务类的地方志、年鉴资料;承担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二)秘书二处。
  承担市政府办公厅行政、后勤事务及其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及阅件的拟办、周转和归档工作;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工作,制发市政府工作证;承担全市性会议的审核和会务组织工作;参与市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协调安排;参与市政府重大活动对上级政府及领导的联系邀请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厅机要、保密、档案、财物管理、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处。
  (三)信息处。
  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承担市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和上报工作。
  (四)市政府督查室。
  承担对上级机关和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上级领导、市长批示的办理和督办反馈工作;编辑《督办反馈专刊》;承担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考核的有关工作。
  (五)建议提案工作处。
  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党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市政府与各级人大、政协相关活动的联络工作;承担市人代会所需的政府相关工作参阅件的汇编印制工作。
  (六)政务公开处。
  指导、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工作机制的完善工作;承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咨询工作;组织指导、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全市政府系统及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杭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综合一处。
  承担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市长活动的综合协调和落实工作;承担市长部分讲话材料和秘书长讲话材料的起草或审改工作;承担全国市长协会的联络工作;承担市政府党组日常事务工作。
  (八)综合二处。
  承担常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九)工业经济处。
  承担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涉外经济处。
  承担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一)农业处。
  承担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承担杭州市农业发展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旅游贸易处。
  承担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三)城建城管处。
  承担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四)教卫文体处。
  承担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五)反走私处(挂杭州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参与走私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有关反走私的突发、应急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反走私联合专项治理行动;承担杭州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六)口岸管理处(挂杭州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
  承担口岸现场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口岸开放、关闭的申报工作;承担审查开辟国(境)外航线、航班,组织、协调开航工作;承担市新开国际航线专项资金补助的审核工作;承担口岸业务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和谐口岸建设;牵头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贯彻执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制度、政策、措施,并督促实施;协调整合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承担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会务、督查调研和政策协调工作。
  (十八)应急值守处(挂市委、市政府值班室牌子)。
  承担市委、市政府机关的日常值班工作;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汇总、整理全市应急信息;承担市总体预案的修订和预案体系完善工作,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承担国内外应急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工作,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参与应急管理有关规章、规划和政策的拟订;协助市政府领导分析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参与突发事件的总结评估和应急处理的专题报告。
  (十九)应急协调处。
  承担传达市委、市政府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指示、命令和要求工作,协调处理应急过程中的有关事务;承担应急处置的现场协调和督导工作;保障市政府与各级各部门应急协调机构的联络畅通;跟踪了解、掌握和报告重大事件应急过程进展情况;建立应急专家库,定期听取意见;编制全市应急指挥系统的规划,指导编制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应急项目建设,编制应急资源数据库;组织、指导全市预案演练及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收集、整理突发事件档案卷宗;承担市应急办的日常工作。
  (二十)接待联络处。
  承担市接待办的日常工作;承担接待计划和有关接待制度的拟订工作;承担对外联络等工作。
  (二十一)组织人事处(挂监察室牌子)。
  承担办公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二)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办公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三)保卫处(挂市委、市政府机关保卫处牌子)。
  承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在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市政府大楼的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等安全保卫工作和市政府大楼内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大楼内有关案件的侦破工作;联系武警中队、辖区派出所。
  机关党委。负责办公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厅行政编制115名,其中:正局级领导职数1名,副局级领导职数7名(含市应急办主任1名、市接待办主任1名、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主任1名);处级领导职数53名(含市应急办副主任、市接待办副主任、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2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杭州市公共政策情报资料研究中心由原市政府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调整为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与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一并划出。
  (二)杭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独立对外开展工作。
  (三)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和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的机关党建、人事档案管理、工资造册和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的会计账务管理暂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前发《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305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1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