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275号)
时间: 2012- 11- 30 12: 35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
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2〕27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市政府公报》)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是市政府发布规章、畅通政令、宣传政策的重要载体,是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推进工作的权威依据,是广大人民群众学习运用政策法规、知情办事的便利工具。为进一步发挥《市政府公报》在促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3年度市政府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公报》是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出版物和规章、文件的标准文本,以宣传贯彻市政府重大决策、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为宗旨,发布市政府规章、文件,同时有选择地刊登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开各地各部门政务工作信息,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规性、权威性和指导性。其所刊登的文件与红头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市政府公报》的法定地位和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把做好政府公报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集中地公开有关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办刊水平和刊物质量;加强对《市政府公报》的宣传、学习和运用,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积极作用,为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认真做好赠阅工作
  2013年,《市政府公报》继续向市级各单位,各区、县(市)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共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赠阅点进行免费赠阅。同时,根据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优化《市政府公报》的赠阅结构,落实经费保障,扩大大中型企业、在杭高校以及大型宾馆饭店等赠阅点的建设;拓展政府公报的载体和传播途径,推进电子版公报在网络平台加载和向电子阅读终端发送,供市民在线阅读和下载,扩大政府公报的覆盖面和受众面。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市政府公报》免费赠阅名单的汇总、上报工作以及《市政府公报》的集中收订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要安排专人做好《市政府公报》的收发、保管和在公共场所上架阅览等工作,确保广大基层人民群众能够及时阅读到公报。列入赠阅点的公共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大中型企业、在杭高校、大型宾馆饭店要为《市政府公报》的免费赠阅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保障。市政府公报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和各公共赠阅点赠阅管理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赠阅管理及相关的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市邮政和报刊发行部门要做好《市政府公报》的邮局订阅及发行服务工作,及时、准确地投递《市政府公报》。
  三、积极开展政务宣传工作
  《市政府公报》封页(封二、封三、封四)实行免费政务宣传,以图片为主,配简短文字说明,主要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各地各部门指导工作的政务活动;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举措和成效;各地各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各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人文历史、社会风貌等。
  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发挥《市政府公报》这一政务宣传载体的作用,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组稿计划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组稿任务。对报送的稿件要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室通讯地址: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2506室(邮编:310026,电子邮箱:hzzb@hz.gov.cn),宣传组稿联系人:刘晓芳(电话:85252536),发行联系人:王建荣(电话:85252566)。
  附件:2013年市政府公报政务宣传组稿计划表.doc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