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2〕246号)
时间: 2012- 10- 29 10: 42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函〔2012〕24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群众体育生活,培养体育人才,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10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名城文化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2〕1号),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拉动消费、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中的作用,以推进体育产业运动休闲基地发展为抓手,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拓展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统筹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不断满足群众的体育需求,为建设体育强市、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杭州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优化体育产业发展布局,统筹规划体育产业发展,促进资金、人才等资源的合理配置。依托已有的资源条件,以运动休闲基地为亮点产业,健身服务业为主导产业,通过亮点产业和主导产业带动体育产业结构全面升级;重点扶持竞赛表演业和体育培训业,以竞赛表演业带动体育中介服务业发展;通过市场调节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和体育用品销售业;加快发展体育彩票业。努力形成错位发展、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体育产业布局。
  (一)全力打造运动休闲基地(公园)。
  积极整合体育资源和山水自然资源,发挥区域优势,扩大、壮大地方特色运动休闲项目基地,以基地建设带动体育产业集群化或集团化发展。继续推进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暨富阳运动休闲产业示范区建设,创建淳安国家级运动休闲基地,打造和提升西溪气功太极拳休闲基地、余杭双溪运动休闲基地、桐庐运动休闲户外拓展基地、湘湖旅游度假区休闲体育公园、西湖三墩伯俊马会运动休闲基地等具有时代特点的运动休闲产业基地(公园),实现各区、县(市)均拥有1个以上运动休闲基地(公园)的目标。
  (二)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
  通过广泛宣传,培养群众科学的体育健康意识,引导大众体育健身消费。加强体育健康产品的资源整合,推出体育健康特色产业。在保证基本体育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开发体育健身产品,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健身需求。充分发挥杭州健身服务示范企业的优势,制定并推行杭州健身服务业星级评定标准,加强对已有健身服务企业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提高健身服务企业的发展质量。积极落实健身服务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健身服务业。
  (三)努力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
  充分发挥体育搭台、经济唱戏的积极作用,采取政府补贴赛事活动等激励机制,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体育赛事。积极承办驻华外交使团体育休闲系列赛、WEM世界电子竞技大师赛、钱塘江国际冲浪挑战赛暨“冲浪中国”嘉年华、中国龙舟公开赛总决赛(京杭大运河杭州站)暨海峡两岸舞龙精英赛等具有一定知名度、地域特征和品牌影响力的体育赛事。
  (四)扶持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
  加大对体育用品制造业的扶持力度,在全市打造若干个富有特色的先进体育用品制造业集群,努力提升本土品牌,促进杭州体育用品制造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以创建杭州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为抓手,重点扶持赛艇(游艇)、龙舟(海钓船)、帆船、轮滑、羽毛球拍(网球拍)、乒乓球(羽毛球)、传统武术(棋类)器具、运动服装(运动鞋)、高尔夫推车、钓鱼器材、场馆设施和健身器材等制造企业。培育和提升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的品牌产品,促进示范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引导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不断增强研发能力,努力开发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打造名品、精品和拳头产品。
  (五)推进体育彩票业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强化体育彩票基础建设,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专业化管理转变。深入挖掘体育彩票的文化内涵,加大体育彩票公益性宣传力度。拓展体育彩票销售覆盖面,重点向乡镇农村、城区新建居民小区扩展,开拓体育彩票新的销售增长点。创新体育彩票新玩法,开发新品种,加强对理性投注彩票的引导和宣传,展示体育彩票的公信形象,确保体育彩票业健康发展。
  (六)做大做强体育本体产业。
  充分发挥体育本体产业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在公共服务、市场培育、多元投入等方面积极创新,拓展发展项目,延伸相关产业,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的辐射效应。积极申办洲际性综合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和重大单项国际赛事,发展“赛事经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整合体育产业相关扶持资金,并以项目资助、贴息等方式,利用文化创意、技改、中小企业、现代服务业、特色潜力行业等专项资金,扶持体育产业发展;体育赛事专项引导资金纳入各级体育部门年度预算,通过专项引导资金、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吸引社会资金,鼓励社会专业团体或企业积极参与,打造体育品牌赛事。有条件的区、县(市)应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
  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国家政策允许的各种体育经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的待遇。对投资人投资体育企业,在资本注册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允许其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体育企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
  (三)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体育类企业同等享受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税收减免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企业的收入,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扶持政策。对企业开展体育竞赛表演支出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广告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准予扣除政策。对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体育场馆、体育学校,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具备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区(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体育赛事活动、优秀运动队和公益性体育设施等进行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单位和个人从事与体育产业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体育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体育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跨市设立营业机构的本市体育企业集团总部,如按有关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减免其房产税。高尔夫球营业税征收适用10%税率,其他列入娱乐业征税项目的体育项目营业税征收适用5%税率。
  (四)依法加强市场监督。
  加强体育市场监管,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建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与质量认证相结合的体育市场管理体系,促进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安全监管,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以及技术要求、服务规程,强化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依法管理各类体育经营活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提高体育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诚信评价机制。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把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作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战略举措,建立人才培养机制,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既懂经营管理又懂体育营销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建立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完善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加大体育职业人才培训的扶持经费投入,做好各类社会体育职业指导员的培训服务工作。培育体育产业职业经理人和经纪人。改革和完善健身服务人员等级制度,鼓励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和有体育训练经历人员从事体育产业。
  四、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把体育产业发展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要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根据不同地区的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规划,促进形成体育产业发展的聚集区、示范区和城市发展功能区。要加大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力度,完善统筹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促进我市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积极推进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数据统计和监测,适时发布全市体育产业主要业务指标数据。建立统一高效的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体育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共同努力开创我市体育产业工作新局面。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体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