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11〕7号)
时间: 2011- 05- 30 10: 59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11〕7号
(2011年4月29日)


  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水平,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浙委办〔2010〕141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从2011年起,在对现有村庄实施整治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村貌悦目协调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身心美、村稳民安和谐美”(以下简称“五美”)的要求,在全市农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所有规划保留的行政村基本达到“五美”建设要求,成为“秀美、宜居、宜业”的新农村。重点抓好200个左右中心村、250个左右美丽乡村精品村和100个左右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的建设,使之成为展示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成果的样板示范点。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着力解决群众反响最强烈、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规划先行。以行政村为单元,以生态优先、景观优先、公建优先为准则,高标准、高起点地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注重与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充分衔接,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落地、项目顺利实施。
  (三)注重特色。因村制宜、突出重点,结合自然地形,依托山水资源,精心设计载体,形成“一景、一业、一貌、一品”,彰显村庄特色。注重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理念,努力把创建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教育示范基地。
  (四)加强结合。与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风情小镇创建、生态建设、“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资源整合,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五)分层推进。认真分析各村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建设时序,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注重沿路、沿江河湖溪及区域性连片环境整治,以点带面,串点成线,点、线、面统筹衔接,提升沿线景观整体效应。
  三、建设内容
  (一)村貌悦目协调美。村落外观视觉协调悦目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是一种外部“美”。各创建村要根据各自实际实施以下工程:一是外立面美化工程。对村庄空间外观影响视觉的外墙和屋顶等 “污点”进行全面美化。外墙可粉刷涂料或粘贴面砖,做到涂料粉刷色彩均匀、面砖粘贴牢固平整,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清除屋顶杂物,拆除屋顶违法或不雅搭建物,规范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的安装,遮蔽或美化处理屋顶空调等设备,喷涂或涂刷屋顶立面,使屋顶达到整齐、洁净、优美的效果。二是线杆美化工程。对电力线、广播线、电视线、通讯线等村庄内及周边线杆实施整理,尽可能做到管线下地,确有难度的,应确保线杆竖立和线路拉设走向规范,做到能并杆的并杆、能隐蔽的隐蔽。
  (二)村容整洁环境美。整洁优美的村庄环境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是一种内部“美”。各创建村要根据各自实际实施以下工程:一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围绕村道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治理等内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确保村域整治全覆盖。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100%,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卫生改厕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新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原则上均采用动力方式,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动力设施的,要进行改造提升,增加动力装置或人工湿地。二是村庄绿化美化工程。按照“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要求,开展园林绿化村建设,大力推进村庄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建设,见缝插绿,实施岔道和空地整理美化,做到“黄土不见天”。三是房前屋后美化工程。开展以“干净、整洁、有序、美观”为主要目标的整洁行动,清理围墙乱贴乱画,实施拆墙透绿;消除房屋周边杂物,清理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拆除违法违规和破旧废弃建筑,粉刷修饰或拆除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建筑,消除视觉污染。四是公共场地美化工程。全面硬化村内道路,新建或改建的村内主要交通干道尽可能采用沥青路面,人行步道设计和铺设材料尽可能体现农村风情;全面整治村内沟渠,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整治并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铺石筑径、塑造园艺景观小品,并配套建设文化娱乐、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建成集村民休闲、健身、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式公园。
  (三)村强民富生活美。经济发展和生活富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保障,是一种有形“美”。各创建村要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要求,合理选择各具特色的村域经济发展路子,积极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帮助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一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围绕“六大优势产业”(茶叶、花卉苗木、水产、节粮型畜禽、蔬菜、竹业)和“五大特色产业”(水果、干果、蚕桑、中药材、蜂业),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力度,推进规模经营,形成特色产业村。二是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鼓励来料加工经纪人创办工业企业,让更多的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三是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充分利用创建村交通方便快捷、文化传承厚重、山水资源丰富、农业特色鲜明等优势,顺应城镇居民“自驾游”快速增长的新趋势,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游、民俗游、山水游。
  (四)村风文明身心美。良好的村风和现代生态文明意识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条件,是一种无形“美”。各创建村要加强教育引导,培育具有良好风尚的高素质农民。一是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因地制宜,采取切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民群众的生态文明素养。二是倡导生态文明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农村生态文明创建活动,鼓励使用清洁产品、新能源,提倡健康、文明的娱乐方式和消费方式。三是组织农民素质培训。在抓好农民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生态环保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使保护生态、爱护环境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和生活准则。
  (五)村稳民安和谐美。村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配套齐全、保障到位、生活安宁无忧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是一种状态“美”。一是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切实做到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三个到位”,做到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充分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加强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三个组织”建设,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二是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应参尽参;完善救助机制,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建立农村无保障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通过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实现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三是强化公共服务。按照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的要求,根据各村的实际需求和条件,建设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功能齐全的村务活动室、劳动保障服务室、卫生室、老年服务场所、警务室、文化活动场所、广播室、体育健身场所、连锁超市、粮贸市场、幼儿园、“数字兴农”工程以及党建活动室(远程教育站)等公共服务场所,适当规划布设停车场(位),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和场所,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区县(市)为主体。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各区、县(市)为主组织实施,其中区县(市)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实施主体,村“两委”是创建主体。市里给予指导和扶持。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编制具有地方特色的县域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并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二)全面推进。各区、县(市)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每一个规划保留的行政村对照“五美”要求,因村制宜地制定创建方案,分年度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力争通过5年努力,基本达到“五美”建设要求。
  (三)分类实施。各区、县(市)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分类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对已创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和已开展省、市环境整治村创建的村,要在做好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照“五美”要求进行完善提升;对未开展省、市环境整治村创建的村,先按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12年村庄整治全覆盖的要求进行村庄整治,再按“五美”要求进行完善提升。
  (四)突出重点。各区、县(市)要确定重点,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培育精品亮点,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出示范。市里将重点以中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和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切实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一是抓好中心村建设。各地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心村培育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0〕14号)精神,结合“五美”要求,编制完善中心村建设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年底对中心村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和“五美”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二是抓好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市里每年在各地确定的重点创建村中选择50个左右的村进行培育建设。年初由各地择优申报,年底市里将进行考核验收。三是抓好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各地要按照“五美”要求抓好所辖每个村的创建,不断完善提升,并抓好各村庄间的公共区域环境整治,消除田间、地头有碍视觉景观的“污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由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协调小组具体承担组织协调工作。各地也要明确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二)营造氛围。各区、县(市)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入。市本级将加大统筹力度,每年从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扶持淳安县、建德市等五县(市)美丽乡村建设;从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适当扶持萧山区、余杭区等区美丽乡村建设。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地也要加大投入力度,设立与市本级配套的美丽乡村专项资金,并引导“联乡结村”、区县(市)协作等项目以及社会资金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强化考核。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作为“村庄整治率”的主要考核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市)的综合目标考评和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考核内容。相关区、县(市)要补充完善相应的考核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和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考核。

  附件:2011年杭州市美丽乡村精品村和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名单

附件:

2011年杭州市美丽乡村精品村和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名单

区县(市)

美丽乡村精品村(63个)

整乡整镇(21个)

村名

个数

镇名

个数

西湖区

双浦镇东江嘴村、灵山村,转塘街道外桐坞村

3

萧山区

义桥镇昇光村,浦阳镇桃北新村,衙前镇凤凰村,瓜沥镇航民村,河庄街道建一村

5

余杭区

仁和镇花园村,黄湖镇赐璧村,百丈镇半山村,中泰乡枫岭村,塘栖镇邵家坝村

5

桐庐县

城南街道金牛村,桐君街道梅蓉村,江南镇环溪村、窄溪村,富春江镇芦茨村、金家村,横村镇阳山畈村、双溪村,瑶琳镇舒家村,分水镇新龙村

10

旧县街道、新合乡、合村乡、库区

4

淳安县

界首乡坎脚村,千岛湖镇坪山村、富泽村,姜家镇姜家村、石颜村,文昌镇王家源村,枫树岭镇上江村,石林镇茶园村,富文乡青田村,浪川乡芹川村

10

文昌镇、宋村乡、界首乡、安阳乡

4

建德市

大慈岩镇新叶村、双泉村,乾潭镇幸福村,杨村桥镇杨村桥村,李家镇龙桥村,三都镇三江口村,寿昌镇河南里村,下涯镇下涯村、春秋村,寿昌镇桂花村

10

新安江街道、莲花镇、杨村桥镇、航头镇

4

富阳市

东洲街道新沙村、黄公望村,春江街道八一村,高桥镇勤丰村,永昌镇唐昌村,渌渚镇莲桥村,大源镇稠溪村,场口镇联群村,环山乡中兴村,万市镇新民村

10

鹿山街道、里山镇、龙门镇、湖源乡

4

临安市

高虹镇崇阳村,太湖源镇光辉村,河桥镇河桥村,玲珑街道宏渡村,潜川镇七坑村,昌化镇双塔村,於潜镇昔口村,天目山镇闽坞村,

锦城街道青柯村,太阳镇太源村

10

锦南街道、高虹镇、昌化镇、千洪乡、乐平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