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11〕5号)
时间: 2011- 03- 28 11: 20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
保护与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11〕5号
(2011年3月4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内涵与重要意义
  (一)基本内涵。围绕“山秀、水清、城美、景致”的目标,按照“一带一轴四区八组团”的整体空间架构,在“三江两岸”一定区域范围内,开展以保护水源水质、促进产业转型、完善基础设施、开发人文旅游、整治两岸环境、修复岸线生态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
  三江:即“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流域,主干流总长约231公里,包括浦阳江、兰江、大源溪、分水江等主要支流。
  两岸:即三江两岸沿线可视范围,上游起于建德市新安江大坝,下游止于杭州经济开发区和大江东新城,重点是梅城至主城区,沿线涉及建德市、桐庐县、富阳市、西湖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上城区、江干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等行政区域。
  一带:即“三江两岸”生态景观带。
  一轴:即沿江景观道路所串联成的滨水交通轴。
  四区:即核心城市风华区[具体为上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萧山区]、运动休闲风尚区(富阳市)、潇洒人文风情区(桐庐县)、绿谷清凉风光区(建德市)。
  八组团:即四大城市空间与生态空间的齿状交错形成八大组团。
  (二)重要意义。开展“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是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和“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保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深入开展“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市委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依托“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良好的生态资源,以改善水环境质量、构建生态保护带为出发点,整合各类自然和人文等旅游资源,实施全面整治,以整治带保护、带规划、带转型、带建设、带开发、带旅游、带宜居,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把“三江两岸”打造成一条黄金生态旅游线,实现“宜居、宜业、宜游”目标,使“三江两岸”地区成为休闲旅游的首选地、经济发展的新“蓝海”、区域统筹的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共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辖区内“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并积极鼓励和动员工、青、妇等社会团体以及生态环保志愿者共同参与。
  ——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围绕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优先考虑改善生态环境,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保护好“三江两岸”的绿水青山,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导,既要提出阶段性发展目标,实施整体推进;又要明确各阶段具体任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以推动全局工作。
  ——因地制宜、注重特色。以“三江两岸”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历史为基础,突出饮用水源保护,立足各地实际,科学谋划发展思路,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走特色发展之路。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以民主促民生,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办事,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保障群众权益上,努力提高“三江两岸”地区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目标
  “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以五年为期,一年全面启动,力争三年基本完成。即到2013年,影响水体质量和两岸景观环境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治、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人文旅游休闲示范区,到2015年,基本建成一条“山水秀美、生态宜居、城景交融、和谐发展”的黄金生态旅游线,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发展和谐稳定”的三大目标。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逐步建成一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打造集环境保护和人文旅游于一体、成熟的生态黄金旅游线,使大气环境、水环境持续改善,历史文化遗迹得到发掘与保护,自然旅游资源得到开发与利用,城乡环境不断优化,宜居水平不断提高。
  ——生态经济加快发展。逐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基本形成城镇合理布局、产业有序发展的经济发展局面,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清洁生产普遍实行,生态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三江两岸”沿线区、县(市)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社会发展和谐稳定。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基本完成生态文明村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江两岸”沿线城市更加秀美、村庄更加整洁、交通更加发达、百姓安居乐业。
  四、工作任务
  全面实施“六大工程”,加大“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的推进力度,构筑大平台、实施大项目、形成大产业、促进大发展。
  (一)保护水源水质。依法科学保护饮用水源,推进对黄沙码头、采砂挖砂作业等的综合整治;对整治后的江堤实施生态修复。全面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设有自动监测站交界断面1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全部拆除,其他区域排污口实施归并和景观化改造,重点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进行改造。科学实施底泥清理工程,在科学论证和试点的基础上,对重点区段特别是富阳段长期累积的造纸污泥进行清理。强化水面保洁,及时打捞水面垃圾等漂浮物,认真做好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努力提高环境预警能力,建立水环境和空气环境预警监测监控体系,并配足环境现场监察和监测人员,建立、健全预警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建立城乡一体的污染防治监控管理体系和跨界、跨流域的执法联动机制,逐步建设覆盖城乡的数字环保工程。
  (二)促进产业转型。科技引领,推动沿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会展商务为核心的多元化旅游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外向型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都市型农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十二五”污染减排要求,做好沿江区域和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分解和控制,促进产业转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逐步淘汰整治富阳沿江小造纸、小化工以及常安硫酸锌电解锌行业,桐庐沿江小电镀,建德沿江(含支流兰江)小化工、小电镀、小水晶和萧山印染化工行业的落后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施沿江工业功能区生态化改造工程。
  (三)完善基础设施。坚持统筹兼顾、适度超前,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均衡化发展。加快三江两岸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工业企业截污纳管和集中居住的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加快集中式污水厂、工业企业污泥集约化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和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物化等项目建设。加快沿江道路和桥梁建设,逐步构建沿江景观游径系统,全面提升沿江旅游运输和接纳能力。
  (四)开发人文旅游。对沿线自然景观旅游资源进行保护和开发,对沿线历史文化、历史文物特别是农村历史文化建筑进行挖掘、保护与利用,打造一条以生态文明为主线的黄金生态旅游线。加快“黄金水道”建设,沟通钱塘江中上游区域水运交通,加快沿线码头和综合作业区建设,优化港口码头船闸设施配置,充分发挥内河航运功能。实施景观串联,通过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景观综合整治,使“三江两岸”地区沿江城市节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沿江公园、游船码头、农家乐成为集生态保护和景观美学的有机统一体;重点做好对沿江旅游景点指示标志设置,沿江旅游景点码头设置和重点景观的升级改造。实施文化融合,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从“大文化”角度把各地的文化要素串联起来,使山水景观和文化景观融为一体;建设景观文化展示工程,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和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展览馆和“三江两岸”文化展览馆;组织对沙洲(岛)进行综合保护和开发利用。
  (五)整治两岸环境。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处理率和农村污水的处理覆盖率;加强沿江农家乐污染整治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控制两岸发展规模。实施建筑物美化改造工程,拆除沿江破旧房和违章建筑,对沿江农居“赤膊房”立面实施整治,对沿江广告牌进行整治,严重影响景观的要予以拆除。实施沿江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提升河道环境品质。实施清洁空气工程,禁止两岸焚烧秸秆,推进秸秆综合生态化利用。实施生态村创建工程,全面推进沿江行政村开展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
  (六)修复岸线生态。实施矿场生态修复。对沿江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各种施工场、废弃堆放场进行清理、复垦或绿化,对裸露坟墓进行生态化改造,对持证在产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实施土壤生态修复。积极推进肥药双控和测土配方,调整两岸农作物结构。实施山林生态修复。加快推进沿江坡耕地及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结合河道防护林、湖滨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等生态隔离带建设,对沿岸林相实施改造。设立湿地保护区,利用现有水面、滩涂,恢复自然湿地、建设人工湿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建立市“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进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沿岸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以及省钱塘江管理局和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推进领导小组负责“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分解、综合协调、目标考核等。推进领导小组下设环境整治办公室和生态建设办公室,环境整治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保护水源水质、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目标考核、任务落实等;生态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办,由市农办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人文旅游开发、两岸环境整治、岸线生态修复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目标考核、任务落实等。各相关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由一把手负总责,统一领导、统一筹划、统一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作。市直各部门要确定负责“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投入。项目资金以县(市、区)筹措为主,市财政以奖代补形式给予 “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程或项目适当补助。2011年至2013年,在原有预算内各类专项资金及增幅不变的前提下,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2亿元资金。
  (三)健全检查考核。“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生态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其工作成效将与市直机关和区、县(市)综合考评挂钩,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工作整合。把“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与生态市建设、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相结合,与新一轮“811”生态文明三年行动相结合,与污染减排工作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百千”工程、农村住房改造、生态文明工程建设、连片整治工作相结合,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和旅游资源开发。
  (五)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监督和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