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发〔2011〕109号
(2011年10月8日)
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键。为加快形成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竞争优势,全力推进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中心”工作进程,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4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市委〔2010〕16号)等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和谐创业”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创业环境、人人都是创业主体”的观念,遵循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四个尊重”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三力合一”,坚持统筹协调,深入实施“服务业优先”和“软实力提升”战略,着力抓好人才的“选拔、引进、培养、使用和服务”五个环节,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能用实用、具有杭州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为我市构建“3+1”现代产业体系和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中心”提供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到2015年,引进行业领军人物100名左右,培养本土优秀文化创意产业人才1000名左右,实训大学生数量超过10000名,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提升杭州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结构,把杭州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文化创意人的天堂。具体如下:
(一)信息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目标:到2015年,通过实施网商培训和信息化人才实训工程,每年培训能应用电子商务的各类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从业人员等1000人次以上;每年组织3场信息服务业人才专场招聘会,选派10—20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赴国(境)外培训交流;每年评选10家优秀的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实训中心。
2、主要举措:大力实施网商培育工程,通过开展研修班、高端论坛、沙龙等活动,培育一批有创新意识与发展潜力的信息服务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加强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实训中心的认定、审核及奖励工作,促进信息服务类高校毕业生在杭就业创业;积极引进信息技术国际认证考试项目,选派中高级信息技术人才赴国(境)外培训、研修;举办信息服务业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吸引高素质信息技术人才来杭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技术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一批优秀的信息技术人才。
3、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二)动漫游戏业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目标:到2015年,每年开展5次动漫培训专场,培养各类动漫人才1000人次以上;每年选派5名左右优秀人才赴国(境)外进行学习交流;引进和培养国内外动漫游戏领军人物或高端人才30名左右。
2、主要举措:推行动漫从业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不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定期举办海内外动漫游戏高端人才招聘会,通过基地引进和企业进驻的方式,吸引动漫游戏高端创意和经营管理人才来杭创业,并逐步向“人才落户”转变;以院校培训、专家授课、同业交流、出国研修等形式,加强对杭州本土动漫游戏业人才的培养,培育一批优秀的编导、制作和运营管理人才;以青少年动漫创意大赛、动漫市集等各类动漫赛事及活动为依托,发现、挖掘一批优秀的创意、创作人才。
3、责任单位:市节展办。
(三)工业设计业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目标:到2015年,每年开展10次工业设计培训专场,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每年选派5名左右优秀工业设计师(不含女装设计师)赴国(境)外进修;引进和培养15名左右国内一流乃至世界水平的女装设计大师,引进30名(家)左右国外优秀工业设计师或工业设计团队,培育50名本土优秀工业设计人才。
2、主要举措:积极引进国(境)外优秀工业设计师、设计机构,鼓励国际高端人才回国创业和从事工业设计研究教学工作,提高杭州工业设计的国际化水平;组织赴国(境)外短期培训,开展设计师国际交流;与高等院校、培训机构、设计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建立杭州工业设计人才数据库、工业设计实训基地,开展系列Workshop创新设计营活动;继续深入实施“中国杰出女装设计师发现计划”,定期举办“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工业设计精英人物评选、优秀毕业设计邀请赛等活动,鼓励工业设计机构及从业人员参与国际各类工业设计大奖赛,对参赛企业及从业人员给予一定配套资助,选拔、培育一批优秀设计师和设计团队。
3、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四)建筑设计业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目标:到2015年,每两年举办一次优秀设计师选拔赛,每次选派10名建筑设计师赴国(境)外学习培训,选派20名建筑设计师在国内接受培训;在全市建立10个左右大学生实习基地,提供实习岗位1000人次以上,培训从业人员1000人次以上。
2、主要举措: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引进院士级、国家级等高端建筑设计人才;定期举办优秀建筑设计师选拔赛,采取选派优秀建筑设计师赴国(境)外培训、鼓励企业建立培训资金等方式,加大对现有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建筑设计人才;加强与在杭高校开展合作,通过建立并扶持大学生实习基地,并对提供实习岗位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加强优秀后备人才的培育;加强建筑设计业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在人才培养与引进中的作用。
3、责任单位:市建委。
(五)广告设计业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目标:到2015年,每年举办1次广告创意大赛,不断提升赛事规模及大赛在华文广告界的权威性;每年从大赛中选拔3—5名获奖选手赴国(境)外短期培训,培训相关从业人员1000人次以上;全市初、中、高级广告师累计达到200名。
2、主要举措:以“创意杭州”广告创意设计大赛为依托,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广告赛事合作,进一步提升大赛规格和奖项权威性,挖掘一批优秀的广告设计人才;充分发挥市广告协会的作用,完善杭州广告业人才数据库,研究建立广告专业人才服务中心和创意学院,强化专业人才培训;组织举办“创意村”活动,定期开展“杭州市十大杰出创意广告人才”评选;以研讨会、高峰论坛等形式,加强广告学术研究。
3、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六)现代传媒业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目标:到2015年,在杭高校传媒类大学生毕业数量达3000人;每年选派20—25名优秀采编、制播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短期培训,引进、培养10—20名在全国乃至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新闻、影视制作、数字出版领军人物。
2、主要举措:加大对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经营管理、营销策划人才团队的引进力度;加强国际交流,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赴国(境)外进行学习或访问;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抓好初、中级从业人员的培养,加快培育一批“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和现代资本运营专家及著名评论家;适应“三网融合”、新媒体产业的发展需要,重点加大对新媒体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人才“跨专业、跨媒体、跨部门”流动,加快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传媒人才;推动在杭高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进行专业设置调整,提高在校大学生培养的专业性、针对性,提高人才的竞争力。
3、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
(七)艺术品业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目标:到2015年,每年选派5名左右青年艺术家培养对象赴国(境)外高等艺术院校深造;每年培训艺术品经营从业人员1000人次以上;在杭创业、工作的工艺美术大师(含高级工艺美术师)超过200名。
2、主要举措:依托西泠印社、中国美术学院及其他在杭高校的艺术院系,加快培养本土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艺术品鉴定师、艺术品评估师、艺术品评论家、艺术策展人与经纪人等专业人才;实施青年艺术家推广计划,收藏和推广一批杭州青年艺术家的优秀作品,为青年艺术家提供创业的发展空间及机遇;加强在职培训,支持和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开展传帮带活动,逐步建立教育培训和岗位实践相结合的工艺美术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艺术品经营行业协会建设,依托协会对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促进艺术品交流交易。
3、责任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经信委。
(八)教育培训业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目标:到2015年,引进和培养50名优秀培训师,开发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优秀培训项目,培育50个特色品牌培训项目;在杭高校文化创意类专业毕业生数量每年不少于10000人。
2、主要举措:积极贯彻实施《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教育培训业,规范和鼓励民办培训学校发展;大力支持培训机构引进和培养优秀培训师,符合条件的民办培训学校教师可以申请参加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推动在杭高校文化创意类人才培养,努力为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服务和智力支撑;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特色品牌项目建设,整合、扩大和优化教育培训资源,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提升培训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充分调动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全市中小学校的积极性,组织实施青少年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新苗培养计划,定期举办中华文化创意少年奖、中小学生艺术节等活动,为青少年培养创意意识、学习创意技能创造条件,重点加大对中小学生创意知识与技巧的培训,不断提高青少年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
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九)文化休闲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目标:到2015年,每年举办3次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人数500人次以上;建立起一支与“东方休闲之都”相匹配的优秀导游员队伍;培育一大批优秀的旅游产品设计、营销和管理人才。
2、主要举措:依托“十大特色潜力行业人才计划”,调动有关协会团体的力量,重点围绕美食、文化演艺、运动休闲、保健行业等领域,积极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工作;采取市校合作等形式,加强小语种紧缺人才培训,积极开展外语导游第二外语免费培训;以旅游产品设计、营销、管理及导游等为重点,采取职称管理、考核评比、专题培训和行业竞赛等方式,不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努力实现人才建设工作新突破。
3、责任单位:市旅委。
(十)文化会展业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目标:到2015年,引进10名左右国内外优秀策展人才、市场营销人才来杭创业、发展;举办5次左右“西湖沙龙”活动;有10家左右在杭高校开设会展专业,每年培训相关专业大学生1000人次以上。
2、主要举措:打造杭州会展人才高地,加大对国内外优秀文化会展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实施会展师资格认证培训,定期举办杭州会展业“西湖沙龙”活动,鼓励文化会展企业选派人员到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机构和专业院校观摩学习;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培养,鼓励更多的在杭高校开设文化会展专业,提升会展专业学历教育层次,扩大实务操作类教程在会展教学中的比例,建立学校与文化会展活动主办单位长期合作渠道,深化产学研合作,通过志愿者服务、教师挂职锻炼、学生社会实践等形式,为文化会展专业教师、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3、责任单位:市西博办。
三、政策保障
(一)优秀人才激励政策。认真做好“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十大风云人物”评选工作。对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可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杰出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杭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委办发〔2006〕16号)有关规定,参与杭州市杰出人才的评选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鼓励文化创意人才参加相关专业大赛,对在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参赛人员,经审核后按大赛级别、获奖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专业设计人才开展创新活动,对获得产品发明专利且具产业效益的专业设计人员,经审核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各类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用房政策。积极引导文创园区利用自有房屋资源,引进大师级文化创意人才;每年市里安排一定数量的突出贡献人才专项用房,用于解决突出文艺人才住房困难问题;其他行业引进或培养的突出人才,可按照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相应归入到经信委、建委、旅委、教育等系统有突出贡献人才专项用房申报序列;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房,解决青年文艺家住房指标。为大学生和初创业者提供价格、租金比较低廉的创意园区、“农居SOHO”等创业场所。
(三)产业园区建设政策。积极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8〕21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工业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17号)等政策,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采取“专业园”、“园中园”等形式,为创意名人、青年文艺家、大学生和初创者提供创业平台,加快形成专业人才群落。以市级文创园区(楼宇)为重点,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建立畅通的创业融资、成果转化及项目合作交易渠道,进一步发挥文创园区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平台载体功能。
(四)市校合作鼓励政策。进一步推进与国内知名高校在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战略合作,市校共建杭州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暂名)。支持杭州师范大学建设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加快杭州国际动漫学院建设;支持在杭高校推进文创类学科建设。鼓励与扶持高校举办毕业生创意设计赛事活动。积极引导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开展创新合作,通过项目合作开发、技术服务、人才交流、联合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立产学研良性合作机制。
(五)高校师生创业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和扶持文化创意类高校教师与专家通过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团队等形式在杭创业,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给予工商注册、创业资助、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扶持,具体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专家)团队式创业(青蓝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149号)精神执行。做好文化创意产业实训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经认定的实训基地,可以享受我市大学生创业实训相关政策,具体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08〕161号)精神和《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杭财教〔2009〕463号、市文创办〔2009〕9号)要求执行。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在杭高校、科研机构等参与兴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经认定的孵化基地,可享受我市相关扶持政策,具体按《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文创办〔2009〕10号)要求执行。加强与海外特别是港澳台地区高校、研究机构和文创企业的交流与合作,采取交流互换、合作办学等形式,不断拓宽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国际视野。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文化创意产业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协同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实施意见》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行业牵头部门应根据《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举措。充分调动各区、县(市)文创办和文创行业协会的积极性,统筹城乡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拓宽和丰富人才建设的途径与载体。充分调动各相关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发挥其在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沟通、协调与促进作用。建立健全《实施意见》实施情况定期通报、年度评估制度,加强对《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在相关专项中每年统筹安排1500万元,设立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并出台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杭州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中国杰出女装设计师发现计划”等现有专项经费,仍专门用于相关领域专项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使用”。尚未设立专项经费的各区、县(市)、行业部门,要抓紧设立相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奖励与配套。加强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切实发挥人才专项资金的效益。
(三)营造人文环境。鼓励建立艺术馆、美术馆、纪念馆群、艺术家村落及各类文化休闲设施,支持音乐节等街头艺术活动的开展,定期举办“创意生活节”,为创意阶层的创业和成长提供“参与”与“体验”式的生活空间。积极举办面向社会各层面的文化活动,扶持、培养一批艺术培训机构,积极开办各类艺术培训,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文化艺术素养。鼓励企业内部组织各类沙龙、论坛、研讨会,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俱乐部,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进行经常性的讨论和交流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发展环境。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对创业者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弘扬“和谐创业”的理念和“鼓励创新、勇于探索、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以港澳台及欧美地区为重点,加大对杭州文化氛围及创业环境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国际团队来杭创业。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资源,以“杭州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中国杰出女装设计师发现计划”、“‘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创意杭州’广告创意设计大赛”等人才开发项目为重点,积极宣传杭州相关政策和举措,为杭州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条件。
附件: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实施项目(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