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10〕5号)
时间: 2010- 05- 24 02: 47 来源: 浏览次数: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
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10〕5号
(2010年4月2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各级机关部门作风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浙委办〔2010〕20号)要求,以“创新服务、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以深入开展整治突出问题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近年来加强作风建设的成果,进一步弘扬高效、廉洁、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确保市委、市政府2010年各项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作风保证。
  (二)工作目标:通过以深入开展整治突出问题为主要抓手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着力解决一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重点问题,着力解决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难点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和完善一批作风和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努力使群众对机关作风和效能问题的投诉有明显下降,使群众对机关作风和效能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工作重点
  针对当前我市作风建设的现状,“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要对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一)办事不用心。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工作简单,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用心、不尽责,致使有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工作不主动。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任务的推进实施敷衍塞责,被动应付,执行力不强,存在没有规定不办事,没有批示不办事等现象,存在相互扯皮、相互推诿,不积极想办法,不敢主动负责,致使一些重点项目、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久拖不决。
  (三)服务不到位。对企业、基层服务意识不强,指导水平不高,深入调研不够,工作效率低下,致使一些惠及企业、基层的政策得不到及时落实,企业、基层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四)办事不公正。存在没有关系慢作为、不作为,有了关系乱作为、滥作为等现象,甚至个别还存在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行为不廉,致使一些依法依规能解决的问题悬而未决,一些违法违规的问题却长期得不到处理。
  (五)公务不节俭。会议讲排场,活动比阔气,存在铺张浪费现象。公务消费有规不行,不精打细算,奢侈之风有蔓延之势。
  (六)形象不端正。八小时外不遵守社会公德,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不履行公民义务,作风不检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机关和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三、主要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深化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在切实抓好争创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活动、进一步落实作风建设八项制度、着力推进“两家两中心”建设、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同时,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五查五看”活动。一是查思想,看理想信念是否牢固,为民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是否确立,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二是查行为,看言行是否符合党员干部的要求,是否存在损害机关和干部的形象问题,是否在开展工作、促进发展上用真功、使真劲,是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积极主动为群众解难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尽心尽责地去解决;三是查效率,看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中梗阻”、“下搁浅”等问题;四是查制度,看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是否能够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工作和行为;五是查纪律,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和“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对作风和效能状况监督检查的力度。进一步加强96666投诉中心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投诉办理质量。加大对不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继续组织市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市机关作风和效能状况进行明查暗访,尤其是加强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单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明查暗访,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做好整改。调整、充实效能监察服务联系点,完善联系点的组织架构和工作网络,对机关作风和效能状况进行监测。
  (三)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作风效能问责办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六不”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到年底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制定作风效能问责办法,对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办事不公正、公务不节俭、形象不端正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
  (四)深入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在全市范围继续深入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机关中层干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向服务和监管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报告自身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服务对象和监管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评议。选择一批社会影响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直接由市作风办组织“公述民评”,进一步扩大“公述民评”的综合效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综合考评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将评议结果与个人考核、提拔任用、单位综合考评以及个人、单位评优评先相结合。
  (五)精心组织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整体提升全市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对先进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经常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深化“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群众满意”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五项治理”,健全企业负担监测网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二是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情于民,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广泛了解群众意愿,真实掌握群众困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努力改善民生,提升群众的生活品质。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工作一线,针对改革发展稳定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破解一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开展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企业发展。三是开展“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专项行动。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实现公款出国(境)经费支出零增长。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继续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认真解决各种庆典、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
  (六)开展“勤政廉政好公仆”评选活动。加强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在全市范围开展“勤政廉政好公仆”评选和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活动,通过挖掘、总结和宣传一批领导干部中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一次示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活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4—5月)
  主要工作:
  1、制定具体方案。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并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搞好动员发动。各地各部门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今年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动员发动,统一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3、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本地本单位的学习园地、工作简报、办公系统等平台,大力宣传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内容,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对照检查(6—8月)
  主要工作:
  1、进行对照检查。每个单位和党员干部对照“五查五看”的内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回顾总结近年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查找单位和个人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写出对照检查报告。
  2、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党支部、党小组或处(科)室专题会议,开展“五查五看”活动情况交流,个人报告对照检查情况,听取有关人员对个人报告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评议。
  (三)整改提高(9—12月)
  主要工作:
  1、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各地各部门对在“五查五看”中发现的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以及社会评价意见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建立健全作风和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和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对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表彰。
  3、对“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对“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总体情况,“六不”专项治理情况和“五查五看”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明确方向,并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各级机关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加强作风建设的总抓手,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载体。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抓好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措施,把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职责范围的相关工作。要密切配合协作,形成抓好“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推动各地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