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公开办〔2010〕18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09年度全市各公开义务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大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杭州”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网站(www.hangzhoui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地址:环城北路318号2317室,邮编:310026,电话:85252377,电子邮箱:xxb@hz.gov.cn)。
一、概述
2009年,杭州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主要工作特点:
一是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确定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各公开义务人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均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机构和联系人;深入扎实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对市政府机关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规范了程序,建立了受理、分发、办理、答复正常的工作机制;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制问题专题座谈会;刻制、启用了“杭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及时为各公开义务人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年共受理、接待各公开义务人业务咨询850多人次。同时,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公开义务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更新情况,促进程序规范,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明确了《目录》汇编范围、汇编格式、汇编时间等。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格式不规范的目录编制方式及内容,加强督促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是工作方式进一步创新。2009年3月,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启用杭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系统的通知》(杭公开办〔2009〕19号),对系统的使用做了统一规定。该系统作为全市网上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统一平台,可以收集、办理各公开权利人通过门户网站和96345便民服务中心所提交的全部信息公开申请。该系统正式启用以后,我市已经形成了“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及部门子网站(电子化查询)、96345服务信息化统一平台(语音查询)、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统一受理点(设在市档案馆,文字查询)多层面的多媒体查询系统,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更加便利、顺畅的渠道。
四是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通过邮寄、杭州日报网、中国杭州门户网站等答题渠道,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竞赛”,共收到答卷49,863份;同时,对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大盘点,在杭州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对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是信息公开作用进一步显现。不仅有效保障公开权利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较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了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09年,各公开义务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524条。其中,市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533条。区、县(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991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09年,各公开义务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5大方面内容。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及时公开市政府规章和各级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公开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开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加快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的公开进程;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福利事业发展情况、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公开了停车、背井小巷、道路修缮、户外广告整治等相关规定;公开了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学生入学条件、教学技术装备标准、中小学课程标准、教育收费标准、招生考试改革工作情况等;公开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标准、职业培训(教育)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基本养老金申领标准和条件、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领条件、工伤认定方法、专业人员招聘岗位、开业指导等。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以及审计信息;公开了水务、公共交通、重大工程的配套住宅等项目的招标信息、招投标流程、中标结果;公开了2009年重大工程项目列表、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建材业管理等信息。公开了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春风行动”募集资金等民生资金审计情况,绿化专项资金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的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方面,公开了杭州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2009年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公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
5.重大决策草案
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草案,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开通视频直播,并与网民实现现场互动。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各公开义务人提供了链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设置了信息公开意见箱,并对市直部门及区、县(市)信息公开进行了统一归并。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还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实现了依申请公开从申请-受理-反馈等一系列的流程,并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情况进行了数据反馈及满意度的调查统计。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名单,各公开义务人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组织人事、办事程序等),开设了法规规章、政府文件、部门文件、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实事项目、市政府人事任免、工作规则、大事记、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等栏目。
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实事项目提供了工作报告全文、目标任务分解、为民办实事项目详情的查询,并提供了网友评论的窗口。市级机关政府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21,555,075人次。
区、县(市)政府机关在各自子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市级机关普遍开设了网上办事栏目和其他适合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特色栏目,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区、县(市)级机关政府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7,614,659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指定市档案馆、图书馆为政府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区、县(市)也普遍设立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本地区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市政府机关接待公众查阅91,625人次,电话接听数2,100,741人次;区、县(市)公共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30,645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27,310人次。
3.政府公报
通过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市政府规章、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杭州政报每月20日出版,通过档案馆、图书馆、部分企事业单位、邮局、书报亭、新华书店、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达1.6万份。
4.新闻发布会
各公开义务人更加注重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重要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
各公开义务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801件,其中市级机关收到25,577件,区、县(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收到13,224件;当面申请38,229件条,占98.5%,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06件,占0.53%,以电子邮件申请150件,以传真形式申请13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46件,以其它方式申请57件。
在市级机关中,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商年检、个企税收、企业退养政策、学校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城市规划、人才引进、工资福利、公务员管理、军转、治安和户政管理、交通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在区、县(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中,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和发展计划以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同意公开”的37,648件,占97%;“同意部分公开”的136件;免予公开数1,017件,占2.6%。
在1,017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信息不存在”的274件,占26.9%;“非本部门掌握”的356件,占3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337件,占33.1%;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44件,占4.3%;因其它原因免予公开的6件,占0.59%。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除个别公开义务人依法向公开权力人收取依申请公开实际发生的复印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没有公开权利人向公开义务人申请减免依申请公开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级机关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1件,主要集中在房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3件。主要集中在下城区、上城区、余杭区等。全市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案件35件,其中市级机关27件,区(县)政府8件,集中在国土资源局、房产管理局、规划局、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上城区、西湖区等。争议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退休、社会保障、户籍政策、房屋资料、建设项目等信息的公开问题。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格式不规范。部分公开义务人未按规定格式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索取号、信息名称等与信息内容不对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不及时,答复不规范。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未严格执行协调发布机制。
2.工作队伍不稳定。部分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变动频繁,难以准确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程序,部分工作人员因为业务不熟等问题导致理解条例不准确,处理程序不规范,
3.监督机制不健全。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尚未制定,考核标准尚未出台,对公开义务人具体工作减少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手段。
4.保密意识不够强。部分公开义务人保密审查机制不健全,审查程序不规范,审查责任不落实,个别公开义务人未经第三方同意即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
1.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政府信息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的考核和评议。
2.加强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重要性及内涵的认识,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另一方面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3.落实工作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及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组织领导、主动和重点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和保障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梳理,科学分类,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4.加强宣传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布各公开义务人的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切实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加强各公开义务人之间的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相结合。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