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家税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0- 02- 16 16: 02 来源: 浏览次数: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我局结合自身具体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局和杭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整理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稳步有序地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机制,加强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在市局和系统两个层面按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建立科学完善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制和操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市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各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国税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另一方面,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我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针对各单位在执行中反映的问题,指导各区、县(市)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经过市局统一部署,各区县(市)国税局也都成立了由分管政务信息公开的局领导为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内容,结合国税工作进行了分类细化,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了责任要求。指定办公室配备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定期就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征集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归类,向领导小组汇报,反馈相关信息。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让社会公众依法享受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确保《条例》实施,杭州市国税局依照省国税局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制度规范。组织编印《政务公开指南》,从制度上解决了为什么公开、公开什么、怎么公开、如何追究、如何考核等问题。同时,紧扣政务公开工作的主题。制定了《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制定了《杭州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对纳税人及公众提出的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规定由市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受理后按不同内容分别交局各相关职能处室,由各职能处室负责审查处理、确定答复内容,最后报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给纳税人或公众最终答复。制定了《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制定了《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考核制度、总结报告制度,促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持续性和系统化的规范工作。

    (三) 强化监督,扩大载体。督促各处室认真履行公开义务人的职责,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制度、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的时限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的内容,我局对2009年以来的信息内容进行了梳理,编制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作电子文本,落实日常更新和网络上加载、公布等工作。同时增加信息公开渠道,通过12366、国税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纳税指南手册等载体,全面对外公开涉税事项,方便纳税人办税。一年来,我局及时落实日常更新维护,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全市国税系统已主动公开信息15类,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126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例,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全年共受理纳税人网上咨询123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