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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2009〕27号
(2009年11月13日)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推进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工作,提高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自2001年我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以来,城管执法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构建城管系统与城管执法系统统分结合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市区联动、属地管理、块抓条保工作机制,落实“四化”工作标准,解决“四有”工作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营造“宜居、宜游、宜商、宜业”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城市的吸引力、竞争力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城市有机更新力度加大,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着管控区域扩大、管理人口增加、执法标准提高、管理任务加重等新情况、新挑战,现有城管执法工作与快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与城管执法职能扩展的实际需要、与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标准已明显不相适应。加强新时期的城管执法工作,努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运行、设施完备、覆盖全面,符合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要求,具有杭州特色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管执法工作全局,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按照“城管上水平,百姓得实惠”的目标要求,坚持“洁化、绿化、序化、亮化”的工作标准,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完善执法机制,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城市管理执法模式,塑造城管执法新形象,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着力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为推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民、亲民的执法理念,增强为民、亲民的服务意识,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坚持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管理为人民,管理靠人民,管理成果由人民共享,管理成效让人民检验。
(二)坚持刚柔相济。既要坚持“零容忍”方针,依法从严管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管理的严肃性;又要做到刚柔相济,以理服人,使执法过程成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的过程。
(三)坚持建管并重。既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着力提高城市硬件建设标准;又要依法管理、精细管理,切实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形成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优势整合、共同促进”的协调发展新局面。
(四)坚持综合管理。有机整合城市相关部门的管理力量,逐步建立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的“大城管”、“大执法”工作模式;充分调动市、区、街道、社区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块抓条保”、“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城管执法工作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公安支撑
1、完善公安保障体制。合并现有的市公安局治安九大队和各区治安二大队,成立由市公安局和市城管执法局统一领导的市公安局城管执法支队(为市公安局直属机构),重点做好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工作。市公安局城管执法支队下设若干大队派驻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对市公安局城管执法支队实行业务考核。
2、实行交叉任职。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或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兼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市公安局城管执法支队。建立公安与城管执法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完善市公安局与市城管执法局之间的季度工作例会,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商执法工作方案,加强公安城管双方的交流沟通和协同执法。
3、明确工作职责。市公安局城管执法支队以“保障支撑为主,适当兼顾其他”为原则,赋予其以下职责:配合、协同市城管执法局开展执法工作,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暴力抗法事件;依法查处与城管执法有关的案件,净化城市街面治安秩序;查处制贩假证等案件。
4、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事前积极介入、事中有力保障、事后及时查处”的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和加强城管执法现场保障工作,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和威慑力,有效防范和减少阻碍城管行政执法案件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城管执法力量。对主城区现有空编,在2010年公务员招考计划时予以充分安排,可依据工作性质,参照公安招考模式,确保执法力量明显加强。
2、整合城管执法资源。通过整合城管执法、城管办等城市管理资源,有效整合监管、执法力量,挖掘潜力,形成合力,降低行政成本。同时,结合下一步我市政府机构改革统筹考虑,重新构建城管执法队伍。
3、提高一线队员收入待遇。城管执法一线队员参照市公安交警执法队员的待遇标准和操作办法给予政策倾斜。同时,从新增的费用中切出一定比例用于工作考核,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一线队员的积极性。
4、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严格规范、易于操作的禁令性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城管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队员的文明规范执法能力,努力提高执法工作水平,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作风和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工作保障
1、改善城管执法工作用房。城管执法中队用房,按服务半径,可采取购置、租赁或与社区用房问题一并考虑的方式,按照“在居民住宅小区外,使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标准,以辖区政府(管委会)为主,按照层级管理的要求分三年解决到位。因建城区扩大、区划调整等因素新增执法中队的工作用房,按以上配置标准一次性配足。工作用房由各区城管执法局按执法中队工作用房改善的总体方案,提出年度工作用房改善计划,经各区政府(管委会)审核后上报。经费以城区(管委会)为主,市财政按“以奖代拨”的形式适当给予支持。市考评办将执法中队工作用房改善年度计划列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目标考核体系,并确定适当目标考核权重,确保目标任务计划的有效落实。
2、规范城管执法装备。城管执法车辆根据执法中队人数原则上按3人一辆配置;执法装备(包括噪声仪、测距仪、夜用红外线照相机、夜用红外线摄像机、触摸屏等),每个中队每样各配一套;现场单兵装备(包括数字对讲机、执法通、数码照相机、密录仪或录音笔),正式队员人手一套,电脑每2人1台,协管员每人配置对讲机一部。新添执法装备所需经费以城区(管委会)为主解决,市财政给予一定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强城管执法工作提高到践行科学发展观、实施“环境立市”战略、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高度来认识,把保障城管执法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办事、有房办事”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重要标准、重要成果来检验,确保认识到位。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管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工作责任制,做到党委、政府亲自抓,人大、政协支持、配合抓;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城管执法体系,努力形成城管执法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市城管执法局和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围绕城管执法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各个时期的难点、重点,精心策划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城管执法的舆论支撑。要大力宣传城管执法所取得的成绩和日常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切实塑造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共同营造城管执法工作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实施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可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