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问答
一、什么是廉租住房保障?
答: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2008〕1号)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是指由政府通过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公房租金减免等方式,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
二、杭州市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是多少?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2008年9月,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房改办根据杭政〔200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联合出台了《关于公布杭州市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和租金标准的通知》(杭房局〔2008〕199号),对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租金标准等作了明确。
根据杭房局〔2008〕199号文件精神,杭州市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为体现公平性和统一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实行与货币补贴统一的金额标准,即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同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两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别给予减免: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减免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9.5元;持有《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证明》的家庭减免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9.2元。廉租住房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7元。
三、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为什么不能拥有产权,而只享有使用权?
答:根据杭政〔2008〕1号文件的第十五条规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政府定价和廉租住房租金计收标准收取租金。因此,廉租住房的性质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产权属于市政府,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在承租期内享有使用权。
四、廉租房为什么不能装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杭政〔2008〕1号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承租廉租住房家庭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廉租住房。因此廉租户不能自行装修。考虑到廉租户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杭州市廉租住房交付使用前均进行了统一装修,并配备基本生活设施,而且根据实际情况正在考虑提高装修标准。对于违规擅自装修的廉租户家庭,今后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退出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对不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但已配租的廉租户家庭,廉租房的租金如何收取?
答:根据省政府将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的要求,到2009年年底,杭州市区将实现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从低保标准的1.4倍扩大到2倍。在2009年新一轮廉租住房受理工作中,对于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4倍到2倍之间的低收入家庭,将实行《低收入证明》制度。
1.已配租的廉租户家庭如已不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租金按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免19.5元收取;廉租住房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7元收取。
2.《低收入家庭证明》制度实施后,上述家庭如持有《低收入家庭证明》,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租金按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免19.2元收取租金;廉租住房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7元收取。
3.《低收入家庭证明》制度实施后,对于不持有《低收入家庭证明》的上述家庭,如符合经济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可申请经济租赁住房,签订经济租赁住房租赁协议,并按照经济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房租。鉴于杭州市经济租赁住房工作尚未正式实施,过渡期内,属于上述情况的家庭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7元缴纳房租。
六、杭州市廉租住房的退出方式和后续配套措施是怎样的?
答:根据杭政〔2008〕1号文件的第二十条规定,因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或房产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应当退出廉租住房。考虑到廉租住房家庭的解困程度较低,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退出方式:
1.因家庭经济条件改善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从经济条件改善的次月起6个月内,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缴纳房租,6个月后,按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缴纳房租。对于因经济条件改善退出廉租住房保障但无法承担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家庭,如符合经济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经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经济租赁住房租赁协议后,按照经济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房租。鉴于杭州市经济租赁住房工作尚未正式实施,过渡期内,属于上述情况的家庭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7元缴纳房租。
2.因房产条件改善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应在接到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次月起3个月内,与经租管理单位办理解除租赁合同手续并腾空退还廉租住房,期间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缴纳房租。
七、杭州市的其它住房保障方式如何与廉租住房相衔接?
答:目前,杭州市区已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危旧房改善、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五房并举”的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申请经济租赁房。
(市房改办、“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联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