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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工作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9〕160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际投资意愿下降,国际市场需求持续萎缩,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外贸出口受到严重冲击。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围绕招商引资“六个突出”和外贸“拓市场保增长”的要求,齐心协力、负重奋进,使我市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提高,外贸出口降幅有所缩小,但与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全市外贸出口形势尚未发生根本性扭转。为推进杭州开放型经济发展,努力实现“转危为机、跨越发展”的目标,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商引资工作
(一)要克难攻坚、咬定目标不动摇。各区、县(市)及各开发区要咬定目标任务不放松,确保完成全年合同外资、实到外资和协议内资、到位内资四大指标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克服“畏难”和“无为”情绪,坚定信心不动摇,抓紧利用今年最后2个月时间,全力以赴、克难攻坚;要围绕目标任务,集中优势资源,研究制订有针对性、切实管用、具体可操作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在全省的首位度。
(二)要突出重点、强化保障不放松。一要突出重点主体。各地要充分发挥开发区招商引资主战场、主平台、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挖掘乡镇(街道)招商引资潜力,重视企业这一招商主体,做好利润转投资、增资扩股、以民引外等工作。二要突出重点产业。要着眼长远利益,抓好现代服务业招引工作,特别是地块招商工作,吸引优质外资房产商入驻杭州。三要突出重点项目。各地对在谈项目要分类制订推进方案,特别是已成熟的重点项目,要分别明确1名领导、1名责任人和1名联系人抓好落实。四要营造工作氛围。各区、县(市)及各开发区要切实落实招商引资“三个工程”(即一把手工程、一号工程、生命线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汇报、亲自解决问题、亲自带队招商、亲自联系项目、亲自指导督查。五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要坚持督查和指导并重,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缺口较大的区、县(市)和开发区,市外经贸局要派工作小组“一对一”地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六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要加快推进项目审批落地、资金到位进度。市外经贸局、市经合办要对当前所有的增资、在建、在谈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摸存在的问题,对重点项目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市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优化服务,加快审批进度。
二、外贸出口工作
(一)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全力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一要严格兑现已出台政策。市、区县(市)有关部门要简化报批手续,确保扶持资金早兑现、早到位,并对现有政策实施绩效评估。二要进一步完善已有政策。鼓励、引导外贸出口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三要积极出台新的扶持政策。结合外贸形势发展和企业需求,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全力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
(二)加强对外贸企业的指导服务。要通过“外贸大讲堂”等形式,宣传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外贸发展政策和举措,指导外贸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解读国际贸易规则,帮助外贸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指导企业运用WTO规则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增强企业规避“两反一保”、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和Reach等非关税壁垒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向外贸企业“送温暖”活动,限时帮助外贸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举办银贸融资对接等活动,为我市外贸企业搭建融资对接平台,有效解决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进一步营造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更加注重帮助外贸企业“千方百计开拓市场”。市、区县(市)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国际市场变化情况,指导外贸企业选择正确的市场发展战略,通过市场细分找准企业发展空间,实现客源和订单的多元化;要进一步抓好外贸“十百千万亿”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帮助外贸企业不断开拓新市场、争取新订单,同时积极引导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积极防范出口风险;要更加注重引导外贸企业“坚定不移转型升级”,进一步抓好外贸企业的研发、技改和自主创新工作,帮助外贸企业主动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企业走高端化发展之路,做强企业、做大外贸。